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低碳网讯 按说,地球不保,任何国家都要受害,但一些发达国家却有着自己所谓“国家利益”的小算盘。
原定于12月9日结束的德班会议,经过一天一夜的“加时”,在中国、印度等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的坚持下,德班会议决定,《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要在2012年卡塔尔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正式被批准,并于2013年开始实施。但由于发达国家缺乏政治诚意,“巴厘路线图”谈判仍未完成。
脆弱的《京都议定书》
此次会议同意《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在2013年生效后,新华社评论说:“这是近14天马拉松式磋商谈判、寻求共识的成果,更是发展中国家,特别是由巴西、印度、南非和中国组成的‘基础四国’既坚守原则、又灵活应对的成果。正因为坚持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不为外界干扰,‘基础四国’才能在德班气候大会上推动绿色气候基金成立,为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争取资金和技术支持。”
“让地球退烧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节能减排。”中国人民大学气候变化与低碳经济研究所负责人杨志教授告诉记者。她分析,一方面,气候无国界,防范全球变暖,需要国际合作;另一方面,低碳经济与发展中国家谋求自身发展并不矛盾,尤其对于中国而言,低碳经济是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和谐社会目标的未来途径。
陕西师范大学全球变动与环境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庆东瑞对记者说,中国政府此次参加德班会议是以极大的决心与力度去参会的。这个会议关系着《京都议定书》第二阶段能否顺利生效,进而确保《京都议定书》第一阶段与第二阶段之间没有空窗期的关键性会议。
“我们知道,美国、日本和加拿大等发达国家或者已经退出《京都议定书》,或者极力促成《京都议定书》失效,其目的就在于规避其国内以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大量排放的现实。他们所提出的依据就是,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国家存在温室气体大量排放问题。而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普遍被认为是工业革命以来人类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过度排放造成的,显见这正是发达国家发展过程中造成的,并形成了现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庆东瑞研究员说,根据回朔原则,理应发达国家对该问题负主要责任,这也正是国际社会坚持在气候变化问题上“共同但有区别”处理问题的原则所在。
中国的全球意识
早在哥本哈根会议前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宣布,到2020年,我国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制定相应的国内统计、监测和考核办法。
“尽管如此,我国作为发展中大国,在当前工业化发展过程中基于国内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为了全人类福祉考虑,在本国经济发展与全球生态伦理、人类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在德班会议上,提出了决心在5年内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大幅度降低碳排放强度(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到2015年使全国碳排放强度比2010年下降17%。”庆东瑞研究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针对中国做出的努力,杨志教授对记者表示,发达国家发展低碳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前减居民生活消费的碳排放,使社会生活低碳化,而考虑到不同国家碳排放结果差异,中国发展低碳经济,则应该将着力点放在产业经济部门,使产业经济低碳化。
庆东瑞分析,大力发展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也正是我国在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实现国家经济健康稳健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在全球生态伦理基础上维护人类福祉的内在要求,同样是占领未来经济制高点,创造大量就业岗位,维护国家能源安全的有力措施。国家依靠多种手段努力促进上述产业的发展是明智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