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哈气候大会:艰难的谈判 美日加拒入第二期
2012/11/27 11:31:49 http://www.ditan360.com/ 文汇报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8次缔约方大会暨《京都议定书》第八次缔约方大会26日在卡塔尔首都多哈开幕。正值《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即将结束、“加强行动德班平台特设工作组”将启动具体讨论之时,本次会议将在国际社会协调应对气候变化进程中起到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
目前,谈判各方尤其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上分歧犹存,部分主要碳排放国家拒绝参加《议定书》第二承诺期,一些发达国家不愿率先大幅度减排,多哈会议能否找到既推动谈判进程又能符合各国根本利益的解决办法,将考验谈判代表们的政治智慧和诚意。从目前各方表态来看,多哈会议谈判将极为艰难。
中国代表团副团长苏伟代表中国、印度、巴西和南非“基础四国”在多哈气候大会开幕式上发言称,国际社会应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等原则下采取正确行动。中方已采取有效措施减排,各个机构的报告足以证明。他说,发展中国家作出的贡献远远超过发达国家,并敦促发达国家完成减排承诺。
美日加等拒绝加入第二承诺期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菲格雷斯强调,《京都议定书》第八次缔约方会议将完善第二承诺期细节,达成发展中国家迫切需要的援助和技术支持,同时提供方案解决悬而未决的问题。
《议定书》第一承诺期于2008年开始并于今年底到期,多哈会议将对《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机制和落实作进一步安排,能否确立一个有法律约束力的《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并确保其按时实施,这将是衡量多哈会议成败的关键因素。有关第二承诺期的博弈将围绕三项事宜进行。
首先是参与《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国家及其各自的减排目标。目前,欧盟表示将履行第二承诺期减排目标;澳大利亚11月支持第二承诺期的表态也令气候变化谈判各方为之一振;美国则明确表示不会设定《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减排目标,且这一立场在多哈会议上转变的可能性不大;日本、加拿大等也公开表示不加入《议定书》第二承诺期。
其次,关于第二承诺期的长度是5年还是8年,各方仍有分歧。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小岛国为使发达国家增强减排力度,主张第二承诺期从2013年持续到2017年结束,为期5年。欧盟则希望第二承诺期持续到2020年,为期8年。
此外,如何处理一些国家在第一承诺期产生的剩余碳排放配额,也需各方博弈。77国集团主张这些剩余配额不再顺延至第二承诺期。欧盟内部对此则有不同意见。
“绿色气候基金”仍是空壳
根据《哥本哈根协议》和《坎昆协议》,发达国家在2010年至2012年间共出资300亿美元作为快速启动资金,在2013年至2020年间每年提供1000亿美元的长期资金,用于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2011年12月德班气候大会通过决议,启动绿色气候基金。
如今,在300亿美元快速启动资金方面,一些发达国家未能履约,已落实的部分资金,也不符合《公约》下支持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性质。而对于2013年起如何为绿色气候基金融资,也没有确切说法。如何对绿色气候基金进行注资,将成为多哈会议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谈判的难点。
目前,美国主张2012年以后保持基金的延续性,但并未对出资金额作出具体承诺,且大力鼓吹发展中国家出资和私人资本进入绿色气候基金,很难让人看到其诚意。欧盟和日本也未对2013年后的出资作出承诺。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分歧巨大
由于《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即将到期,各方将进入“德班平台”这一新的谈判机制,一些发达国家则抓住“德班平台”谈判成果“适用于所有缔约方”这一措辞,急于在今年草草结束《议定书》和《公约》两个工作组,把谈判重心转到“德班平台”上来,从而逃避原来的法律义务,并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责任混为一谈。
一些发达国家认为,随着新兴经济体在2020年后的经济地位提高,潜在排放量逐渐增大,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二元划分已经过时。“德班平台”上所有国家都要在统一法律框架下,承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减排义务,发展中国家不能再以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作为实施减排行动的前提。而这种观点与发展中国家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相左,因此,多哈会议期间,如不能弥合差异,发展中国家在资金、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等问题上将较难取得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