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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司转隶后首个低碳日,碳市场的蓝图是这样的

2018/6/25 13:51:17  http://www.ditan360.com/    碳道   人气:12887

文章摘要

6月13日是第六个“全国低碳日”, 也是应对气候变化司整体转隶到生态环境部之后的第一个低碳日。当天,碳市场经验交流专场活动在北京举办,主管部门为全国碳市场的建设勾画了清晰的蓝图,各界中外人士对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表达了高度的热情和决心。

生态环境部气候司司长李高介绍了碳市场建设取得的积极进展,以及做好下一步全国碳市场工作的主要考虑。

李高首先表示,将持续推动全国碳市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2017年12月19日,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启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也同步印发。以此为标志,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正式启动。这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主席对外宣示的重要举措,也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实践。作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方案》对建设一个什么样的碳市场、怎样推进碳市场建设提出了要求、作出了安排。《方案》的发布得到了国内外舆论的高度评价,彰显了中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负责任形象。

生态环境部气候司司长李高讲话

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启动后,我国认真落实《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各项工作。今年4月,按照《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职能由发展改革委划至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在转隶过程中,气候司也在按照“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的要求,持续推动全国碳市场建设,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

大规模开展碳排放历史数据报送与核查

1

组织各地方主管部门开展了2016、2017年度碳排放数据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有关工作。针对各地方在推进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建立了“全国碳市场帮助平台”,对地方进行了有效的指导。

推进全国碳市场基础设施建设

2

组织研究设计了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方案,开展系统建设相关专题调研,研究推进系统优化评估工作。推进全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直报系统建设。

依托行业协会推进发电行业相关工作

3

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管理、行业自律及服务方面对全国碳市场的积极作用,我国推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开展发电行业碳排放交易相关工作,成立了电力行业碳交易工作组,就发电行业碳市场相关问题开展研讨和调研,研究制定发电行业配额分配方案,编制发电行业碳市场培训教材,研究全国碳市场运行测试方案,启动了发电行业碳排放交易技术指南编制工作。

加强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

4

研究制定对地方主管部门、重点排放单位、第三方核查机构等开展大规模培训的工作方案。针对职能转隶后的各地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队伍,气候司将对标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的要求,及时开展相关培训,使其尽快熟悉碳市场建设相关业务,保障全国碳市场建设的顺利推进。

进一步研究完善全国碳市场重要机制设计

5

组织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省市及部分省市召开了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碳交易工作的座谈会,进一步听取各方面对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要求地方在机构调整期间,持续做好全国碳市场相关工作。气候司还召开了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国际专家咨询会,邀请中外碳市场专家针对重点问题建言献策。在听取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深入研究配额分配、风险管理等碳市场重要机制设计。

各地方也在积极行动,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各项工作。一是按照国家有关部署开展了碳排放历史数据报送与核查。目前,各地方2016、2017年度碳排放数据报告与核查的工作成果已经在向气候司陆续报送。二是扎实推进全国碳市场相关能力建设,针对重点排放单位和第三方核查机构开展培训。一些地方还主动开展了部分行业的碳排放配额分配试算,对进一步完善配额分配方法提出了宝贵意见。三是推进全国碳市场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有关省市协助研究并提出了全国碳市场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方案,开展了系统建设及后期运行、监管等问题研究。

其次,李高指出了做好下步全国碳市场工作的几点考虑:

当前,全国碳市场建设面临一些新的形势和要求。为做好下一步工作,气候司将努力做到“五个确保”:

确保全国碳市场建设持续稳定推进

1

全国碳市场建设需要各地方配合完成好历史碳排放数据摸底、配额分配、能力建设等多项任务,部分省市还承担了全国碳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的任务,这些工作均有较强的延续性。各地方为全国碳市场建设开展了大量工作,但对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要求,下一步气候司还要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请各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在现阶段继续对碳市场有关工作予以支持,确保工作不断、不乱,交接有序。

确保全国碳市场基础设施安全稳定启动和运行

2

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交易系统和数据直报系统作为全国碳市场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全国碳市场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支撑。全国碳市场基础设施要结合工作实际需求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系统建成后,在进入实际运行之前,要开展全面的运行测试,确保系统功能有效、可靠,相关设备安全、稳定,管理制度完善、规范。

