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部委主管部门加强指导监督
- 2012/2/24 15:00:27 http://www.ditan360.com/ 中国低碳网
(三)工业和信息化、教育、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商务、能源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行业指导,强化行业监管,督促行动方案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加大预算内投资和节能专项资金、减排专项资金对万家企业节能工作的支持力度,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质检部门要依据《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和相关节能技术规范等要求,加强对万家企业能源计量器具及高耗能特种设备的配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节能监管。
统计部门要做好万家企业节能统计工作,及时向节能主管部门通报企业相关数据。
国务院国资委要将中央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纳入企业业绩考核范围,作为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问责制度,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地方国资委要相应加强对地方国有企业的节能考核,落实奖惩机制。
银监会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加大对万家企业节能项目的信贷支持,在企业信用评级、信贷准入和退出管理中充分考虑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对节能严重不达标且整改不力的企业,严格控制贷款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