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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信贷管理办法实施 企业不治污银行不给“钱”

2011/4/28 16:00:09  http://www.ditan360.com/   中国低碳网  人气:155701

由温州市环保局出台的绿色信贷工作管理办法已于本月起施行,该办法通过将企业的环境行为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激励企业加强环境保护,促进节能减排。

  据了解,温州市环保部门将向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提供企业环境信息,主要包括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企业环境违法类信息、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内容。

  而记者从人行温州市中心支行了解到,他们将根据环保部门提供的数据,由优到差分别设置绿色企业、蓝色企业、黄色企业、红色企业、黑色企业输进征信系统,再根据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五级评价结果,要求各家银行实施差别化绿色信贷政策。

  对于绿色企业和蓝色企业,将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包括提供简化贷款手续、优惠利率定价、创新金融产品等服务;与此同时,还将构建信贷“绿色通道”,积极建立治污减排专项贷款,在贷款规模、期限和利率等安排上给予倾斜,积极支持企业增加环保设备、设施投入,对污染源实施综合治理,提高其可持续发展能力。

  对于黄色企业,将坚持服务和监督并举,进一步加强以信贷管理约束企业环境行为的机制。支持这类企业生产建设的合理融资需求,特别是要支持其节能减排项目的建设投资,进一步改善其环境行为信用等级。同时要加强监督,充分调查评估这些企业可能潜伏的不良行为,防止此类行为发生,按照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原则,审慎发放贷款。

  对于红色企业和黑色企业,高度关注其环保审核及变化情况,在环保问题没有整改到位之前,从严控制信贷投放,禁止新增任何形式的信贷支持。各银行对红色、黑色企业发放贷款的,将根据《2010年温州市信贷政策导向效果综合评估办法》给予扣分。

  人行温州市中心支行还要求各家银行将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授信管理的前提条件之一,对所有贷款项目和企业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对有环保违法信息的企业坚决降低信用等级,不增加授信,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压缩授信。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信贷投入,加快对落后产能和工艺的信贷退出步伐。

  另悉,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整改验收完成后,半年内未发生新的环境违法行为的,可以申请变更银行征信系统中的环境违法信息。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实行年报制度,其他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实行月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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