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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启动光热与风电光伏一体化项目初步方案申报工作

2024/12/9 15:14:46   内蒙古太阳能行业协会      人气:15350

12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关于光热与风电光伏一体化项目申报的预通知》,标志着我区光热与风电光伏一体化项目初步方案申报工作开始。

通知指出,为推动光热发电与风电光伏一体化项目可持续发展,合理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需根据本地区实际,按照此前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光热发电与风电光伏发电一体化系统项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内能源公告〔2024】17号)【全文见文末】,组织具备条件的地区和企业,抓紧编制一体化项目申报初步方案,并填报项目申报汇总表,于2024年12月11日前报送自治区能源局。据了解,今年8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就《光热发电与风电光伏发电一体化系统项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正式征求意见。根据文件,光热发电与风电光伏一体化系统,光热发电、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按照1:2:0或1:1.5:1或1:1:2(风光:光热=2~3:1)三种方案进行配比,项目业主可根据实际自行选择。其中,光热发电装机规模原则上不低于20万千瓦,光热发电储热时长和镜场面积根据风电光伏调节需求确定(原则上储热时长不小于6小时,镜场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千瓦)。

可通过补燃方式提高光热发电出力能力,补燃发电量不高于一体化系统总发电量的10%,碳排放标准不高于100克二氧化碳当量/千瓦时。

行业人士表示,《内蒙古光热发电与风电光伏发电一体化系统项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自发布至今,最终的正式稿尚未发布,本次初步申报方案工作结束后,最终的正式稿有望发布!这将是对内蒙古风光热一体化项目开发模式的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