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12天的2011年联合国气候变化第二轮谈判在德国波恩结束。与会各方在解决去年底坎昆气候变化大会提出的技术性问题方面取得进展,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京都议定书》(简称《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存续和如何落实长期资金等实质问题上未能弥合分歧。
分析人士认为,今年底南非德班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能走多远,也将取决于各方能否在这些实质问题上达成一致。
技术层面谈判取得进展
此轮谈判是按照今年曼谷第一轮谈判确定的议程展开的,与会各方以务实的态度在技术层面上达成了一定共识。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菲格雷斯在17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本次会议在碳交易机制、分享绿色技术机制、气候基金管理、帮助贫穷国家适应气候变化影响等问题上取得“明显进展”,为定于今年11月28日至12月9日在南非德班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取得进展奠定了基础。
中国气候谈判代表团团长苏伟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评价说,本次波恩谈判会议是一次比较务实的会议,总体而言谈判进程朝着正确方向在一步步往前走。尽管有曲折和反复,但各方认真对待气候变化,愿意推进“巴厘路线图”所确立的谈判进程。在此次谈判会议上,在《公约》工作组下成立了接触小组,针对若干议题进行非正式磋商,按照“巴厘路线图”确立的方向进行谈判,共识正在形成之中。
对第二承诺期分歧犹存
菲格雷斯说,解决《议定书》前途问题是今年的核心任务,《议定书》依然是基石,至关重要,需要高层面的政治指导。她说,在此核心问题上,谈判各方在波恩创造性地和建设性地开发各种选项。但是各方在此问题上并没有取得实质进展。
伞形国家(指以美国为首的、除欧盟之外的发达国家)态度非常消极,希望抛弃《京都议定书》,更谈不上制定第二承诺期。其中,日本、俄罗斯和加拿大明确表示将不会接受第二承诺期,这是要从根本上改变现有的《公约》和《议定书》确立的体制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美国谈判代表潘兴说,一些新兴市场国家拒绝承担有法律约束力的减排承诺,而这是美国做出减排承诺的一个条件,“我们不准备签署一个适用于我们但不包括其他主要经济体的法律协议。”
欧盟表示愿意考虑第二承诺期,但附加条件是美国和发展中大国也要参加减排框架:美国做出可比性的减排承诺,发展中大国要做出相对的自主减排努力。
从目前看,欧盟对第二承诺期的存续起着关键作用。据了解,“77国集团+中国”与欧盟在技术层面和政治层面都进行了磋商,希望欧盟坚持第二承诺期,推进“巴厘路线图”的谈判进程,确保德班会议取得积极成果。根据相关规定,只要四分之三国家批准,《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就可以生效。这就意味着,即使少数国家退出,只要“77国集团+中国”联合欧盟27国,依然能够以足够多数票通过《议定书》第二承诺期。但欧盟在政治上能否迈出这一步,还有待观察。
《议定书》第一承诺期(2008年至2012年)对37个发达国家温室气体减排设定了量化目标。坎昆会议通过的决议要求,在第一承诺期和第二承诺期之间相互衔接,不留任何空当。
长期资金仍无可靠保障
在2009年底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上,发达国家承诺,2010年至2012年提供300亿美元快速启动资金,到2020年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援助资金达到每年1000亿美元。在去年坎昆会议上,各方同意建立“绿色气候基金”,成立过渡委员会,以便讨论研究绿色气候资金的设计和管理、运行模式,向德班会议提交具体的设计方案。
就快速启动资金而言,尽管发达国家列举的快速启动资金据称已达到200多亿美元,但真正符合标准的很少,大部分是已有发展援助资金的重新包装,而不是发展中国家所要求的新的、可预测的、额外的、充足的公共资金。除欧盟在坎昆会议上推出有关快速启动基金一揽子计划外,其他发达国家没有明确的政治表态和资金方案。即使在欧盟的资金计划中,有很大一部分资金来自私人部门。每年100亿美元的快速启动基金的启动尚且如此,人们有理由担心长期资金的落实前景。
关于长期资金,发达国家在波恩强调多种渠道共同筹集,包括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创新资金来源,引入市场机制,征收国际碳税、航空航海税。这就意味着提供资金的义务部分转嫁到发展中国家身上,违背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损害了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苏伟表示,希望德班会议在长期资金问题上有实质进展。从目前情况来看,2013年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援助资金还是零,德班会议应在2013年至2020年的资金落实问题上找到解决办法。发达国家应履行其在哥本哈根会议和坎昆会议上所作的承诺,但目前发达国家讨论长期资金的意愿还不够。
哥本哈根会议之后,各方对气候谈判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都有了新的认识。德班会议是气候谈判进程的重要一站。专家指出,只有按照“巴厘路线图”的授权,坚持《公约》和《议定书》双轨谈判机制,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德班会议才能在落实“巴厘路线图”和在坎昆达成的协议方面迈出实质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