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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电力海南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澄迈恒达伟实业780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17 15:38:31   国能e招      人气:2167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龙源电力海南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澄迈恒达伟实业780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12740,招标人为海南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海南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龙源海南澄迈恒达伟实业 780 千瓦分布光伏发电项目是利用澄迈恒达伟实业有限公司自有建(构)筑物建设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项目,项目规划建设光伏发电系统总容量为0.871065MWp,光伏板面积约 4346.14 平方米。拟建场地位于海南省澄迈县物流一横路,澄迈恒达伟实业有限公司园区内,全部采用固定式支架安装。主要构筑物包含支架基础及支架。支架基础采用混凝土墩自配重基础;支架采用钢支架。附近道路为水泥道路,交通便利,目前园区内建筑均建设完毕,光伏电站的建设条件良好,所有屋面(含空地架棚区)均需要结构复核满足后方可实施。
2.1.2招标范围:(1)前期工作部分:负责协调用户与招标人签署协议,办理项目备案手续,项目施工许可文件,包括在项目所在地办理设计、施工备案手续等,负责办理送出线路相关手续及征地和赔偿工作,负责办理完成电力并网手续。(2)工程部分:光伏发电区、送出线路等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及除光伏组件和逆变器外全部相关设备采购:完成施工需要的一切机械、装卸、转运、临建、施工用水、用电、通信、进场道路、场平、属地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特殊环境施工等措施及工作;工程完成验收移交前的成品保护、资料编制等工作。(3)工程管理部分:保证提供的电气设备安装和材料、附件需符合相关电气标准相范,并达到设计要求;工程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及接入系统设计等,光伏场区、送出线路的勘察和测量)、自购设备、材料的运输保管以及发包方提供的设备、材料自交接地点到施工现场的运输、消杀及保管 ;负责完成本项目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调试、试运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并完成项目相关施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配合发包方完成竣工验收。(4)项目调试、验收、质保、生产准备部分:负责本项目(包含光伏发电区、送出线路、并网相关设备等)所有调试、试验工作、负责本项目并网验收工作、负责项目生产准备相关物资采购。(5)投标人负责3个月的带班运行维护工作。
   本工程作为工程EPC总承包工程。关于工程范围,除非合同明确约定,否则不论合同文件是否提及、承包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前期各项政府审批、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政策处理、送出线路的征地工作及赔偿、本工程勘察设计、审查、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电网接入备案及相关政策处理、调试试运、验收、项目生产准备物资采购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于投标方负责。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
2.1.3计划工期:总工期为_30_天,具体开工时间由发包人通知确定,但总工期不变。如未按上述节点完成相应安装、并网容量,按照合同总金额20-30%给予违约考核。各节点工期(含设计、供货、施工等)由承包人细化,总工期不变。
2.1.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1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23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01-06 10: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自动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注:

    1.本项目在开标阶段,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将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2.未进行公示的业绩(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南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互联网大厦B座18楼

        编:

    联 系 人:李海波

        话:0898-65318925

    电子邮箱:12031595@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编:100007

    联 系 人:申玉战

        话:010-57337286

    电子邮箱:12010391@chnenergy.com.cn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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