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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和加拿大大气污染防治应急预警机制

2014/7/10 10:03:40  http://www.ditan360.com/   中国低碳网  人气:12891

       美 国

  1、联合控制管理体制美国设有专门的州际输送委员会。《清洁空气法》规定:“无论是依署长职权或者应州长的请求,只要署长有理由相信来自一个或更多州的空气污染物州际输送,对一个或者更多地州违反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起了重要作用,署长可以通过裁决的形式,设立这些州的该污染物质输送区域”。

  2、资金和技术支持机制联合控制大气污染需要多方面的资金和技术支持。美国《清洁大气法》为确保顺利开展污染防治,明确规定“联邦财政的支持和领导对于积极合作的州、地区和社区的空气污染控制项目的发展是必要的”。同时规定,研究活动“应当给予鼓励、支持和协作,并在技术服务和在财务上提供帮助”。

  加拿大

  加拿大大气污染应急手段包括:制定标准和实施;联邦和省政府合作制定国家标准和目标;交换数据和情报信息。联邦的作用有:编制标准;协调;获取数据及交流;控制燃料成分和使用;在联邦宪法权限的区域内控制污染;促进污染控制及研究;提供咨询及顾问业务等。

  加拿大也实行空气质量协调管理机制,在联邦一级,有关环境保护的职责由几个部门共同承担。负责环境事务的环境部对这些部门提出建议,还负责联邦法律尚未涉及的领域。其管理体制注重各部门的联络和合作,以期共同控制大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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