确保发电行业做好参与全国碳市场的准备

3

发电行业是率先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的突破口。希望有关部门、各地方和行业协会积极行动起来,重点做好发电行业宣传动员、人员培训、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开户等工作。相关企业也要尽快建立完善内部碳排放数据报告、核算和监测制度,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大绿色低碳投资,增强综合竞争能力。在做好发电行业全面动员的同时,为进一步扩大全国碳市场覆盖范围,气候司也将着手开展其他重点排放行业的前期技术准备工作

确保历史碳排放数据核算、报告和核查任务的全面完成

4

去年底气候司已部署开展2016-2017年重点排放单位历史碳排放数据核算、报告和核查,这项工作事关配额分配的科学性,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连续性,是碳市场的重要基础工作,不能有一个省市落下。希望各地方加快工作节奏,加强协调沟通,确保这项工作高质量完成,确实存在困难的,要及时和气候司沟通,气候司将为大家提供支持。

确保区域碳交易试点向全国碳市场平稳过渡

5

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启动后,碳市场的工作重心已由试点示范转向共同建设全国统一市场。碳交易试点地区要通过继续深化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试点碳市场制度设计,总结梳理试点经验,在保持试点碳市场稳定运行的基础上,在条件成熟后逐步向全国市场进行过渡。碳市场建设现在进入了新阶段,原则上不支持有关地方开展新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造成试点“遍地开花、无序发展”的局面,也建议现有试点不要盲目扩大市场覆盖范围或发展新的交易品种,避免加大将来向全国市场过渡的难度。气候司将和试点省市共同研究商定试点过渡的具体办法,解决大家的关切,共同向全国统一市场的方向迈进。

会议现场

最后,李高介绍了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的重点工作。

全国碳市场建设已经迎来新的起点,我们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部署和要求,与相关部门、地方和行业协会通力合作,切实做好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各方面工作。

气候司将全面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各项任务目标,牢牢把握坚持将碳市场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工具的工作定位,按照“先易后难、稳中求进”的工作安排,分阶段、有步骤地逐步推进碳市场建设,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率先在全国开展交易,逐步扩大参与碳市场的行业范围和交易主体范围,增加交易品种,增加市场活跃度,同时防止过度投机和过度金融化,切实防范金融等方面风险,充分发挥碳市场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的作用。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加快建立完善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

1

加大协调力度,推动出台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适时发布企业排放报告管理办法、市场交易管理办法、核查机构管理办法等重要配套管理制度。根据机构改革实际,对已出台但不宜继续使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推进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改革,创造条件,尽早将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纳入全国碳市场,发挥市场机制对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等领域的支持作用

加快推进全国碳市场基础设施建设

2

对碳排放数据报送系统进行优化完善。对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建设运行方案抓紧优化评估,会同相关省市推进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研究提出组建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管理机构的相关方案。

推动重点单位碳排放报告、核查和配额管理

3

督促指导各地方全面完成2016-2017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历史碳排放数据的报送、核算与核查,以及制定监测计划有关工作,加强第三方核查机构培育和管理工作力度。在深入开展调研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发布发电行业配额分配技术指南,组织开展发电行业配额试算工作。梳理确定首批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

强化基础能力建设

4

碳排放交易体系启动和机构改革完成后,强化相关主体能力建设面临大量的工作任务。为此,气候司将重点组织面向生态环境系统、各相关部门、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以及核查机构等各类市场参与主体的能力建设培训活动,提升培训专业性和针对性,鼓励地方、行业协会和中央企业集团主动发挥作用,为碳市场的顺利运行提供人才保障和技术支撑。

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清华大学何建坤教授作了“加强碳市场建设、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主旨演讲。电力行业企业代表就电力行业参与全国碳市场经验和有关问题进行了探讨,为电力企业参与全国碳市场提出了具体可操作的建议。北京、上海、湖北、广东、深圳等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省市代表就试点碳市场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配额分配和履约,碳普惠制与金融创新等方面工作做了深入讨论和交流,为全国碳市场建设建言献策。欧盟、世界银行、美国环保协会、德国国际合作机构等国际组织和机构分享了碳市场相关国际经验及对中国碳市场建设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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