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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2.456元/Wh!广东惠州50MW/300MWh液流电池独立新型储能项目EPC+O招标

2025/2/11 15:28:37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人气:1443

2月10日,惠州市凝鑫巨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启动惠阳区50MW/300MWh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O)招标。项目规划储能规模50MW/300MWh,采用铁铬液流储能电池技术路线。储能系统经110kV主变升压之后,通过1回110kV线路就近接入220kV巨力变电站110kV侧备用间隔,实现并入惠州110kV电网。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

工程总承包最高投标限价736671419.00元,折合单价2.456元/Wh。

详情如下:

惠阳区50MW/300MWh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O)

投资项目代码:2309-441303-04-01-766000

投资项目名称:惠阳区50MW/300MWh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惠阳区50MW/300MWh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O)

标段(包)名称:惠阳区50MW/300MWh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O)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

资金来源: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全部资金由企业自筹

招标范围及规模 惠阳区50MW/300MWh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规划储能规模50MW/300MWh,采用铁铬液流储能电池技术路线。储能系统经110kV主变升压之后,通过1回110kV线路就近接入220kV巨力变电站110kV侧备用间隔,实现并入惠州110kV电网。

招标内容:惠阳区50MW/300MWh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EPC+O),主要包括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范围内项目勘察、设计、取得供电接入方案、设备和土建相关的采购及施工、设备安装、并网调试、并网资料整理、并网验收、培训、移交生产、工程、设备质保期的服务及运营等。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勘察设计:项目所涉及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等阶段的全过程勘察设计及相关服务(如施工阶段现场指导、配合验收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电站本体及送出线路相关的地质勘察、测量等勘察工作;储能电站设备选型、主辅设备技术规范书编制、储能电站各系统设计、集电线路设计、送出线路设计、升压站、对侧站改造设计、道路设计(进电站及施工检修道路)、主体厂房生产楼及附属设施、与厂址或厂平布置、光伏、装修等有关的所有项目专业和专项设计,以及为顺利完成项目所需的电能质量影响评估报告、节能评估报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取得供电接入方案等专题报告的编制) 

(2)施工及采购:按批准的施工图完成本项目有关的施工、设备采购(含安装、调试)、并网试运行、竣工图编制、结算编制、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 

(3)总承包管理:包括项目进度、质量、安全、造价等控制及管理。建设项目实施策划,设计、施工、采购、风险、沟通与信息、合同等管理及内外部协调。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各单项验收、综合竣工验收均包含在本项目内。 

(4)运营运维:负责本工程运营范围内储能电站、升压站设备设施、储能场区生产生活建(构)筑物(含光伏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的运营管理服务。开展独立储能入市注册、系统数据录入及数据接入;组织开展独立储能电站相关的电能量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中长期交易、现货交易、辅助服务交易(如调频、调峰等)等,及时完成费用结算及交易运营分析,提供中长期合约资源推介签署、中长期市场合约策略制定、电力现货市场交易执行、电力辅助服务交易、交易对手方合同建议、交易复盘分析及运营周报、数字化交易运营等服务内容。并研究广东独立储能政策,合理开展容量租赁等电站运营业务,建立全面的运营管理体系,进行储能电站运行监视、巡视检查、日常维护(包括电站园区内日常及物业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绿化的保养,道路的清洁保养,配套设施的定期维护,园区内的警卫消防、卫生保洁等)、缺陷和故障处理、设备备品备件管理、提供运维工器具以及其他必要的运行维护事项。

工期(交货期) 工程总承包建设工期670日历天(含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营期自项目投产运营之日起20年。

最高投标限价:工程总承包最高投标限价736671419.0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勘察、设计、施工资质: (1)勘察资质要求(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行业(电力)乙级或工程设计专业(新能源发电)乙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工程设计专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③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方提供) 2.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牵头人委派):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4)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以上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除外】岗位不得兼任。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不超过7家单位组成。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且除运营方及储能设备供货方外其他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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