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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绿色金融之路:金融业全面助力碳中和,行业规模居世界前列

2021/3/5 14:54:28   华夏时报      人气:17246

中国绿色金融之路:金融业全面助力碳中和,行业规模居世界前列

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傅碧霄 北京报道

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严峻挑战,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提出,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碳达峰和碳中和不仅是十四五规划的重点内容,也是未来数十年间的长远战略。

在实现碳中和的进程中,金融业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支持节能环保项目融资的绿色金融快速发展。今年两会上,绿色金融也成为热门议题,引发广泛关注。

绿色金融初具规模

自2003年“赤道原则”推出后,绿色金融在全球正式起步。2016年G20峰会上,绿色金融也被纳入核心议题,绿色金融发展脚步加快。2017年以来,2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台了绿色金融相关政策,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层出不穷。

我国也在大力推进绿色金融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建设绿色金融体系。

2016年8月,央行与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开启了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新局面。随后,央行又出台了《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方案(试行)》、《关于支持绿色金融试验区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通知》、《关于印发〈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对绿色金融的细分领域进行指导。

顶层设计不断完善的同时,国家也在促进绿色金融投入实践。

2017年6月,国务院部署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五省(区)的九个市(州、区)建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如今,创新试验区已探索出有价值的绿色金融发展模式。

央行于今年2月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末,我国绿色贷款余额近12万亿元,存量规模世界第一,绿色债券存量8132亿元,居世界第二。

绿色金融资产质量整体良好,绿色贷款不良率远低于全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绿色债券尚无违约案例。

截至2020年末,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绿色贷款余额达2368.3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15.1%,绿色债券余额达1350.5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取得了优秀的成效。早在2019年,其绿色贷款余额、绿色债券发行量和新增绿色保费收入等指标就已在各试验区中居首位,绿色债券累计发行金额超过千亿元,环境权益交易市场也发展较快。

金融产品种类丰富

早在2007年,市场上就曾出现了与碳排放挂钩的理财产品。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产品种不断增多,包括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指数、绿色基金、碳金融等。

绿色信贷规模上升较快,但2020年上半年绿色信贷占总体贷款的比重仍不超过7%,尚有很大提升空间。

行业分析人士指出,未来绿色信贷需强化信息披露,防范贷后风险,并注意完善银行相应考核机制,即使在开展非绿色项目时,也应将环境与社会风险因素纳入考量之中。

绿色债券具有发行成本低、期限较长等优势,而绿色项目往往周期较长,绿色债券正好能满足项目的融资需求,因而成为近年来增长很快的绿色融资方式。

同时,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也势头强劲,品种涵盖了绿色信贷资产、风电和太阳能租赁收益等。

近期推出的“碳中和”债券也是备受关注的绿色创新产品,光大银行金融市场分析师周茂华对记者指出,该产品在发行、管理、信息披露方面都采取高标准,增强了投资吸引力。

绿色债券市场发展潜力巨大,未来,推进国内外绿色债券标准统一、加强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将是工作的重点。

绿色产业前期投入大,投资期限长,针对这些特点,绿色保险则可以提供保障。环境污染责任险还要求企业对可能造成的污染、损害进行投保。绿色保险还要求统筹兼顾环境污染与气候变化。

今年两会中,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孙洁提交了《关于加大绿色保险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她强调了绿色保险在助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方面的作用,并建议进一步细化强制环责险规则,加强对绿色产品服务创新的财政支持,针对绿色保险制定税收优惠政策。

除以上几大类外,绿色金融还包括种类繁多的碳金融产品,如碳债券、碳排放权质押融资、碳配额回购融资、碳基金、碳远期等。碳金融市场则有碳配额交易现货市场、期货期权等衍生市场等。未来,碳金融产品市场也将会继续完善成熟。

绿色金融前景展望

不可否认的是,碳达峰和碳中和任务艰巨,尤其是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如何在保证GDP的前提下实现环境效益,对我国的经济提出了挑战。

而且,我国的绿色金融行业尚处于初期阶段,如何通过多种金融手段助力碳中和,也是摆在行业面前的重要课题。

央行发布的《2020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表示,应逐步完善绿色金融体系五大支柱,分别是绿色金融标准体系、金融机构监管和信息披露要求、政策激励约束体系、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绿色金融国际合作。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郭新明提出建议,以服务绿色低碳发展为宗旨,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例如以碳中和为约束,修订绿色金融界定标准,包括绿色项目的界定、绿色债券的评估认证标准等;创设碳减排支持工具;将符合条件的绿色资产纳入商业银行向央行借款的合格抵押品范围,等等。

绿色金融标准的界定是目前行业内普遍关注的问题。

此前,我国也制定了相应的绿色分类标准。发改委与生态环境部、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明确划分了六大类绿色经济活动,包括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生态环境产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以及绿色服务。

后来在这份产业目录的基础上,人民银行进一步完善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对绿色债券支持的经济活动进行了界定。在信贷领域,2013年出台了《绿色信贷统计标准》,划分了绿色信贷支持的行业类别。

不过,在实际执行中,部分企业仍存在“洗绿”、“漂绿”行为,表面上打着绿色经济的幌子,实际上从事的依然是高污染业务。为杜绝这一乱象,绿色金融与绿色经济分类标准还需进一步明确。

目前国际上的绿色金融标准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由市场主导的、国际组织制定的绿色债券标准,包括《绿色债券原则(GBP)》、《气候债券标准(CBS)》;另一类是中国和欧盟的绿色分类标准,欧盟于2020年3月公布了《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此外,南非、加拿大、印度、新加坡等国也在制定其本国的绿色分类标准。

关于行业未来的发展,周茂华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当前我国绿色金融相关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需培育成熟、多层次的绿色金融市场,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建立统一信息平台,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并逐步与国际绿色金融标准相接轨。

还有金融行业资深业人士指出,不少银行在贷款投放上对于绿色发展的要求还是不够重视,金融机构应将绿色金融纳入远景规划。此外,金融机构打通与环保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对于绿色贷款的审核也很重要。

周茂华表示,欧美国家在发展绿色金融方面的一些成功经验可供借鉴。

首先,完善、细化的法律制度体系。根据这些法律,各地可以制定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的法律,明确各部门、市场主体的职责与义务,为绿色金融高效运转奠定基础。

其次,政府重视绿色行业发展。政府财政通过财税等为绿色项目提供一定政策倾斜,增强金融机构参与绿色项目的热情。

再次,是推动绿色金融市场发展。例如:美国绿色金融市场发展相对成熟,市场拥有多元化的参与主体,多样化需求,同时,该市场相关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活跃(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等),并且创新产品渗透至生产、流通、消费等多个环节。

最后,强化监管,增强信息透明度,规范信息披露制度,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浦江金融论坛秘书长李国旺对记者表示,中国绿色金融发展,需要通过资源创新,控制上游原料供应;通过政策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金融创新,开辟新市场、满足新需求、实现超越。

绿色金融市场创新不仅是用全新产品去开拓一个全新市场,更主要是重组、重构现有的自然资源、管理资源、政策资源、技术资源。通过对绿色产品的产权、股权、债权、期权及其衍生品的创新,实现产业与金融的跨界融合。

做好绿色金融的工作,既需要顶层设计的指导,对未来的发展路径做好长期规划,更需要银行、保险、信托等各类金融机构树立绿色发展的新思维,灵活利用多元化金融工具支持绿色经济,为环保型企业与项目输血,切实推进碳中和长远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