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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首席双碳官制度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025/7/17 15:52:00   常州市人民政府      人气:1309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首席双碳官制度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常政办发〔2025〕20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常州市首席双碳官制度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首席双碳官制度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决策部署,按照《常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常政发〔2024〕53号)工作要求,建立首席双碳官(Chief Dual-Carbon Officer,简称“CCO”)制度,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作用,加快构建企业碳排放管理体系,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政府引导、部门联动、企业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首席双碳官在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工作的管理作用、智囊作用和纽带作用,推动建立全市首席双碳官制度。

——2025年12月底前,全市上市公司和工业、建筑、能源、交通等重点领域市属国有企业力争实现首席双碳官制度全覆盖。

——2026年6月底前,全市十百千亿大企业力争实现首席双碳官制度全覆盖。

“十五五”期间,推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力争实现首席双碳官制度全覆盖。

二、企业首席双碳官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一)岗位职责

1.聚焦“双碳”政策导向,提升绿色转型引领力。把握国家及地方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导向,为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提供专业支撑。在企业内部发挥主导协调推动作用,促进绿色发展理念与企业经营管理的有机融合。制定企业碳达峰碳中和战略规划和实施路径,明确企业碳减排目标和时间表。

2.聚焦节能降碳增效,提升减排潜能转化力。推动建立适合企业实际的碳排放监测、核算、报告和核查体系,确保碳排放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组织开展企业碳排放现状评估和碳减排潜力分析,识别重点排放源和减排机会。探索建立内部碳定价机制和节能降碳激励制度,调动各部门参与碳减排的积极性。推动节能降碳技术研发、引进和应用,组织实施重点节能降碳改造项目。协调推进可再生能源利用、能源管理系统建设、生产工艺优化等工作。推动企业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积极应用江苏省产品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天枢一号”智慧能源系统等平台,提升碳排放管理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

3.聚焦环境社会治理(ESG),提升低碳发展持续力。建立完善企业ESG管理体系,制定ESG战略和措施,设定可量化的ESG绩效指标,建立ESG风险识别和管理机制。组织编制企业ESG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确保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推动企业参与ESG评级,提升企业ESG表现和市场认可度。协调应对投资者、客户、监管机构等利益相关方的ESG相关询问和要求。

4.聚焦绿色产业生态,提升全链降碳协同力。推动建立绿色采购标准和供应商碳排放评价体系。协助重点供应商开展碳核算和碳减排,推动全产业链协同降碳。组织开展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评价,推动绿色产品开发和认证。探索建立产品碳标签制度,提升产品绿色竞争力。

5.聚焦开放合作交流,提升绿色发展凝聚力。推动企业内部绿色低碳知识普及和文化建设,促进企业与专业机构的交流合作,及时获取技术和政策支持。积极参与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举办的相关活动,及时了解和反馈企业在绿色发展中的实际需求,发挥政企沟通桥梁作用,推动营造绿色发展良好环境。

(二)任职条件

围绕“五聚焦五提升”,企业首席双碳官应由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担任,任职条件参考如下: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素养;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组织管理和解决问题能力,能够统筹协调企业内部资源,推动跨部门协作;应具备本科及以上相关学历背景,并对碳排放管理、节能减排、绿色发展等领域有一定了解或曾参加相关培训。熟悉所在行业特点,了解行业绿色发展趋势,能够结合企业实际推动低碳转型发展;深刻理解所在行业的业务,熟悉所在行业的碳排放特征及减排路径;对ESG理念有深入理解,能够从可持续发展的视角审视企业经营活动,了解国内外ESG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要求,熟悉ESG投资理念和市场趋势。能够协助企业将ESG理念融入战略规划和日常运营。在推动企业绿色发展的同时,妥善平衡各方利益关系,关注企业与投资者、客户、员工、社区等利益相关方的沟通互动,促进企业长期价值创造。

企业可根据自身规模、行业特点和发展阶段,灵活确定首席双碳官的具体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为首席双碳官提供必要的授权和资源支持,确保其能够有效履行职责。鼓励企业探索建立与首席双碳官职责相适应的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

三、政府首席双碳官组织体系

(一)建立市、区两级首席双碳官制度。市级层面设立首席双碳官,由分管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市领导或行业内顶级专家担任,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工作;设立双碳执行官2名,分别由市发改委、市工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负责协助市级首席双碳官具体落实相关工作,全面推进全市首席双碳官制度建设。各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要参照市级层面工作制度,建立本区域首席双碳官制度。

(二)建立市级部门首席双碳官制度。发改、工信、生态、市场监管、商务、科技、住建、交通、金融等市级相关部门应设立首席双碳官和双碳专员各1名,在市级首席双碳官的统筹下,负责推动相关领域、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制定相关政策文件,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市级部门首席双碳官由部门相关业务分管负责人兼任,双碳专员由业务处室或下属单位负责人兼任。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工作职责,组建综合协调、能源转型、工业低碳、标准核算、标识认证、壁垒应对、科技创新、绿色金融等专项工作组,协同推进相关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组织协调首席双碳官各专项工作组日常工作,督促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2.能源转型组: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培育新能源应用的新场景、新模式、新业态,持续优化全市能源结构等工作。

3.工业低碳组:由市工信局牵头,负责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引导工业企业实施节能降碳行动,构建绿色制造体系等工作。

4.标准核算组: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推动重点行业企业探索制定碳排放核算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碳足迹、碳核查、碳市场交易等工作。

5.标识认证组: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建立健全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培育专业化产品碳足迹核算评价和认证机构等工作。

6.壁垒应对组:由市商务局牵头,负责探索研究“碳关税”外贸对策,加快建立绿色贸易体系等工作。

7.科技创新组:由市科技局牵头,负责开展绿电低碳领域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及成果转化,引进培育绿色低碳技术创新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等工作。

8.绿色金融组:由市政府办公室、人民银行常州分行牵头,负责推动各类碳减排金融支持工具有效落地,探索推动碳金融产品创新和应用等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工作推进。各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要参照市级层面首席双碳官组织体系,建立本区域首席双碳官组织体系和相应工作机制,压实责任,对照工作目标,引导企业加快建立首席双碳官制度。市有关部门要深入企业宣讲首席双碳官制度,动员企业积极参与、探索实践。相关企业在完成首席双碳官聘任后,应在“政企通”平台自主填报相关信息(详见附件),推动形成全市首席双碳官人才资源库。鼓励各地各部门将首席双碳官纳入双碳相关业务评审专家库,发挥首席双碳官专业技术优势,鼓励首席双碳官积极申报各类评奖评优评先。

(二)提升业务能力。建立健全首席双碳官培训机制,联合国家级智库,探索开发首席双碳官培训认证标准和课程体系。借助国内知名高校院所的教育资源优势,开展培训教学、案例开发、实践基地建设等工作。定期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行业领军人物、优秀企业代表等,组织高质量的专题培训和研讨交流。通过系统培训和持续学习,不断提升首席双碳官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

(三)建立健全培训体系。常态化组织经验交流会、专题研讨会、现场观摩会等活动,促进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之间的经验分享,共同研究政策信息、技术动态、优秀案例等内容。

(四)加强宣传推广。梳理总结首席双碳官优秀案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首席双碳官的作用成效,推动首席双碳官制度推广应用,促进产业链绿色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