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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委下发新能源车推广方案 京津翼“治气”行动再迈一步

2014/10/24 11:26:27  http://www.ditan360.com/   中国低碳网  人气:24671

  为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相关部署,大力推动京津冀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积极创建绿色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有效促进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努力实现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环保部、住建部、能源局共七部委近日联合印发了《京津冀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方案(2014-2015年)》,对2014年至2015年京津翼地区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充电设施建设、污染物减排都作出了具体的要求。

  《方案》提出,要积极探索京津冀跨区域的新能源汽车联合推广机制,初步试点京津冀城际间新能源汽车客运、货运新模式;在车辆招标采购、充电网络规划与充电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强京津冀区域协作;加强区域间推广经验交流,探索建立区域间联合工作机制。适度超前规划建设京津冀公共服务充电网络,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在京津冀地区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推广应用。

  按照部署,2014年至2015年,将在京津冀地区公共交通服务领域共推广20222辆新能源汽车。其中北京市8507辆,重点在公交、出租、租赁、货运物流、环卫等领域推广应用,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广机场内部、大型场站内部等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天津市6000辆,其中公交车2000辆,出租车500辆,邮政快递车3380辆、环卫车120辆;河北省包括石家庄在内的10个城市在公共交通服务领域共推广各类新能源汽车5715辆。其中主要标志性交通干线进行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示范运营,并逐渐向城市周边风景区、旅游线路、县市(区)扩展,到2015年底,京津冀地区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16%,京、津出租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河北省继续做好示范城市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工作,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及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水平国内领先。

  《方案》对充电设施建设也做了明确的要求,2014年至2015年,京津冀地区将共新建充/换电站94座,充电桩新增1.62万个。其中,北京市新增充/换电站3座、燃料电池车辆用加氢站1-2座、新增各类充电桩6748个,天津市新增公交车充换电站6座、公交车充电站49座,各类充电桩4000个,河北省新增充电站83座、各类充电桩5455个。到2015年底,京津冀地区充换电站总数将达到112座,充电桩总数将达到19657个,基本建成以保障运行为前提,建设规模适度超前的充电设施网络。

  此外,《方案》对污染物减排也提出了具体的目标,要求到2015年底,实现当年节油13万吨,降低二氧化碳排放18.5万吨,从公共交通领域改善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

  北京市环保局此前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北京地区PM2.5本地排放源以机动车、燃煤、工业生产、扬尘为主,其中机动车排放对本地污染的贡献达31.1%。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将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为减轻大气污染、应对雾霾起到重要作用。

  今年以来,中央一方面加快了黄标车和老旧车的淘汰工作,一方面加快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7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今年9月至2017年年底对3类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

  7月13日,财政部等5部门联合发布《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要求2014年至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等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比例不低于30%。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新能源汽车应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将新能源汽车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并优先采购。

  7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强调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新能源汽车。

  9月15日,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五部门编制印发了《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加速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

  9月16日,交通部印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至2020年,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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