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14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北京活动安排的通知
  • 2014/6/7 17:37:30  http://www.ditan360.com/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关于2014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4]926号)部署,定于6月8日至6月14日为2014年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10日为全国低碳日。为落实好2014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本市将在节能宣传周期间开展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北京市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节能宣传周期间,主要活动包括:一是在北京展览馆举行“第八届北京国际节能环保展览会”(6月8日-6月11日)。二是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对气候变化司举办第二届应对气候变化主题展览活动。三是在全市范围内举办第二届节能低碳环保大赛系列活动,具体安排详见《关于举办北京市第二届节能低碳环保大赛系列活动的通知》(京发改[2014]734号)。

      二、各区县、各部门及各级公共机构要以建设生态文化为主线,以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节能减排降碳为重点,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和知识,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讲排场、摆阔气等行为,形成崇尚节约、绿色低碳的社会风尚。节能宣传周期间,企业、机关、学校、社区等要把倡导节能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作为宣传重点,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降碳。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短信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低碳行动热潮。

      三、2014年6月10日是第2个全国低碳日,要高度重视低碳日活动组织安排,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宣传低碳发展理念,提高公众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意识,在低碳日掀起节能减排降碳活动高潮。

      四、各区县、各部门及各级公共机构要加强对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重视,精心安排,认真部署。各部门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和落实操作性及针对性强的工作方案,并于节能宣传周首日启动相关活动,组织好本地区各项宣传活动实施。发展改革部门要通过宣传展示、技术交流、互动体验等方式,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宣传节能减排低碳先进典型,展示节能低碳发展行动成就,推广高效节能低碳技术和产品,减少塑料袋等一次性产品使用。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转变生产生活方式,珍爱自然、保护生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组织各类公共机构,通过多种形式,践行节能降碳、生态环保的社会风尚,普及节能降碳常识,推广节能节水降碳新技术,培养节能低碳行为习惯,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教育部门要在学校广泛开展以基本国情、能源资源形式、气候变化、节能低碳、生态文明等为主要内容的课题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节能低碳创意的思考和创作,牢固树立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节能减排降碳理念和行为习惯,营造节约型绿色校园的良好氛围。科技部门要积极宣传国内外节能减排降碳的小窍门和小技巧,提高公众的节能减排降碳科技意识和能力。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要鼓励高效节能低碳产品(设备)的生产、使用和推广。环保部门要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普及节能低碳环保科学知识,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理念、生态道德观,构建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大力传播住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理念。组织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宣传周”活动,广泛宣传绿色建筑、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和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成效。交通运输部门要大力传播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理念,组织实施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十百千”示范工程。农业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农村行活动,大力推广农村沼气、清洁炉灶和秸秆综合利用等,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通过技术咨询和宣传培训,引导农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提供节能降碳意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商务部门要以流通领域节能环保“百城千店”示范门店为基础,创建集门店节能降碳改造、节能低碳产品销售、废弃物回收三位一体的“绿色商城”。国资委要积极引导国有企业带头履行节能减排降碳的社会责任,深入开展节能、节材、节水、节地活动。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为全社会节能低碳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工会要深入开展“为节能减排降碳做贡献”活动,在职工中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发挥职工节能减排降碳义务监督员作用,发动职工群防群治,杜绝跑冒滴漏,为企业节能减排降碳做贡献。共青团组织要在青少年中大力宣传节能减排降碳的理念和知识,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和短视频、动漫等新媒体手段,增强青少年节约能源、保护生态、低碳生活的意思和能力。妇联组织要在城乡妇女和广大家庭中维持推进“共建美丽家园行动”等主题实践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千名巾帼环境友好使者”活动,引导妇女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身体力行传播环保低碳理念。

      五、各区县、各部门及各级公共机构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好本单位、本系统节能宣传周活动。节能宣传周期间,做好活动组织安排,营造更加浓厚的节能低碳社会氛围,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及媒体对活动进行检查和报道。节能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区县、各部门及各级公共机构要对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对今后活动提出意见,于6月3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和电子文档报市发展改革委,并抄送其他主办单位。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北京市总工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委员会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