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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让美丽新疆天蓝地绿水更清

2017/8/10 15:34:50  http://www.ditan360.com/   中国低碳网  人气:13776

 6月11日,201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启动,今年的主题是“节能有我绿色共享”。

绿色,是生命的颜色;绿色,是希望的寄托;绿色,是前行的动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明确提出绿色发展新理念。

16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从准噶尔盆地到帕米尔高原,从阿尔泰山麓到塔里木河畔……醉人的绿色在天山南北肆意铺陈,来到新疆的人们无不被壮美景观所震撼。

这幅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画卷真实描绘了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全区上下紧紧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继续增强发展保障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各方面工作取得新的进展,让美丽新疆天蓝地绿水更清。

强化顶层设计加固“四梁八柱”

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

新疆地域辽阔、资源富集,地理位置突出,是我国西部的战略屏障、向西开放的门户、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点地区、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核心区。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内在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杜会和谐的必然选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时代抉择。

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明确指出:新疆的发展要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特点,更加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自治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五大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贯穿于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全过程。

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必须尽快把生态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建立起来,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

2016年,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印发《自治区关于加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加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印发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十三五”规划》《自治区贯彻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自治区2016年节能减排工作要点》《自治区2016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要点》;向国家上报《新疆适应气候变化的林业碳汇关键领域及能力建设报告》;启动编制《“十三五”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起草《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和《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考核管理办法》……现在,我区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日趋完善——从顶层设计到全面部署,从最严格制度到最严密法治,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建立。

2017年,是“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疆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禁“三高”项目进新疆,加大污染防治和防沙治沙力度,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新疆。

这为全区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三五”节能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自治区“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自治区先后印发《自治区2017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点》《自治区2017年节能减排工作要点》《自治区2017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要点》《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一项项措施密集出台,用实际行动回答了落实绿色发展“做什么”和“怎么做”的时代课题。

力抓节能减排发展成效显著

理念“生根发芽”,成效“破土而出”。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我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不断培育清洁高端产业。大力压减高能耗、高污染的炼铁、炼钢、焦炭、电石、水泥、平板玻璃、印染、造纸等产能,累计完成淘汰落后产能总量约2126万吨。

“十二五”时期,我区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52.3亿元,支持了500多个节能技术改造工程、节水、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等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主要实施了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能量系统优化(系统节能)和绿色照明等工程,钢铁、有色、化工等高耗水行业的节水技术改造项目和矿井水利用工程,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和以利废建材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的资源化利用工程。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介绍,2016至2017年,我区共落实中央预算内资金8.19亿元,对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节能、节水、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进行资金扶持。落实2013至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20亿元,用于支持乌鲁木齐大气污染治理项目。

我区还累计批复实施了四批共87家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协调争取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库尔勒市列入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南疆再生资源综合开发园区、克拉玛依石化园区列入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列入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鄯善县、玛纳斯县列入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通过试点示范工作,累计争取国家循环经济资金3.3亿元,支持了一批中水回用、废旧资源回收利用等循环经济项目建设。同时,组织探索了资源高效利用和保护环境的有效模式,在本行业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为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我们开展了全区6大领域200家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基础数据统计,24个重点行业460余家重点企业2011至2014年温室气体排放的盘查核查工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外,还审定公示了自治区温室气体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建立了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启动了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相关工作,推进新疆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的设立。

与此同时,我区大力推进价费改革促进环境保护。

2008年以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对全区所有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设施企业执行了脱硫电价,共35家发电企业(约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设施通过环保验收正常投运。批复执行脱硝电价发电企业34家(装机容量2020万千瓦),执行除尘电价发电企业31家(装机容量1830万千瓦)。

自2010年6月1日起,对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企业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提高了相关企业用电成本,促进了落后产能的淘汰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推动落实电解铝、水泥企业阶梯电价政策、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改革、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资源节约、约束污染物排放和服务生态环境建设的调节作用,有效的推动了我区产业结构调整。

经国家统计局审定,2016年新疆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617.2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同期增长7.6%,增速高于全国0.9个百分点。从贡献程度看,第一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12.7%,第二产业为30.0%,第三产业为57.3%。

目前,我区已基本形成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全社会节能监查体系,循序稳步推进各项节能监察工作,为自治区各年度节能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监察保障。

坚持绿色发展共筑美丽新疆

《自治区2017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点》明确,2017年全区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2.52%,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9%;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减少0.3%,氨氮排放总量减少0.6%,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减少0.76%,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0.79%,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68.8%,实施环境综合整治村庄比例达30%。

达成目标,既要统筹推进,又要重点突破,抓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在节骨眼、要害处用力,做到“一子落而满盘活”。

为此,《自治区2017年节能减排工作要点》提出十二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年度工作重点。

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方面,支持重点行业改造升级,加快发展轻工业、战略新兴产业和服务业。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禁“三高”项目进新疆。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优化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

突出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工作:

——工业领域,建立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进一步提高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油石化、化工等重点耗能行业生产效率和能耗效率。加强工业企业能源消费和节能减排数据的统计分析,及时提出能源消耗超标预警和应对措施。突出抓好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工作。2017年水泥过剩产能退出500万吨,取消32.5强度等级水泥;与兵团联合出台《2017年新疆水泥过剩差能退出导向意见》,探索将产业政策、差别电价和行业自律等手段有机结合,分区域挤压倒逼过剩产能有序退出。

——建筑领域:推行居住建筑节能75%强制性节能设计标准,推进供热计量收费工作。强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大力推广绿色建筑。采取PPP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解决资金不足问题,2017年力争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700万平方米。大力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力争完成150个乡镇和1700个行政村专项治理任务。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出台《关于加快推进自治区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指导意见》。

——交通运输领域:在交通运输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宣传绿色交通理念,增强全行业节能环保意识;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高能效的运输方式,优化交通运输供给结构,促进结构性节能。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燃油消耗量核查制度,推广清洁能源车辆在营运车辆中的应用;加强交通节能环保技术与产品的推广应用,大力推进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建设。

——公共机构领域:健全完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配套制度,建立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及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名录。加大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力度,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强化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管理,切实发挥示范作用。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和资源回收利用工作,积极组织公共机构实施节能改造工作。

——商贸流通领域:鼓励物流企业采用低能耗、低排放运输工具和节能型绿色仓储设施,使用清洁燃料,减少能耗及尾气排放,实行运输绿色化、仓储管理绿色化和配送包装绿色化,有效遏制物流环节造成的污染和浪费。

今年,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方面,自治区将完善政策体制机制,加快碳市场建设;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落实低碳行动;印发“十三五”规划和控温方案,启动地州清单编制工作;加强基金赠款项目监管,推动碳市场制度建设;强化低碳示范引领,推动低碳项目建设。

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再次强调,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工作的突出地位,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非一朝一夕之力,却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在绿色发展理念的引领下,美丽新疆正在绿色中发展,在绿色中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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