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以来,国家大力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动工业企业集聚入园,集中处理工业废水。根据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15年黄河国控断面中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25.8%和12.9%;2022年两项数据分别下降至10.3%和2.3%,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巩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成效,推动提升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强化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防范,生态环境部印发了《沿黄河省(区)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总体思路、工作范围、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五方面,对沿黄河省(区)工业园区和化工园区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
聚焦重点,整治工作意义重大
黄河流经青海、四川、甘肃等9省(自治区),行经130万平方公里,涉及总人口约1.6亿,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也是人口活动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区域。习近平总书记一直高度重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走遍黄河上中下游9省区,为黄河保护和治理工作把脉定向,对上中下游精准施策,擘画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宏伟蓝图。开展沿黄河省(区)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是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的重要举措,对推动沿黄河省(区)工业园区、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方案》溯源科学,重点聚焦。一是整治对象聚焦。以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和化工、电镀、造纸、印染、食品等主要涉水行业所在园区为重点,有效防控环境风险。化工行业废水高浓度、高毒性、难治理特征显著,有效管好沿黄河化工园区废水的接管和安全排放,无疑是找准了源头治理水生态环境问题的“金钥匙”。
二是整治方向聚焦。重点行业废水不能应收尽收以及混排、偷排、漏排、直排是造成水体污染的重要原因,污水管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以及入河排口是园区废水管控的主要配套基础设施和工作抓手。化工行业废水环境风险相对较大,各级政府近年来致力于化工园区废水全量收集、全量处理和安全排放。《方案》以强化重污染行业污水收集管控,推动废/污水分质分类处理,加强工业废水综合毒性管控能力建设和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为整治方向,是抓紧了解决上述问题和有效防控环境风险的“方向盘”。《方案》的实施,将有力促进沿黄河省(区)化工园区污水治理水平、环境风险防范水平的提升。
精准施策,明确重点任务
《方案》明确提出了两阶段实施目标:2024年年底前,沿黄河省(区)化工园区和国家级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标运行,污水管网质量和污水收集效能明显提升;2025年年底前,其他各类园区基本实现上述目标。并以目标为导向,提出了发现问题、销号管理、信息更新、打造标杆4项主要任务。化工园区要结合污水处理和水环境风险防控的特点,重点关注以下主要任务:
一是摸清底数,动态销号。针对部分地区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家底不清、问题不明等情况,《方案》明确了由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全面摸清黄河流域化工园区清单,指导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和园区管理机构全面摸清化工园区污水收集、初期雨水收集处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园区环境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针对性的“一园一策”,明确整治任务和时限要求,进行动态销号管理。根据化工园区环境管理的特点和相关要求,化工企业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应全部实现分类收集、分质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100%接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重点解决高毒性、高生物抑制性、难生化降解和高盐度等特征污染物问题;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具备处理园区化工废水的工艺和能力,严格管控接管污水的水质水量和处理设施的工艺工况,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二是实行一企一管、明管输送。为确保化工企业污水达标排放,防控偷排、漏排、渗排和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化工企业应实行一企(厂区)一管、动力外排的排水管理模式,达标污水接管排放,超标污水原则上应接入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才能接管排放。为防止地埋污水管网渗漏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化工园区污水应实行明管输送,冬季寒冷地区可采用管沟的方式敷设可保温、可观察、可检修和防渗漏的输送管道体系。
三是建立工业废水综合毒性监控能力。企业接管排口要规范设置便于测量流量、流速和水质的测流段,重点整治的污水排放口应安装流量计;水质监测指标应满足企业废水综合毒性管控的需要,重点关注重金属、有毒物质、生化抑制性物质和盐度等特征污染物;重点涉水排污单位应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实时数据接入辖区生态环境局/监测站或园区管理平台;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口应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建立综合毒性监测监控能力。
四是进一步规范入河排污口建设与管理。贯彻《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整治总则》和《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解决污水直排、乱排问题。严格管控入河排污口的审批和设置,建立排口清单,原则上每个化工园区/片区应设立唯一的污水总排口;入河排污口(含间接入河排污口)应设置监测采样点、检查井、标识牌、视频监控系统及水质流量在线监测系统,鼓励开展入河排污口的信息化、智慧化监管。
多措并举,确保实施有力
为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应从三方面确保《方案》有效实施。
一是加强衔接协作,统筹政策资金。针对工业园区和化工园区水污染整治涉及多部门职责,《方案》要求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强与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协调联动,做好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与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排污许可等工作衔接,统筹相关部门在污水管网维护改造、园区循环化改造、化工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政策资金,明确责任,形成合力,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做好指导帮扶,依法依规排查。考虑到沿黄河省(区)工业园区和化工园区大多处于中西部地区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水污染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方案》要求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针对技术力量薄弱、专业能力不足的地市和园区,加大指导服务力度,结合生态环境科技开展帮扶工作。指导园区管理机构强化安全环保意识,提升综合管控能力,依法依规开展排查整治,切实防范水污染事故发生。
三是实行信息公开,开展社会监督。此次水污染整治工作将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以确保工作公开透明。《方案》要求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主动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工作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生态环境部将通过“一报、一网、两微”定期发布相关工作进展,加强正面宣传,及时回应社会热点问题。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化工园区工作委员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