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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完善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准入条件!吉林省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2025/4/16 16:02:32   吉林省能源局      人气:1459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22〕209号)等有关精神,结合吉林省实际,省能源局组织编制了《吉林省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内容概述

《规划》的编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遵循“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以创新机制推动新型储能发展,有力赋能具有吉林特色的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规划》共4章18节,第1章阐述了发展基础,分析了2024-2030年时期面临形势,总结了存在的问题;第2章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发展思路,提出了“抓特色、上规模、强政策、拓市场、保安全”的总体思路、“一城、三区、四基地”发展格局、以“四极”为重点的发展模式;第3章制定了七个方面主要任务,包括电源侧储能融合发展、电网侧储能合理布局、用户侧储能灵活应用、新型储能科技创新、完善储能机制、规范储能管理体系、储能产研协同推进专项行动等;第4章从加强统筹协调、强化任务实施、加大政策支持、加强监督评估等四个方面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二、发展目标

《规划》以统筹发展、规划引领、特色驱动、示范先行、市场引导、有序发展、立足安全、规范管理为基本原则,统筹制定全省2024年-2030年新型储能发展目标。到2027年,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取得新突破,新型储能规模不低于100万千瓦。大力推进大规模集中式储能建设,探索新型储能多元化应用,推动储能技术创新,积极建设新型储能技术创新基地。商业模式更加完善,体制机制和管理体系更加健全,提高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成效明显,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坚实支撑。到2030年,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实现新跨越,新型储能规模不低于300万千瓦。“一城、三区、四基地”发展格局全面建成,与抽水蓄能协同发展。高寒特色技术创新取得显著成果,新型储能产业创新力和综合竞争力显著提升,产业区域集聚格局基本形成。拓展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品类,与电力系统各环节深度融合发展,全面支撑新型电力系统稳定运行,助力吉林省能源产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

三、重点任务

《规划》结合吉林省实际情况,提出7项重点任务,分别为“开展电源侧储能融合发展专项行动”、“开展电网侧储能合理布局专项行动”、“开展用户侧储能灵活应用专项行动”、“开展新型储能科技创新专项行动”、“开展完善储能机制专项行动”、“开展规范储能管理体系专项行动”和“开展储能产研协同推进专项行动”,多维度推动吉林省新型储能高质量、规模化发展,为吉林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提供能源支撑。

按照“抓特色、上规模、强政策、拓市场、保安全”的总体思路,着力打造“一城、三区、四基地”发展格局,以“四极”发展模式重点推进。“抓特色”即针对吉林高寒地区、高比例新能源特点,走符合省情独具特色的新型储能发展之路;“上规模”即围绕新能源基地外送和就地消纳需求,科学合理确定新型储能发展需求,走强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之路;“强政策”即构建牢固稳定、适当超前的顶层设计,制定可落地、能实施的产业政策,走稳新型储能高效管理之路;“拓市场”即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能量和辅助服务市场,充分发挥储能的多重价值,走宽新型储能市场化拓展之路;“保安全”即加强新型储能全过程安全管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走实新型储能安全保障之路。“一城”即长春新型储能应用示范城市;“三区”即西部促进新能源消纳型储能重点区、中部电力保障型储能先行区、东部电网支撑型储能试点区;“四基地”即高寒地区新型储能实证基地、超高比例新能源外送储能支撑基地、离网型风储氢一体化示范基地、新型储能调频应用创新基地。“四极”模式即以“极大、极小、极长、极短”为重点推进吉林省新型储能建设。

四、特色亮点

规划以技术适应性破题高寒高新能源渗透率挑战,以地域差异化布局优化资源配置,以政策与产学研联动激发产业活力,以市场与管理机制结合保障行业健康发展,形成“技术-场景-创新-机制”四位一体的发展路径,为全国高寒地区新型储能提供“吉林经验”。

(一)积极探索具有地域特点的储能技术,推动储能的广泛探索与深度应用。吉林省地处高寒地区,紧密结合地域气候特点,《规划》明确提出针对低温环境开展储能技术的创新示范,探索适合本地的储能技术路线。推进高寒地区新型储能实证基地建设,为新型储能技术在高寒地区的大规模应用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结合氢能产业政策,开展离网型风储氢一体化创新,充分利用风能、太阳能等资源,拓展新型储能的应用场景,为解决区域新能源消纳问题提供了思路和解决方案。

(二)全面构建差异化的储能科学布局,提升储能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效率。紧密结合吉林省东中西“三大板块”区域发展战略,充分考虑吉林省不同区域的资源禀赋、能源需求和发展基础,《规划》提出实现区域间的协同互补。长春作为省会城市,具备探索多种储能应用场景潜力,重点建设新型储能应用示范城市。西部地区风光资源丰富,重点布局促进新能源消纳型储能,以保障新能源的稳定外送与高效消纳;中部地区负荷集中,布局电力保障型储能,确保电力供应的可靠性与稳定性;东部地区电网较为薄弱,布局电网支撑型储能,提升电网的应急保障能力和末端供电保障能力。通过这种科学合理的布局,充分发挥新型储能在不同区域的功能和作用,推动全省新型储能产业的协调发展。

(三)持续推动产学研的深度融合,共同致力于储能技术创新。《规划》依托省内高等院校,包括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东北电力大学等开展新型储能关键技术研发,建立科研平台,并设立相关专业,为产业提供人才供给。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针对高寒地区特点,聚焦钠离子电池、压缩空气储能和液流电池等前沿技术领域,推动储能材料、单元、模块、系统、安全等基础技术攻关,提升自主设计与制造能力,促进储能技术成果转化及项目落地推广,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储能技术创新高地。

(四)大胆创新储能市场机制,为储能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规划》明确提出要拓展新型储能商业模式,鼓励通过“容量费用+电力现货+电力辅助服务收益”模式疏导新型储能成本,解决新型储能项目初期投资与运营成本难以有效分摊和疏导的问题。加快完善新型储能参与各类电力市场的准入条件、交易机制、技术标准和价格形成机制,改善独立储能的盈利水平,为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激发了市场活力。《规划》提出要规范管理体系,实现规划与项目管理协同,充分衔接规划与年度项目管理,实现规划的动态优化,促进新型储能项目建设计划更具科学性和适应性。强化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加强新型储能全过程安全管控,从源头到运营全方位保障新型储能电站的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