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往巴黎新气候条约之路:华沙能够做什么?
2013/11/20 15:54:22 http://www.ditan360.com/ 绿色和平 李硕
一年一度的联合国气候大会于上周一(11月11日)在波兰首都华沙开幕。2011年底,德班气候大会通过决议,要求谈判各国在2015年底前达成关于2020年后各国减排目标的新气候协议。因此,此次华沙气候大会被各方视为是承上启下的重要坐标点。
今年九月,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五次评估第一工作组报告明确指出:为了保证全球升温控制在2℃安全线内,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必须尽快达到峰值,并且迅速向零排放过渡。
从科学的角度来看,2009年哥本哈根达成的2020年前各国的减排目标完全不足以减缓气候变化的趋势。因此,在今年的华沙和明年的利马会议上,最艰巨和关键的任务是如何吸取哥本哈根的教训,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角度出发,让各国提出的2020年后的减排目标具有足够的力度来应对气候变化。
以此为出发点,首先,在2015年巴黎气候大会之前需要明确“何种目标”的问题。依据2010年德班决议要求,后2020时期所有国家都应当承担减排义务,这就导致各国做出的减排目标将不可避免的多元。因此,各国之间需要建立一个清楚的承诺参照系,并在主要国家之间形成共识,才能确保未来气候条约的清晰和可对比。
气候谈判进行近20年,各国做出严格意义上减排目标承诺只有两次先例,即《京都议定书》承诺期下的有法律约束力量化减排目标,以及哥本哈根承诺。这两次先例应当为后2020时期的减排目标提供借鉴。
对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附件一国家如美国、澳大利亚、欧盟等发达国家,他们应该做出在力度和范围方面不低于已有目标的承诺。而非附件一国家的排放大国比如中国、巴西、印度、南非也需要承担其相应的减排目标。“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应该怎么指引现实,减排目标形式是否应从相对目标转为绝对目标,除温室气体外,可再生能源、能效等目标是否也应被纳入考虑,这些问题都需要在华沙和利马交出答卷。
其次,对于2015年新气候条约,也需要在华沙明确“何时承诺”的工作路线图。德班决议为谈判设定了2015年的底线,若尊重这一决定,避免哥本哈根最后的“惊魂时刻”,就应该在2015年底之前的足够时间里将各国减排承诺摊放在桌面上。这个“提前量”的设计又需要精妙的政治推敲。
最后,对于2015年新气候条约还需要明确“如何落实和评估”,即如何落实和评估各国提出的2020年后的减排目标。从落实方面来讲,国内减排是各国在国际气候谈判占领制高点的基本筹码。面对气候谈判的外在压力,国内政策必须及时足额地准备好“家庭作业”,以应对从华沙后开始提速的谈判节奏。而从评估来看,一个对承诺的评审过程应该被建立起来,以保证各国承诺的清晰度。在这一过程里,如何设计评审过程,以保证承诺的公平、有效将是关键。
如此看来,气候谈判之路虽然承载了无数人应对气候变化的殷切希望,却依旧路漫漫,道阻且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