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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开启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2021/3/3 15:23:05   南京日报      人气:13035

  3月1日起,《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作为中国首部流域专门法律,《长江保护法》规定,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长江经济带是党和国家确立的重大发展战略之一。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主持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第一次座谈会上提出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进一步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发展定下了重要原则和基调。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南京主持召开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再次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谱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篇章”。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是“十四五”期间长江经济带奋力担当全国绿色发展主战场、开启高质量发展新征程的重要体现和基本遵循。

  继续坚持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绿色主基调 

  近年来,长江经济带在深化污染防治、提升环境质量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自2016年以来,长江经济带在五年发展中取得了历史性、转折性的变化和成就。长江流域水质和沿江地区生态环境有了显著的改善,一大批高污染高能耗企业关停取缔,违规违法项目逐渐清理整治。更为深刻的是在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论及有关讲话精神的指引下,坚持长江大保护,突出重视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和环境改善的关键认识,逐渐深入到干部群众的思想意识中,为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进一步取得实践成果打下了重要基础。 

  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长江经济带的发展仍然面临的严峻形势,城乡水源污染、水生态系统失衡、地方转型困难等现实问题和短板还亟待突破。当前正值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战略交汇的重要时期,在已经开启的“十四五”乃至更长的时期内,长江经济带将进一步体现出在我国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同时也要明确进一步推进长江大保护,实现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任重道远,要继续坚持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绿色主基调,立足新时代历史方位,进一步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实践新路径。 

  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绿色发展

  一是积极与“一带一路”融合发展打造生态文明国际示范。推进长江经济带与“一带一路”融合发展,协同沿线省市统一树立环保底线思维意识,协同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国际示范。完善生态环保合作交流体系,借助“一带一路”开放合作新机遇,协同推进沿线省市严把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移、产品进出生态关,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区域积极开展绿色、生态供应链国际合作与示范,共同推动绿色产品标准体系构建。发挥长江经济带创新优势,推动建设绿色技术银行以及环保技术和产业合作示范基地,加强长江经济带绿色、先进技术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转移转化。探索跨域、跨境生态补偿机制。深入探索建立长江下游经济发达区反哺中上游经济欠发达区的机制及央企——地方直接补偿机制。积极探索创新“一带一路”跨境生态补偿机制在沿线国家的嫁接使用,注重地区特点搭配与多方协商合作,优化长江经济带与“一带一路”融合的生态环境合作治理体系。 

  二是加快科技创新探索为绿色发展提供技术支撑。针对资源环境突出问题,以新一代绿色技术攻关为主要任务,大力推进绿色技术、装备和材料的科技研发和应用,推动绿色现代化技术体系的构建。强化“互联网+”技术在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应用,推动提高长江经济带绿色技术在多领域治理的应用实践,进一步提升生态治理效能。以问题为导向,注重“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路径方法,重点支持绿色技术、环保产品等研发、生产和推广,推动校、地、企等多方参与重点实验室、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台站等科技平台共建。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重大集成技术、设备和产品的产业化发展和工程化应用,推动环保产业的快速发展与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结合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推进重大环保技术创新项目的开展,积极推广示范,提高环保技术对环境治理的支撑力度。 

  三是产业绿色转型加速区域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彻底脱钩。促进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脱钩,其本质是摆脱传统经济发展所产生的污染排放对区域生态承载的持续压力,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虽然近年来长江经济带生态治理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从有关数据统计分析上看,长江经济带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还处于相对脱钩状态。产业绿色转型是驱动长江经济带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脱钩的关键路径,在产业选择上,要遵循流域整体经济效益最大原则,形成产业优势互补和产业联动发展,充分发挥各区域在资源、技术和市场应用方面的优势,打造协同现代绿色产业体系,共同抵制高污染、高耗能、低价值的产业环节,避免过度集中、恶性竞争、以个别利益影响长江流域整体生态发展的情况发生。利用先进技术对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进行升级改造,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绿色产业,进而使产业转型符合经济新常态。立足当前发展战略,不断对标先进企业,向全产业链高端挺进,加大力度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多措并举培育新动能。根据发展战略因地制宜进行产业布局,并以创新驱动完善全产业链体系,紧密协同实现产业与城市融合发展。通过重塑长江经济带绿色产业体系,最终实现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的彻底脱钩。 

  四是进一步细化完善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机制。目前,长江经济带部分地区正逐渐开展跨区域、跨层级的生态补偿探索,但由于各地生态补偿的诉求的复杂性和发展条件的差异性,生态补偿机制运行的相关机构、资金、标准等,还未在长江经济带得到全面地制定和有效地展开。应进一步细化完善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机制,尤其是上游地区担负着维护流域生态安全的重要使命,为全国提供了重要的生态保障。要加大对长江上游地区生态的补偿力度,提升上游地区公共服务水平。此外,应不断完善纵向补偿机制,加大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限制开发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标准,或在均衡性转移支付中增设“环境保护支出”项目。制定生态价值评估体系,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通过中央政府的介入和干预,加速构建跨省域生态补偿的沟通与合作机制,支持各省(市)联合建立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基金,积极开展流域生态补偿试点,支持长江经济带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五是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助力绿色生产生活。发展清洁能源是进一步改善长江经济带能源结构、推进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的重要路径。应更加重视长江经济带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在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多种清洁能源方面开发和利用领域开展广泛合作,加快清洁能源产业行业标准化、现代化体系建设。并针对上游地区水能资源丰富的特点,探索将水电纳入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出台按全国平均水平核定考核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建立合理的碳排放交易机制,统筹水电参与全国范围资源优化配置和消纳,支持外送通道建设并采用“网对网”方式外送。 

  六是提升流域生态治理水平保障流域生态安全。创新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管理协调机制,统筹规划长江流域生态建设,完善和适时启动区域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及应急预警机制。深化和完善长江流域的治理制度安排,成立跨区域、部门的流域综合整治机构和长江经济带各省市的轮值河长制,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科学计算长江生态系统预期用水总量,明确用水过程的各项要求,合理规控流域内水资源开发和利用度,提高流域水电工程的区域调度与管理效率。正确认识长江与流域内相关河、湖的紧密联系,科学规划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总框架。根据流域内生态环境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确定建设与保护的重点及战略路径,加强流域生态环境的联合防控与治理,共同构建流域内生态环境安全屏障。 

  [作者黄寰为成都理工大学商学院和数字胡焕庸线研究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长江经济带研究院研究员、四川高校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科技创新与新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史仕新为内江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教授;李益彬为内江师范学院党委常委、副校长、教授。本文为四川省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沱江流域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重大专项招标课题(TYZX2020-01)、四川省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县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重点项目(xy2020074)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