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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化工园区(集中区) 突发水污染事件“一园一策一图”实施方案 (2025—2027年)

2025/1/2 14:37:30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人气:1795

2024年12月3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化工园区(集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一园一策一图”实施方案(2025—2027年)》。方案提出,到2027年底,全区10个化工园区建成较为完备的突发水污染事件三级防控体系,“一园一策一图”应急响应方案实现全覆盖。除化工园区外其他工业园区(开发区)可参考有关要求,健全完善企业、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三级防控体系。

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化工园区(集中区)

突发水污染事件“一园一策一图”实施方案

(2025—2027年)》的通知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经济发展局,各化工园区(集中区)管理机构:

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化工园区(集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一园一策一图”实施方案(2025—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夏回族自治区化工园区(集中区)

突发水污染事件“一园一策一图”实施方案

(2025—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全面推进美丽宁夏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开发区污水治理的工作方案》和《关于防范化解环境风险维护生态安全的工作方案》有关要求,严密防控全区化工园区(集中区)(以下简称“化工园区”)环境风险,全面提升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风险防控应对能力,根据《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暨“一园一策一图”实施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等要求,大力推广应用“以空间换时间、以时间保安全”的环境应急工作理念,积极构建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第十三届五次全会部署,全面强化全区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以“一级防控不出企业厂区、二级防控不出园区公共应急空间、三级防控不出园区”为目标,摸清企业、园区现有基础设施、突发水污染事件防控现状、企业、园区内部及园区周边重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之间的水系连接关系,找准企业、园区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编制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一园一策一图”应急响应方案,构建突发水污染事件三级防控体系,确保事故污水不外泄出园区。

二、工作目标

到2027年底,全区10个化工园区(详见附件2)建成较为完备的突发水污染事件三级防控体系,“一园一策一图”应急响应方案实现全覆盖。除化工园区外其他工业园区(开发区)可参考有关要求,健全完善企业、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三级防控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编制“一园一策一图”方案

1.找空间

(1)开展资料收集。按照《指南》要求,分类全面收集企业、园区及园区内部及外界水系基本情况等,汇总形成园区基本信息表、园区内河(湖)及外界水系基本信息表、园区重点环境风险源清单及园区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清单“两表两清单”。

(2)实地踏勘核查。在资料收集的基础上,对企业、园区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开展实地踏勘,核查类型、容量、经纬度等关键信息并采集现场照片,现场照片应包括全景、近景,每个点位不超过3张。园区内、外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类型详见《指南》。

2.定方案

(1)编制园区“一园一策一图”应急响应方案。根据园区内重点环境风险源、内外水系分布等基本情况,结合园区管理实际,系统梳理园区内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典型情景,着重围绕“将事故污水控制在园区内”,推动企业建设完善第一级防控措施,明确第二级、第三级防控中各类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建设、使用、运转方法及共享共用、整合优化方式等,编制园区“一园一策一图”应急响应方案暨三级防控体系运转方案。

(2)绘制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指挥图。在园区水系图上分类标注园区内河(湖)及外界水系流向、园区重点环境风险源、各类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使用方法等信息,绘制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指挥图,实现挂图作战。有条件的园区可构建覆盖整个园区的全景数字地图或电子沙盘等,并纳入园区数字化监管平台。

(3)成果填报上传。根据找空间、定方案实施进度,将“两表两清单”、园区环境应急空间设施点位数据及现场照片、园区“一园一策一图”应急响应方案、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指挥图(数字地图)在生态环境部环境应急指挥平台填报、上传,并实时更新。

3.抓演练

园区“一园一策一图”应急响应方案编制完成后,应结合自身实际,聚焦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运转使用、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指挥图与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效衔接等方面,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多种形式开展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要评估演练准备与实施情况、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和“一园一策一图”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应急救援队伍应急能力、物资装备适用性等,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改进,动态完善提升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和“一园一策一图”并实时更新至指挥平台。

(二)建立健全园区三级防控体系

1.一级防控体系。督促企业规范建设企业事故应急池、环境风险单元事故污水拦截围堰、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雨水管网以及排口闸(阀)等设施,并配套连通园区事故应急池、污水处理设施等园区公共设施的固定或临时转输设施。企业厂区事故污水应能自流进入企业事故应急池,事故状态下企业雨、污管网可用于事故污水暂存设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手动或自动闸(阀)门,实现远程控制厂区外排口。

2.二级防控体系。健全完善园区公共雨水、污水管网、园区事故应急池、污水处理设施及排口闸(阀)门、固定或临时转输设施等,确保在第一级防控能力不足时,事故污水不流出公共应急设施进入园区内河湖水体。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通过固定或临时转输设施实现事故应急池互连互通。

3.三级防控体系。全面摸排园区内河湖、沟渠、闸坝、坑塘、临时筑坝点等环境应急空间设施,确保在第一级、二级防控能力不足时,通过拦截、转输、储存等方式,确保事故污水不出园区或进入园区外环境。园区内河湖、沟渠如与重要河流、饮用水水源地相通,应在关键位置设置永久性闸坝,不具备条件的,应提前选定临时筑坝点,并储备相应的物资装备。园区内无河湖沟渠的,应以干枯洼地、临时闸坝等空间设施为重点开展第三级防控建设。

4.三级防控责任机制。制定园区三级防控体系责任清单,推动园区企业落实第一级防控运行管理的主体责任,明确第二级、第三级防控中各类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建设、使用、维护的负责人员或部门,建立二级、三级防控体系管理台账,做好日常运行维护。

四、进度安排

(一)2025年底前,各化工园区管理机构汇总形成“两表两清单”报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核,会同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制定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三级防控体系和“一园一策一图”工作实施方案和计划,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备案。

(二)2026年底前,各化工园区完成“一园一策一图”方案编制,并推动实施一批环境应急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完善一批必要的闸坝、管阀、物资储备库、监测预警装置等基础设施。

(三)2027年底前,组织开展“一园一策一图”应急响应方案的应急演练,并根据演练评估结果,完善“一园一策一图”应急响应方案,建立健全园区三级防控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落实。各园区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承担起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防控应对的主体责任,组织实施园区“一园一策一图”应急响应方案编制和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各地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建立工作督导联络机制,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督促企业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建设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风险防控设施,指导各园区科学制定方案,结合实际加强园区内公共应急空间建设,依托现有设施进行适当改造,建立健全三级防控体系,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二)开展试点建设,突出示范引领。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要按照《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要求,于“十四五”末在全区率先完成园区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暨“一园一策一图”应急响应方案编制工作,积极申报全国第二批试点园区,在全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淄山-河滨化工区距黄河干流近,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工作基础较薄弱、空间设施不足,要加快开展园区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暨“一园一策一图”应急响应方案编制工作,严格确保黄河干流水环境安全。

(三)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工作质效。建立园区自评、市级初审、自治区级复核三级审核验收机制。各园区管理机构完成方案编制及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后,应会同属地县级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进行自评并签署意见。市级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建立初审机制,邀请专家开展方案审核、现场核验等工作,初审通过后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进行复核,指导各园区按照复核意见、生态环境部反馈意见及时进行整改,严格确保方案质量和工作质效。

突发水污染事件“一园一策一图”

实施方案参考大纲

一、园区概况与基础

(一)园区范围与区位

(二)园区产业概况

(三)园区环境应急管理现状与主要问题

(四)园区有关工作基础

二、工作任务措施

(一)工作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三)措施及技术路线

(四)工作特色

三、工作实施计划

四、预期成果及效益

五、组织实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