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们合成车间的罐区围堰,之前进行地下水渗漏排查时,发现围堰24h闭水试验不合格,我们当即实施了防渗改造工程,同步对罐区的标识、围栏等进行规范化提升,确保罐区围堰的功能完好性,消除渗漏风险。”近日,在山东胜利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公司副总经理颜旭东向记者介绍。
近年来,该公司坚持把防控地下水污染作为日常环境管理的重中之重,在济宁市、高新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指导帮扶下,逐步编制完善了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建立土壤隐患排查制度,将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纳入企业《排污许可证》管理范畴,全面开展地下水污染源渗漏排查,对生产相关的特征因子建立长期监测机制,全力守牢企业地下水污染防控“责任田”。
胜利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环环相扣的防控举措,是济宁市全方位深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的一个缩影。
作为生态环境部批准的全国第一批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城市,济宁市坚持高位推动,在全国率先以市政府文件印发《济宁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与管控方案》,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将分类分级管理要求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探索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保护类和管控类区域划定、土壤和地下水执法监管、地下水监测井规范建档等系列举措,涌现出一批地下水污染防治典型案例,为地下水污染防治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济宁模式。
守护保护类区域,筑牢用水安全屏障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伟介绍,济宁市工业和生活用水均以地下水为主,特别是生活用水中地下水占比高达95.15%,对地下水依赖程度高。目前,济宁市划定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6个,农村供水水源536个,水源井1072眼,饮用水源、工业污染源数量较多且分散,做好地下水水源保护至关重要。
为进一步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管理,济宁市规范划定和调整保护区,梯次开展水源保护区界碑、宣传牌标准化设置,将水源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每年至少检查两次,严厉打击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违法行为。印发《2024年济宁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明确水源水质的监测范围、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对监测数据进行公开。
在此基础上,济宁市划定了水源补给区,加持保护区屏障。结合水文地质实际情况,完成兖州区高庙水源地等5个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的划定。目前正在开展补给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制定配套管理措施。
为消除污染威胁,济宁市积极开展水源调查和异常指标溯源整治。在开展城镇及以上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时,发现泗水县饮用水水源井中莠去津、三氯苯、三氯乙烯等特征污染物有检出。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当即联合泗水县分局,开展水源异常指标溯源调查与整治,通过采用污染源排查、淋滤试验、物探解译等多种技术手段,实现水源地异常指标精准溯源,查明了异常指标来源和污染途径。
根据溯源结果,泗水县因地制宜制定了《泗水县浅覆盖型岩溶水源保护区地下水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多部门联合开展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方案部署,当地将在近5年内增测莠去津、铊和挥发性有机物,提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预警能力;禁用莠去津等残留时间长的农药,推广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全面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因地制宜推动畜禽养殖业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加强企业污染源头防控及排查整治。
目前,这一水源水质已稳定,无有机污染物检出,保障了供水范围内30万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下一步,泗水县将对筛选出的87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地下水调查,摸清农村集中式水源地下水环境状况,为采取管控措施奠定基础。
聚焦管控类区域,强化土壤地下水环境监管
在邹城化工园区地下水自动监测站点,第三方建设人员向记者介绍:“站点与旁侧的地下水监测井相连,设备自动提取地下水样品,每4个小时对样品分析一次,可同时检测19项污染指标,为企业、园区和生态环境部门实时观察水质状况提供管理支撑。”
以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为契机,济宁市编制了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探索在重点监管对象周边布设地下水检测设备,构建地下水环境监管平台,实现智慧化监管。
目前,济宁市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一期已布设5台水质自动监测设备和41台水位监测设备。按照计划,项目将累计布设100台套水质和水位监测设备。
