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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煤企整合进入攻坚阶段

2012/4/24 17:59:08  http://www.ditan360.com/   中国经营报  人气:166693

  中国低碳网3月下旬,一夜的鹅毛大雪让鄂尔多斯高原银装素裹。

  踏着早晨消雪后的泥泞,张军(化名)忙着在鄂尔多斯和几个客户见面,洽谈收购他的煤矿事宜。张的煤矿占地8平方公里,年产60万吨,储量近1.2亿吨,开价超过15个亿。

  让张军着急卖煤矿的原因在于,鄂尔多斯去年底开始的煤矿大整合已经进入攻坚阶段,并将在6月份完成。在煤炭限产的大背景下,按照计划,以后年产300万吨以下的煤炭生产企业要全部退出。这是自2005年以来该市最大规模和最大力度的一次煤炭企业整合,其定调为“非山西模式”。

  煤炭企业:从198家控制到40家

  让张军着急的鄂尔多斯煤炭生产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实际上是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的。

  《中国经营报》记者掌握的一份2011年12月14日签发的《鄂府发(2011)108》号文件要求,到2012年6月份底,要彻底完成此次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凡达不到最低生产规模的煤矿企业和不参与兼并重组的煤矿,一律不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采矿权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年检以及延续等手续。”鄂尔多斯煤炭局主管领导重申。

  资料显示,目前该市共有煤矿321座,其中中央重点企业直属煤矿19座,自治区企业直属煤矿5座,其他国有企业下属煤矿20座,其他所有制煤矿277座,设计生产能力4.1亿吨/年。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此次要将全市的198家煤矿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控制到40户,而参与兼并重组的280座煤矿,约每7座煤矿要整合为一个主体企业——即一个法人,一个安全责任主体,一套统计会计报表,一个企业名称。

  “目前我们已经落实的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主体有31户了。”该市煤炭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通过此次大整合,鄂尔多斯的目标是形成1个亿吨级、1个8000万吨级、3个5000万吨级、10个千万吨级地方煤炭企业,实现销售收入超百亿元煤炭企业将达10户,从而进一步做大做强煤炭产业。

  整合门槛:从30万吨上升为300万吨

  记者注意到,与2005年的整合不同在于,当时对30万吨以下的煤矿进行关停并退出市场,而此次大整合的门槛则提高了很多:要求“保留煤炭企业最低生产规模为300万吨,生产规模300万吨以下的煤炭生产企业全部退出”。此外,对于新建煤矿的井型规模,井工矿生产能力要不低于120万吨/年。

  显然,张军所出售的煤矿应该在关闭之列。

  “我们承诺一旦达成协议,会通过相关途径将现在的60万吨年产能修改为120万吨,不会被关闭的。”针对洽谈方的疑虑,张军如此解释。但他却故意忽略了另外一个事实,他出售的煤矿实际上是露天矿,按照规定,年产能的要求是300万吨。

  记者在鄂尔多斯采访期间发现,已经有多家小型煤矿出售,大多都承诺能够修改目前的年产能设计。一家煤矿老板告诉记者,他出售的一块占地为14平方公里、储量1.5亿吨的煤矿已经引来包括浙江、福建等地四家老板前来洽谈,“正在拗价,他们带来的资金一般都在三五十个(亿)以上。”

  另一方面,政府指定的40家主体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也正在进行当中。“我们此次兼并整合就是以山西煤矿为经验教训的。”鄂尔多斯市煤炭局局长郭成信在3月初举办的全市煤炭工作会议上如此表示。

  山西和内蒙古虽同属中国产煤基地,但两个省份在煤炭资源开采过程中所运用的形式却相差很大。据记者了解,山西省、市、县直属国有控股和参股煤炭企业产能占全省的一半左右,尤其在2009年10月,山西省掀起“煤矿国有化”运动,一度被外界强烈质疑。而内蒙古的现状则是,地方政府独资、控股、参股企业少,大部分收益由开发企业和个人所得,地方得到的利润少。

  为此,鄂尔多斯此次提出的方案是:“以资源为纽带,以股份制为主要方式,通过并购、转让、联合、控股等有效形式,实行强强联合、大小联合、小小联合等方式进行煤炭生产企业的兼并重组。”记者掌握的重组主体企业名单显示,神华集团等央企均不在主体之列。

  “小煤矿肯定在关闭之列,这个门槛难以迈过去。”一位当地煤矿老板叹息说,这个趋势肯定难以改变,主要在于鄂尔多斯的民营煤矿太多,而且存在高利贷的风险。去年9月爆出的“苏叶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就是一例。

  地方政府:“越俎代庖”?

  兼并重组的情况似乎并不容乐观。

  一位列入主体企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目前连一座煤矿都没有整合。“一方面是外来投资老板参与进来,抬高价格,兼并重组成本抬高;另一方面很多煤矿原来都是用高利贷购买,现在有的成本已经翻了一番,因此出售价格也非常高。”这位老板透露,目前进入整合主体的民营企业基本都没有动,个别实施兼并的企业,实际上是小煤矿采取挂靠方式,给主体企业缴纳一定管理费的重组。

  “地方政府通过兼并重组,来实现煤炭产业的大企业化、规范化和健康发展,出发点是非常好的,但对有的企业来说就是非常痛苦的结果。”民盟内蒙古区委副主委、内蒙古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姜月忠表示,毕竟当时中小煤矿都是通过正式的审批手续获得煤矿资源并合法开发,但现在通过政府的一纸发文就要强制兼并重组或者关闭,显然与市场规律不相符。

  记者注意到,为了推进兼并重组工作,该市特别指定了包括伊泰、汇能、伊东、满世、乌兰、蒙泰、特弘等8户企业为重点兼并重组企业,每户兼并重组其他煤矿的数量不少于5座,而且个别企业在指定旗县必须兼并重组一定的煤矿数量。

  文件要求,这些企业的兼并重组工作必须在去年底就要完成。对此,该市煤炭局负责人以工作忙为由没有给予回复,个别企业对此也保持缄默。

  虽然央企没有参与到此次兼并重组,但记者注意到,早在2009年,国家5大电力公司、两大石油石化集团、中国烟草总公司、山东临矿集团、河北冀中能源等20多家国有大型企业,准备相继与内蒙古共同开发建设20余个煤田矿区。时任伊金霍洛旗旗长的云卫东告诉本报记者,当年该旗相继引进了神华集团煤碳直接液化、神华集团煤制天然气、国电集团煤电一体化、汇能集团煤制天然气等一些投资100亿元以上的大项目。

  “实际上,一些优质煤矿和优质项目已经被央企和大企业圈走,民营企业没有多少话语权。”当地一位老板表示,这次兼并重组显然让中小民营煤矿失守最后一块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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