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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黑龙江佳木斯150MW风电项目15MW/30MWh储能EPC招标

2024/11/21 14:29:07   华润集团      人气:1174

11月20日,华润电力桦川一期150MW风电项目15MW(30MWh)储能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发布,项目招标人为华润新能源(桦川县)有限公司,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梨丰乡,采用EPC总承包方式进行招标。

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单体3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项目EPC完工业绩,或至少有1个单体3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设备投运业绩,且储能设备供货单位的累计投运业绩不低于200MWh。

华润电力桦川一期150MW风电项目15MW(30MWh)储能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SZBGG2024110326号

华润守正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华润电力北部片区2024年度第83批招标华润电力桦川一期150MW风电项目15MW(30MWh)储能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华润新能源(桦川县)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润守正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梨丰乡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S03075524GZ0004P1 

项目名称:华润电力桦川一期150MW风电项目 标段名称:15MW(30MWh)储能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内容和范围:华润电力桦川一期15MW(30MWh)储能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进行招标,工作范围包含所有涉及工程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试验及检查测试、质量监督、质保期消缺、档案验收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并参加由招标方组织的性能验收试验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均包含在本标段内,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方负责本储能系统工程勘察设计,设计内容应满足消防验收、接入系统设计、国网及行业相关要求。储能场区设计应配合招标方通过相关部门设计审查。

(2)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涉及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监造、运输、仓储、倒运、复检、质量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设备相关试验报告应满足国网相关要求)。

(3)土建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储能区域的地基处理、设备基础、碎石地坪、围墙、储能区域内道路、给排水等材料采购、进场复检、施工及验收等储能所需的所有土建工作。

(4)安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储能系统的设备材料进场复检、设备安装、消防系统安装、设备试验、设备调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安全防护设施“三同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

(5)建设期工程保险。

(6)并网前技术监督。

(7)涉网性能检测(包括电网并网测试、电网适应性试验,充放电试验等全站全部试验)。

(8)工程验收(含消防(消防包括验收、图纸审核、消防检测等)、电网、质检等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9)设备及道路标识牌。

(10)投标人负责储能区、设备运输进站道路临时用地的征租地补偿、青苗及地上地下附着物的补偿工作。

(11)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协调乡镇政府、村组等协调的费用(注: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当地民事协调难度。)

(12)负责储能电站的并网手续办理。

(13)负责质量监督工作及其费用,确保通过验收

(14)投标方负责所有征占地协调工作,确保招标人按照佳木斯市政府文件,按照片区地价标准补偿占地费用,红线内占地补偿由招标人负责;红线外的补偿由投标人负责;所有地上、地下附着物的补偿工作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负责储能站及周边施工扰动所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经济林补偿、拆除迁移补偿费、植被恢复、迁坟补偿等相关费用。

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论技术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设计、施工、采购、运输、储存、竣工投产、协调、工程检查、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并网手续办理等各种工程所涉及的工作内容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

各项目具体工作范围和技术规范详见招标文件第五卷 技术规范和要求。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本标段工程进度及建设工程节点计划要求如下:

计划于2025年02月10日开工,2025年06月25日投产。

竣工日期:2025年07月30日。

具体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本项目建设工程节点计划:

主要节点(里程碑) 时间周期

开工日期: 2025 年 02 月 10日

施工图交底日期: 2025 年 02 月 25日

基础开挖日期: 2025 年 03 月 05日

基础完成日期: 2025 年 03 月 25日

设备到货日期 : 2025 年 04 月 25日

安装完成日期: 2025 年 05 月20 日

调试完成日期: 2025 年 06 月10 日

投产日期: 2025 年 06 月25 日

竣工日期: 2025 年 07 月30 日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相应要求(若联合体投标,根据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所承担的专业内容应当具备该专业相应的以下资质):

1)设计、勘察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测量工程、岩土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承装、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

以上均需提供资质证明文件扫描件。

2.业绩要求:自2021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单体3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项目EPC完工业绩,或至少有1个单体3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设备投运业绩,且储能设备供货单位的累计投运业绩不低于200MWh。

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中含工程范围和工期内容页、合同双方的盖章页等证明文件、签订时间、完工/投运证明、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等的合同扫描件。

3.项目经理要求:(1)现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需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项目经理由承接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2)需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

4.安全要求:1)投标人或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投标单位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或未被列入政府安监系统、华润集团、华润电力EHS黑名单中。

5.联合体投标人: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家。牵头人应为负责储能电池系统生产集成的单位,同一联合体成员不得重复出现在不同的联合体中。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4)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被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以上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

7.专利要求:设备设计方案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8.其他要求:(1)、投标阶段提供投标电池、BMS、PCS产品分别通过GB/T36276-2018《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GB/T34131-2017《电力储能用电池管理系统》、GB/T34120-2017《电化学储能系统储能变流器技术规范》的型式试验并已取得型式试验报告;但须承诺投运前投标产品分别通过GB/T36276-2023《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GB/T34131-2023《电力储能用电池管理系统》、GB/T34120-2023《电化学储能系统储能变流器技术规范》的型式试验,并提供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2)、储能设备供货单位应具备储能电池电芯、储能变流器(PCS)或储能系统集成中至少一项产品的研发制造能力,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认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