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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核电重启的关键之年

2015/5/6 9:47:48  http://www.ditan360.com/   中国能源报  人气:16065

  “十二五”收官、核电重启,2015年对中国核电而言,是转折、更是起点。

  中国核能行业协会理事长张华祝在该协会2015年年会的工作报告中指出,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预计年内将有6-8台核电机组开工建设,有8台机组投入商业运行,成为投产核电机组最多的一年,也是核电重启的关键之年。透露这个信息的,还有国家能源局核电司司长刘宝华,他在4月23日的“世界核能发展论坛”上表示,到今年年底,中国运行核电装机将达到3000万千瓦,投产8台,新开工机组预计达8台左右。

  “自2011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做出‘国四条’决定,到去年高层不断强调尽快启动核电建设,中国核电产业在‘低谷’中逐渐苏醒。自去年下半年至今年一季度,迎来了很多好消息。”一位业内专家向记者表示。

  信息显示,今年2月以来,方家山2号机组投运,阳江2号、宁德3号、红沿河3号机组先后并网发电,我国大陆商运核电装机机组增至23台,总装机容量达到2138.6万千瓦。截至2014年底,我国核电总装机容量占全国电力总装机容量的1.49%;全年累计核发电量为1305.8亿千瓦时,占全国电力总发电量的2.39%,同比增加了18.89%。

  在核电建设方面,2014年我国共完成核电工程建设投资569亿元,同比下降6.6%。目前,在建核电机组共26台,总装机容量为2850万千瓦,在建规模继续保持世界第一。其中,辽宁红沿河5、6号机组已获准建设,5号机组已于3月29日开工;4月15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已决定核准建设“华龙一号”三代核电技术示范机组,目前位于福清和防城港的国内示范项目处于开工倒计时状态,均计划年内完成FCD。

  “虽然一切在向好的方向发展,但关乎核电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一些关键问题依然摆在眼前,亟需整个行业共同应对和解决。”上述专家称。

  既定目标如何完成?

  2014年11月19日公布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指出,要安全发展核电,在采用国际最高安全标准、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时在东部沿海地区启动新的核电项目建设,研究论证内陆核电建设。到2020年,核电装机容量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行动计划》中确定的发展目标与2012年《核电中长期规划》的目标一致,并非如外界所预测可能下调。

  然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业界普遍认为,从现在到2020年,完成8800万的目标,难度较大。

  据张华祝介绍,核能协会曾于3月31日召开核电发展问题座谈会。“业界围绕如何实现2020年建成5800万千瓦、在建3000万千瓦的核电发展目标进行了研讨,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刘宝华在世界核能发展论坛上也透露,目前能源局正在进行核电“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也在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在上述工作报告中,张华祝也指出,2030年前,是我国核电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核能行业目前还面临阶段性的困难和挑战。“在发展节奏上,未来10年我国核电必须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才能保证《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关于核电发展目标的实现,才能为优化能源结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作出应有的贡献。”

  在项目推进上,张华祝还指出,AP1000核电自主化依托项目需要尽快解决首台机组建设中遇到的问题,重启沿海地区新的核电项目建设的要求需要抓紧落实,内陆核电建设需要加快研究论证,只有这样才能为“十三五”期间核电稳步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而在落实创新驱动战略上,张华祝认为,突破核电技术瓶颈,提高核电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实现三代核电机型的国产化、自主化,才能为核电“走出去”、实现由核电大国向核电强国的转变奠定坚实基础;在核电产业链的协调发展上,核电装备制造企业既存在生产能力过剩、开工不足的问题,也面临核电装备制造能力和水平的持续提升的问题;在加强公众宣传与沟通方面,政府、企业和社会团体仍需付出更大的努力,进一步为核电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在体制机制创新上,核电产业体制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

  重大问题仍待解决

  机遇已至,挑战并存。

  据张华祝透露,2015年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将进一步加强核能行业重大问题研究,破解当前核能行业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参与中国工程院组织的内陆核电研究工作,努力促进“十三五”期间启动内陆核电建设;面对电力市场改革的新形势和局部区域核电发电负荷受限的新问题,适时开展相关课题研究;继续按照国防科工局的要求,做好《原子能法》立法的相关工作,开展《我国核燃料保障战略重大问题研究》。

  就核电发电负荷受限问题,业内分析人士指出,这是摆在核电行业面前最现实的新问题,直接影响核电站的经济性和竞争力。

  日前发布的电改“9号文”首个配套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第一章第二条就各种发电形式在年度发展计划中的安排做了规定,关于核电,其表述为:核电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兼顾调峰需要安排发电。

  据了解,目前我国部分地区窝电和电力消纳问题已经比较突出,核电的设备利用率有下降趋势。而参与调峰,说明核电的基荷电源角色已经受到挑战。

  分析人士表示,目前核电基本布局在东部沿海地区,电力需求相对较大。未来大型清洁火电机组、风电、内陆核电等电源布局、电力通道建设等都会发生变化,核电的经济性、电价竞争力是否能够保持,有待关注。

  此外,将核电规划目标如何完成的行业诉求反映给政府有关部门,并进行国家核安全局委托的《核电厂PSA同行评估》、《核电厂严重事故管理同行评估》、《公众沟通同行评估》、《核安全法立法技术支持》、《核电厂核岛土建施工总承包单位资格条件》等课题研究工作,也是核能协会2015年的一项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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