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低碳网!
当前位置:新闻资讯 > 国内时政 > 正文

关于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推进大气治理目标可持续的建议

2018/3/20 17:03:20  http://www.ditan360.com/   E20研究院  人气:18811

两会召开之际,针对目前我国环境领域的状况,E20环境平台联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科达洁能总裁、江苏科行环保董事长刘怀平、120家环境优秀企业、E20研究院特聘研究员、专业研究智库/联盟四大专业力量,再次筛选出环保产业的20个“痛点”形成20个产业议案——“议20”。本文为议案七:关于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推进大气治理目标可持续的建议

E20研究院 北京环都经济圈节能低碳环保产业联盟 联合

北京绿景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杭州楚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鲲鹏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维拓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七:关于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推进大气治理目标可持续的建议

摘要:大气污染治理是一场持久战,绝非朝夕之功,不可能3-5年就能实现,需要长时间、系统化的治理,对于气十条取得的成果及目标的验收,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

近年来,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多地发生空气重污染事件。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提出生态文明的战略,开启了中国的“环境梦”。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2013年,“大气十条”的发布,打响了我国的蓝天保卫战。

根据目标设定,“大气十条”五年目标已圆满收官,蓝天保卫战初战告捷。监测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PM10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2.7%;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PM2.5平均浓度比2013年分别下降39.6%、34.3%、27.7%,北京市PM2.5降至58微克/立方米。数据表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及重点城市,都超额完成了空气质量改善的目标,尤其是北京,2017年蓝天数量更是创下10年来的最好记录。而就在全国各地纷纷晒成绩单和总结成功经验之时,我们应清醒的认识到“蓝天保卫战”只是完成阶段性任务,仅部分地区空气质量得到改善,而相对于我国广大受污染地区也只是九牛一毛。在治理大气污染的过程中,也暴露出各种问题。

(一) 个别地区环保管控措施手段单一、“一刀切”简单粗暴,带来一定的民怨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当前的污染问题与工业化过程相伴而生,积弊已久。个别基层党委和政府急功近利,平时懒政环保欠账太多,督察组进驻时担心被问责,不分青红皂白,不论企业是否环保达标,一律实行错峰停产、停工等简单粗暴方式应对督察,使得那些遵纪守法环保达标的优秀企业非但不给予鼓励反而被关停,不仅影响污染企业治理的意愿,长此以往大面积停工、失业也会影响社会的稳定。

(二) 考核目标导向不清晰、基层压力传输不到位

根据大气十条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地方政府是考核的责任主体,应将本地区空气质量改善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市、县级等地,把重点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企业”。然而政策在落实过程中,考核的细则和目标导向并不明确,公开性也不够。无论是全国“目标责任书+年度考核”的方式,还是京津冀区域秋冬季攻坚采取“强化督查+巡查+专项督查+量化问责”等的方式都是“自上而下”的,存在着不同地区压力传导不均衡的问题,部分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的压力未能逐级传导至基层,导致在“大气十条”实施期间还有一些城市PM2.5、PM10浓度不降反升。

(三) 区域联防联控措施主要局限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等地,且地方政府积极性未充分调动

相对于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等地轰轰烈烈开展的区域联防联控,中部、西北等空气污染较为严重的地区目前还没实施此措施,重点治理的地区数量相对我国辽阔的疆域而言较少;且在实施联防联控措施的重点区域,主要是中央政府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监管、统一协调,而地方政府的自主权相对较少,其积极性未充分调动。

上述问题所暴露出来的情况显示,目前我国大气污染治理,仍只是停留在表象上,而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清洁生产理等一系列深层次的、持续性的空气质量改善工作还远远不够。我国当前的大气治理没有系统规划,没有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目标考核机制,没有进行经验的总结与合理的机制建设。未来,大气污染防治仍将有多项安排。明确治理思路和具体任务,指导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等重点区域出台大气污染防治配套实施方案。并应扩展到重点区域外的城市及地区,并启动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专项。提升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能力。

也正是由于上述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蓝天白天”的目标能否持续,这是社会各界的担心与质疑。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建设,事关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民族长远发展,而不只是一时的“阅兵蓝”,只有真正的“人民蓝”到来时,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才能化解。因此,我们特向国务院、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及国家环境保护部提出如下建议:

(一) 建立科学、合理的目标考核机制

第一,环保督察过程中,除了对污染企业零容忍。新一轮的大气污染行动计划,应继续对于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应由环保部门会同组织部门、监察机关等部门约谈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促使大气污染考核压力及时传输到基层干部;第二,对因工作不力、渎职懈怠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尤其是干预、伪造涂改环保检测数据,环保部门应与监察部门分工协作,监察部门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环保部门对该地区的环评项目进行限批。通过以上约谈、问责、限批等一系列组合拳,将大气污染治理的目标逐一分解后,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并对阶段取得的效果进行多维度、科学化的验收,相信有足够的智慧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 利用第三方平台的利量 调动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 形成多维度的社会监督体系

在现有的大气污染监测网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国大气监测网络。并重点关注重污染天气溯源机制的研究,通过对大气数据的采集,对造成空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进行准确溯源,在此基础上,科学合理的制定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企业量化减排指标,结合气象条件的变化对减排方案进行动态调整,实现环境保护兼顾经济发展。加强公众参与,形成多维度的社会监督体系,利用公众的力量,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监督和举报。

(三) 扩大联防联控措施的实施区域,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积极性

大气污染源是移动的,且具有很强的外部性,这就需要相邻地区的合作,实行联防联控措施。目前我国主要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地区实施联防联控措施,这是远远不足的。考虑到我国中央政府财力、资源等方面的有限性,一方面应根据实际情况,扩大联防联控措施的实施范围;另一方面,给予地方充分的自主权,由各地政府联合制定符合所在地区实际情况的措施,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

我们应时刻牢记大气污染治理是一场持久战,绝非朝夕之功,不可能3-5年就能彻底完成,而是需要持续努力、长时间的治理,应做好打长久持久战的准备!继续推进新一轮气十条目标的设置!

共有访客发表了评论 网友评论

验证码: 看不清楚?

     精彩图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