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生态环境部土壤司有关负责同志就《实施方案》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及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强调让美丽乡村成为现代化强国的标志、美丽中国的底色。打造美丽乡村,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学习“千万工程”经验,以更高标准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取得积极成效,为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四五”以来,全国新增完成行政村环境整治6.7万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45%以上,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左右,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自然村比例超过90%,化肥农药利用率超过41%,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8%,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但我国村庄量大面广,南北方区域差异大,农民群众生产方式、生活习惯等不同,而农村工作基础相对薄弱,尚有超过一半的农村生活污水未得到有效治理管控,畜禽粪污、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等环境问题时有发生,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相比还有不小差距,是美丽中国建设的短板和弱项。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生态环境部牵头会同8部门出台《实施方案》,明确美丽乡村建设目标,提出“四大重点任务”“十八项重要举措”。
问:美丽乡村建设的目标是什么?
答:《实施方案》紧扣习近平总书记擘画的美丽乡村图景,落实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具体要求,提出建设村庄干净整洁、农业绿色低碳、生态环境优美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形成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的新时代“富春山居图”。
对标美丽中国建设目标,锚定2027年、2035年两个时间节点,确定目标要求。到2027年,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40%。农业绿色发展进展明显,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新增完成6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有条件的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率先全域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劣V类水体。到2035年,美丽乡村基本建成。农村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乡政府驻地、中心村等重点村庄全面完成环境整治,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劣V类水体,有条件的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率先重现乡村“河里游泳、溪里捉鱼”的亲水记忆。
问:《实施方案》编制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答:《实施方案》作为生态环境部等9部门在美丽乡村领域的首个行动方案,旨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加大农业农村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力度,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在理念上,坚持可感可及。美丽乡村建设是为了村民,依靠村民,为村民而建。《实施方案》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农民群众关心的痛点难点问题,充分听取农民意见,尊重农民意愿,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实施上,坚持因地制宜。我国南北、东西自然禀赋差异大,农村居民生产生活习惯不尽相同。《实施方案》全面准确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方针,同乡村发展规律相协调,同发展水平相适应,推行有高有低的差异化建设标准,鼓励地方结合本区域特色和发展水平,采取适宜的建设路径和模式,细化指标体系和目标指标要求。
在推进上,坚持示范引领。地方开展了不同形式的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注重总结提炼和推广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分类选取一批重点县,全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纳入美丽中国先行区统筹推进,以点带面,梯次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域覆盖,实现乡村从“单村美”变成“区域美”。
在组织上,坚持强化协同。一段时期以来,相关部门在美丽乡村建设上开展了不少工作,各有侧重点。《实施方案》加强各部门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强化目标协同、多污染物控制协同、部门协同、区域协同、政策协同,注重放大组合效应,凝聚工作合力,实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
问:为实现美丽乡村建设目标,《实施方案》提出了哪些重点任务和相关举措?
答:《实施方案》提出了4大重点任务、18项重要举措。
一是构建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美丽乡村格局。实施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行动,梯次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域覆盖。强化乡村空间设计和风貌引导,塑造美丽乡村特色风貌。制定符合地方特色的指标体系,逐步迭代升级。
二是全面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和较大面积劣V类水体。协同推进畜禽养殖氨等臭气治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恶臭异味等扰民问题加强排查整治。综合治理乡村水土流失,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长效保护乡村自然生态。
三是大力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加强农用地土壤保护,分阶段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全覆盖。加强生态养殖和健康养殖引导,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农膜科学使用处置,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强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系统治理。
四是持续提升农村幸福宜居品质。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持续完善厕所管护机制。大力推进农村地区清洁能源替代。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因地制宜增加乡村绿量。
问:整县建设美丽乡村的基本指标体系的设置是如何考虑的?
答:《实施方案》聚焦美丽乡村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从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农村幸福宜居品质三方面,提出了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基本指标体系。包括3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
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方面,设置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农村生活垃圾、农村黑臭水体、畜禽养殖污染、水土保持率、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及乡村河湖长效管护6个二级指标。
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方面,设置了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农膜生产使用、秸秆利用和管控4个二级指标。
农村幸福宜居品质方面,设置了乡村形态、乡风建设2个二级指标。
总体来看,基本指标体系的设置力求精简,锚定美丽乡村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突出可感可及、努力可达,不搞层层报数。
问: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有哪些创新点?
答: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时,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不能用一把尺子丈量全国美丽乡村建设水平,更不能用一套模式推进全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从目标设置、指标体系、实施路径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举措,确保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落地见效。
一是坚持系统治理。以整县为单元,统筹推动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识别主要由农业面源污染导致氮、磷等污染突出的水体及所涉区域,强化流域内统一协调,系统治理。整沟、整村、整乡、整县一体化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二是坚持差异打造。从浙江、上海等地方实践看,在实现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后,下一阶段目标则是基本消除农村劣V类水体。考虑到各地发展条件不一样,南北、东西自然禀赋差异大,《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有条件的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率先全域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劣V类水体”。
三是坚持特质发展。《实施方案》制定整县建设美丽乡村的基本指标体系,明确基本要求,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建立省级指标体系,市(州)、县(市、区)结合本区域特色、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农民接受程度等,细化完善指标体系和目标指标要求,不搞整齐划一,打造各具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四是坚持持续改善。《实施方案》分阶段提出2027年和2035年建设目标,在指标设计和具体任务上也体现持续改善的要求,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要求2027年以前,东部75%以上,其他地区65%以上;2028—2035年,东部90%以上,其他地区80%以上。明确要求省级指标体系逐步迭代升级。
五是坚持全域提升。《实施方案》提出积极探索各美其美的整县建设美丽乡村模式和路径,选择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行动,梯次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域覆盖。到2027年,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40%;到2035年,美丽乡村基本建成,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问:下一步如何有效推进落实《实施方案》?
答:为保障《实施方案》提出的工作任务落地见效,生态环境部将从以下5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省级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年度美丽乡村建设村庄清单及整县推进建设目标。二是加强村民参与。在村庄规划编制、建设任务确定、管护制度落地等环节,充分听取农村居民意见。对于农户直接受益的小型基础设施项目,坚持群众路线,探索将项目的选择、建设和管理权交给农村居民。三是完善支持政策。鼓励地方安排与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任务相匹配的资金。完善以农业绿色发展为导向的经济激励政策。合理保障美丽乡村建设基础设施用地需求。引导推动各类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依法依规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四是强化成效评估。建立健全农村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制度,统筹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抽样评估。五是推动智慧支撑。加强美丽乡村建设的理论与技术方法研究,推进农村生态环境精准化、智慧化监管,实现农业生产数字化与绿色化协同发展。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会同各部门、各地区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实施方案》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