平台建成后,济宁市可实现全市重点污染源、饮用水源地、化工园区地下水智能化监管全覆盖并实现数据联网,大大减少人工手动取样送检的成本支出,掌握地下水水质和水位动态变化,实现对地下水的污染预警预报,防止污染扩散,达到保护地下水资源的目的。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科科长朱明介绍,济宁市地下水管控类区域共计147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4.2%,其中一级管控区41个,二级管控区105个,涵盖了工业集聚区、重点监管单位等高荷载污染源,以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名录中的污染地块等重点污染源。针对管控类区域,提出了“重点污染源环境准入—监测预警—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全生命周期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
在环境准入方面,济宁市明确对不符合产业政策、选址不合理、不符合规划、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一律不批。以“三线一单”为引领,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行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体化”办理新模式。
为进一步强化污染预警功能,济宁市印发《关于做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监测频次、要求和报送时间。2023年,全市77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全部完成自行监测和周边监督性监测;36家地下水重点排污单位全部完成自行监测和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安装,34家完成地下水周边监督性监测。
聚焦风险隐患问题整治,济宁市制定《地下水污染源渗漏排查工作方案》及排查技术手册,下发《地下水渗漏排查清单》,指导地下水重点排污单位分两年实施地下水渗漏排查工作。目前,全市77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已全部完成土壤隐患排查及“回头看”;7家地下水重点排污单位按期完成了渗漏排查,其中一家企业实施了防渗改造。
针对在产企业和园区,济宁市根据其污染是否超出厂区、园区边界的实际,分别提出“加强监测、源头防控、边生产边管控”等差别化措施,防止污染新增、扩散和加重。对于土壤调查发现超标的关闭搬迁地块,要求开展风险评估、管控或修复,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扩散。目前,济宁市优先监管地块管控比例已达到52%。
结合煤炭城市实际,破解采煤塌陷区治理难题
在位于邹城市的太平湿地公园广场,几块介绍太平采煤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监测工程的展板格外醒目。
山东省鲁南地质工程勘察院的胡莹向记者介绍,太平湿地由采煤沉陷形成,当地将部分水域改造为中水净化湿地,并启动实施为期10年的地质环境治理监测工程,对监测区地质环境及治理工程效果进行全面监测。其间,结合上游来水特征污染物及监测数据,发现太平湿地周边已存在地下水污染迹象。
邹城市太平镇环保科科长王述安告诉记者,为修复湿地生态,消除地下水污染隐患,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分局联合园区环保管理站,全力引导相关企业实施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减少废水外排。目前,太平湿地只受纳太阳宏河纸业外排废水,沿线其他企业均已实现废水零外排。最新监测数据显示,湿地内地表水硫酸盐、总硬度等指标有下降趋势,对地下水影响程度正逐年降低。
记者了解到,济宁是煤炭资源型城市,是山东省煤炭的主产区。截至2023年年底,全市已形成采煤塌陷地4.7万公顷,占全省总量的50%以上。济宁市确定的41个地下水一级管控区中,就有采煤塌陷区12个,面积占比达37.9%;105个二级管控区中,有采煤塌陷区11个,面积占比为8.18%。
多年来,为避免污水处理厂外排的中水直接进入河道影响南四湖及南水北调水质,济宁市在河流交汇处、采煤塌陷区、入湖口以及重点污染防治河段等区域,因地制宜建设了数量众多的水质净化湿地,以保障入湖水质。但受中水影响,像太平湿地这样的采煤塌陷区地下水污染风险日益加剧。
“采煤塌陷区因地质沉降,地下含水层被破坏,地表积水区与其联通,生态环境较为脆弱;接收中水后,采煤塌陷区水位抬高,在地表—地下交互作用下,极大地增加了采煤塌陷区湿地的地下水污染风险。”朱明对记者说。
对此,济宁市在《济宁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与管控方案》中明确提出,市、县两级政府要对受纳中水的沿河道、湖泊的采煤塌陷区等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及周边地下水环境风险组织开展调查评估,采取风险防范和整治措施。
目前,济宁市已选取5个受纳中水的采煤塌陷区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研究采煤塌陷区“三水”转化特点,进一步探索符合地方实际、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地质+生态”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
为进一步强化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济宁市还相继印发了《济宁市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规划》《济宁市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坚持标本兼治,提出了环济宁主城区、南四湖—大运河生态修复保护带、6条主要河流生态廊道等串联起的采煤塌陷地分区治理格局。
“下一步,济宁市将把地下水环境管理纳入采煤塌陷湿地综合管理。目前正在修订的《济宁市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办法》,拟纳入采煤塌陷区水环境管理要求,包含‘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采煤塌陷地设置排污口的,应当在采煤塌陷地地表水及周边地下水设置监测点位,加强水质监测’等内容。” 朱明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