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布多晶硅行业准入条件
中国低碳网讯 1月24日讯工信部、国家发改委以及环保部等三部委,周一联合发布《多晶硅行业准入条件》,以促进多晶硅行业节能降耗、淘汰落后和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条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条件》表示,在政府投资项目核准新目录出台前,新建多晶硅项目原则上不再批准。并要求太阳能级多晶硅项目每期规模大于3000吨/年,半导体级多晶硅项目规模大于1000吨/年。
《条件》同时对多晶硅行业的资源回收利用及能耗、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安全、卫生和社会责任以及监督与管理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全景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多晶硅行业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工联电子[2010]137号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多晶硅行业节能降耗、淘汰落后和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多晶硅行业准入条件》,现予以公告。
有关部门在对多晶硅建设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土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信贷融资、生产许可、产品质量认证等工作中要以本准入条件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