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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已征求到1185条意见

2019/5/8 13:59:00  http://www.ditan360.com/   中国低碳网  人气:5959

中国发展网讯  为提高输配电成本监审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促进电网企业加强成本管理,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对2015年发布的《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发改价格〔2015〕1347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9年4月22日至4月2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4月28日24时,共收到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1185条。

发改委表示,其中一些相关意见和建议,对进一步完善该《办法》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我们将对有关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在修改时予以充分考虑。在此,对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 

据悉,4月22日,国家发改委修订发布《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新规趋严细化,对电网企业而言是利空消息。

2015年,在借鉴国外输配电监管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制定出台《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但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纵深推进,尤其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2018年新执行的《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对加强电网成本监管提出了新要求,现行《办法》亟待完善。

据了解,本次修订首先是推进监审科学化,发挥成本监审激励约束作用,对材料费、修理费和其他运营费用设置费用上限;增加投资合理性的规定,明确对未实际投入使用、未达到规划目标等新增输配电资产的成本费用支出,以及因重复建设、工期延误等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不予列入输配电成本,以引导提高投资合理性,减少盲目投资;增加对租赁费等部分涉及重大内部关联方交易费用的审核。

同时,推进监审精细化。进一步细化输配电定价成本分类及审核方法。将输配电定价成本细化为省级电网、区域电网和专项工程三类输电定价成本;细化其他运营费用,分为生产经营类、管理类、安全保护类、研究开发类等;增加分电压等级核定有关规定。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办法》的修订完善,有利于加强输配电成本监审,为进一步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和电力市场化创造重要条件;同时,有利于完善并细化成本监审审核方法,改进对电网企业成本监管;其次,有利于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引导电网合理投资、加强内部管理和降本增效;此外,还有利于规范成本监审行为,促进成本监审更加客观公正、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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