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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300万元!《重庆市2024-2025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印发

2024/10/11 14:15:13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人气:755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9月30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重庆市2024-2025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文件明确指出: 

(一)支持农村地区(乡、镇)公共快充站建设

补贴项目:支持中心城区以外农村地区(乡、镇)新建并投运面向全社会开放,且平均单枪功率(充电模块功率/充电枪数量,下同)不低于60千瓦的公共直流充电桩。 补贴标准:对达到建设目标(建设目标详见附件)及充电站乡镇全覆盖的区县,给予6000元/枪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二)支持市级充换电服务平台建设

补贴项目:支持重庆市数字捷充平台、“渝易充”APP建设运营,不断完善数据收集、数据分析、安全监管、信息公开、一键找桩等功能。 补贴标准:对重庆市数字捷充平台、“渝易充”APP建设运维主体,按照不超过年度投入金额的50%,分别给予不高于300万元和50万元的年度补贴。 

(三)支持营造推广氛围

补贴项目:支持在市内举办新能源汽车国际车展、新能源汽车下乡、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相关峰会、论坛、展会、大赛、培训、沙龙等活动。 补贴标准:对具有相关资质的活动举办方,按照不超过活动经费(场地租赁费、搭建费、推广费、咨询费、现场执行费)的30%给予补贴,单场活动年度补贴资金不高于100万元。

为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引导农村地区居民绿色出行,持续培育新的增长动能,助力我市建设世界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推进农村地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按照工作安排,市经济信息委起草了《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2025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10月6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0月6日18:00前实名反馈。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9月28日

附件1:

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2025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发改综合〔2023〕545号)、《重庆市推进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及服务行动计划(2022—2025年)》(渝府办〔2022〕24号)文件精神,现将重庆市2024—2025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支持方向

(一)支持农村地区(乡、镇)公共快充站建设

补贴项目:支持中心城区以外农村地区(乡、镇)新建并投运面向全社会开放,且平均单枪功率(充电模块功率/充电枪数量,下同)不低于60千瓦的公共直流充电桩。

补贴标准:对达到建设目标(建设目标详见附件)及充电站乡镇全覆盖的区县,给予6000元/枪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二)支持市级充换电服务平台建设

补贴项目:支持重庆市数字捷充平台、“渝易充”APP建设运营,不断完善数据收集、数据分析、安全监管、信息公开、一键找桩等功能。

补贴标准:对重庆市数字捷充平台、“渝易充”APP建设运维主体,按照不超过年度投入金额的50%,分别给予不高于300万元和50万元的年度补贴。

(三)支持营造推广氛围

补贴项目:支持在市内举办新能源汽车国际车展、新能源汽车下乡、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相关峰会、论坛、展会、大赛、培训、沙龙等活动。

补贴标准:对具有相关资质的活动举办方,按照不超过活动经费(场地租赁费、搭建费、推广费、咨询费、现场执行费)的30%给予补贴,单场活动年度补贴资金不高于100万元。

二、资金审核及拨付

(一)农村地区(乡、镇)公共快充站建设补贴。按照“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支持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县启动农村地区(乡、镇)公共快充站建设,后续根据各区县在农村地区的建设情况进行清算。2026年1月,由各区县充电基础设施主管部门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由市经济信息委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清算资金。

(二)市级充换电服务平台建设、营造推广氛围补贴。申报单位通过市经济信息委专项资金管理系统进行线上申报,由市经济信息委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拨付补贴资金。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通知由市经济信息委另行制定发布。

(二)本《通知》所支持的充电基础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1.实现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申报补贴资金的充电基础设施,应接入市级监测平台并保证数据传输正常、真实有效;应接入“渝易充”APP,实现站点信息共用共享、互联互通。

2.容量及数量要求。公共快充站的容量不低于240千瓦/站,应建设不低于4把快充枪。

(三)申报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的企业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在线总功率要求。在农村地区(乡、镇)建设完成的充电基础设施累计在线总功率(充电模块总功率)需不低于3000千瓦。

2.切实履行安全及运营责任,符合《重庆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渝经信规范〔2024〕14号)相关要求。

3.遵循市场化公平竞争原则。无不合理竞争或扰乱市场秩序的经营活动。

(四)在国家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建设的充电基础设施不纳入补贴政策范围。

(五)新建及改建的超充站按照《关于印发全市超充基础设施建设评价奖励办法(2024年)的通知》(渝经信发〔2024〕53号)相关标准及要求执行。

(六)2023年度及以前年度已建成投运且未获得建设补贴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度充换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渝财规〔2023〕3号)的补贴标准和要求执行。

(七)严肃申报纪律。相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加强平台数据校核,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敷衍塞责。对违规谋补和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补的企业,追回违反规定谋取、骗取的有关资金,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对不配合补贴信息核查、扰乱阻碍审核结果认定,以及核查抽查认定虚假建设或兼并、桩站信息与实际不符、上传市级监测平台数据与实际不符、获得补贴后桩站闲置等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公示通报、扣减补贴资金、暂停或取消补贴资金申请资格等处理处罚措施。

本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2024年9月28日

2024-2025年农村地区(乡、镇)公共快充站建设目标

附件2:

《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2025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政策的通知》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为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汽车产业是我市重要的支柱产业,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将有力支撑我市世界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但广大农村地区仍存在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安装共享难、时段性供需矛盾突出等问题,制约了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的释放,为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引导农村地区居民绿色出行,有必要继续对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给予政策支持。

在市汽车专班的统筹下,市经济信息委牵头起草并综合各方意见进行多次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2025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简称《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二、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包括给予农村地区(乡、镇)公共快充站建设补贴、给予市级充换电服务平台建设、给予营造推广氛围补贴等三项内容。

第一条,支持农村地区(乡、镇)公共快充站建设。支持中心城区以外农村地区(乡、镇)新建并投运公共直流充电桩。对达到建设目标及充电站乡镇全覆盖的区县,给予6000元/枪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第二条,支持市级充换电服务平台建设。支持重庆市数字捷充平台、“渝易充”APP建设运营,不断完善平台功能。对重庆市数字捷充平台、“渝易充”APP建设运维主体,按照不超过年度投入金额的50%,分别给予不高于300万元和50万元的年度补贴。

第三条,支持营造推广氛围。支持在市内举办新能源汽车国际车展、新能源汽车下乡、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相关峰会、论坛、展会、大赛、培训、沙龙等活动。对具有相关资质的活动举办方,按照不超过活动经费(场地租赁费、搭建费、推广费、咨询费、现场执行费)的30%给予补贴,单场活动年度补贴资金不高于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