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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常州)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8/18 16:13:27   常州市人民政府      人气:558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常州)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政发〔2025〕43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碳达峰试点(常州)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家碳达峰试点(常州)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和江苏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有关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常州市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坚持以发展绿色低碳经济为核心,以推动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为关键,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金融、科技、服务创新全方位驱动为支撑,围绕“发、储、送、用、网”体系,建设新能源产业高地,源网荷储一体推进,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先行先试模式创新,建设高水平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

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2030年前顺利实现碳达峰目标,为全国同类地区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低碳转型经验做法。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1. 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加快现役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开展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积极推进煤电转型升级。积极引导油品利用场景向电能利用场景转变。科学有序利用天然气,在气源可落实、有调峰需求的区域统筹布局天然气发电项目,探索推进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项目建设。提升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到2030年电能替代电量达48亿千瓦时。(市发改委、常州供电公司牵头负责,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和常州经开区管委会落实,以下均需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和常州经开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全面提升新能源供给能力,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因地制宜开展多场景分布式新能源建设,建设一批支撑可靠供电、灵活调节的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试点。因地制宜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推进垃圾发电项目建设,有序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加快常州“氢湾”建设,编制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探索氢能“制储输用”一体化体系,推进绿氢制备、氢能储运设施等全链条发展。积极参与实施“绿电进江苏”“绿电进园区”“绿电进企业”三大工程,推进重点企业绿电直连供电试点项目建设,争取扩大试点范围。到2030年,全市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800万千瓦。(市发改委、常州供电公司牵头负责)

3.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优化加强电网主网架,完善“三横一纵”的500千伏骨干网、220千伏双环网,加快推进500千伏常州西(开关站)、220千伏天宁变、前黄光伏送出等重点输变电工程规划建设,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和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有源配电网,推动配电网在形态上从传统的“无源”单向辐射网络向“有源”双向交互系统转变。加强电动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高水平建设国家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城市,实现全年充电量低谷时段占比65%(私桩85%)。挖掘需求侧调控潜力,建立健全需求侧响应资源调度运行机制和市场交易机制,到2030年实现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8%。(市发改委、常州供电公司牵头负责)

4. 大力发展微电网。聚焦光储充场站、建筑楼宇、工业企业、产业园区、美丽乡村等典型场景,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微电网项目,努力打造微电网示范城市。挖掘用户侧储能、电动汽车、蓄冷蓄热等负荷可调能力,强化微电网在能源管理、供需平衡及故障应对等方面的能力,提高新能源消纳水平,提升微电网项目与电网友好双向互动水平,推动微电网作为经营主体参与可中断负荷调峰、新型储能调峰等服务补偿机制,为大电网提供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实现主配微高效协同运行。加快建设常州市全景智慧能源平台和市级虚拟电厂管理中心,到2030年建设微电网项目500个。(市发改委、常州供电公司牵头负责)

(二)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1.构建能源高效利用体系。坚持节能优先,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提升“双碳”相关计量、统计和监测能力,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严控煤炭消费,摸清底数,分类施策,减存量、控增量。加强节能监察,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执行节能法规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能耗限额标准,依法淘汰落后高耗能用能设备。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科学评估新增用能项目对地区能耗双控和碳达峰目标的影响,强化节能验收闭环管理。(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牵头负责)

2.提升工业园区综合能效。全面强化工业园区用能管理,重点引导电镀、印染等行业生产企业向园区转移,形成产业规模效应,共建共享能源等基础设施。在工业园区因地制宜推广集中供热供气、能源供应中枢等新业态,充分释放电厂、工业余热等供热能力,发展长输供热项目,有序替代管网覆盖范围内燃煤锅炉。深入实施园区节能提升,推广能源梯级利用、多能互补、智慧园区等节能降碳技术。(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管理。对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结合大规模设备更新,推动冶金、化工、建材、轻工、纺织、机械等重点传统行业老旧设备更新和工艺流程优化改造。聚焦光伏、动力电池、电子信息等新兴行业,加快升级更新一批更高技术、更高效率、更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和检测设备。加强5G基站、智能超算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耗,因地制宜推广新风、热交换、热管等自然冷源应用方案,持续提高设备节能和运营能耗管理水平。(市工信局牵头负责)

4. 提升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水平。加强工业、农林、社会源废弃物精细管理和有效回收,全链条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优化全市新能源产品循环利用产业布局,加强电子类废料、动力电池废料、光伏组件废料等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加强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利用产业与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等产业耦合发展,将符合条件的产品纳入绿色建材目录。加强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等再生资源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利用。深化溧阳高新区国家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建设,支持新北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持续推进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城市建设,加强厨余垃圾等处理技术应用,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理与能源化利用提档升级。扎实推动粮食生产、储存、运输、加工、消费各环节节约减损。(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经济

1.打造高能级绿色低碳产业集群。培育壮大光伏、风电、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产业,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集群,推动“发储送用网”深度融合发展,培育一批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争创国家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打造新能源产业高地。前瞻布局氢能、新型储能、零碳负碳、合成生物等未来产业,高标准建设未来产业集聚区,打造跨区域、跨行业的协同创新型产业集群。到2030年,新能源产业规模达到1.5万亿元左右。(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传统产业绿色焕新。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严把项目准入,提升能耗准入标准,钢铁、建材行业新建和改扩建项目需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深入实施传统产业焕新工程,每年组织实施800个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推动钢铁、化工、建材、纺织等行业设备更新和工艺流程优化改造。深化“危污乱散低”综合治理,重点推进电镀、涂料、铸造、印染等重点行业整治,以低端产能的腾退为城市产业新赛道拓展空间。(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构建完善绿色制造体系。打造绿色工业园区,以产业集聚、生态化链接和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快园区信息、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培育绿色工厂,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甄选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能源低碳化、废物资源化等特点的企业,开展绿色制造技术创新及集成应用。构建绿色低碳供应链,发挥绿色发展领军企业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引领示范作用,构建绿色物流体系,建设绿色回收体系,搭建绿色供应链信息管理平台,构建以生命周期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涵盖采购、生产、营销、使用、回收、物流等环节的绿色供应链。(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4.加快推动产业智能化改造。持续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引导数字科技企业绿色发展。围绕“1028”产业体系,深入推进企业“智改数转网联”,实现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和数字化生产设备联网率全面提升。推动算力中心、数据中心、基站绿色化建设运行。加快数字技术赋能电力、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绿色化转型。加快建立数字化碳管理体系,推动各类用户“上云、用数、赋智”,每年打造20个先进级及以上智能工厂。(市工信局牵头负责)

5. 培育壮大绿色低碳服务业。积极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探索实行智慧生态管理、环境托管、合同环境管理,拓展碳资产管理、碳排放核算核查、产品碳足迹认证、绿电绿证交易、ESG投融资等新兴绿色低碳服务。鼓励金融机构设置绿色金融专业部门或特色分支机构,推动高水平、国际化碳专业服务机构聚集。支持武进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区等打造有全国影响力的绿色服务业集聚区。聚焦智慧城镇、产业园区、集群楼宇等场景,培育电、热、冷、气、水、氢等多品种能源协同供应的优质综合能源服务商,为用户提供高效、便捷的综合能源服务。到2030年,引育清洁低碳综合能源服务商20家以上。(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常州市分行、常州金融监管分局、常州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城乡建设低碳发展

1.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以建设西太湖省级城乡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先导区为抓手,推进全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建设城市生态、景观和通风廊道,统筹推进海绵城市、节水型城市建设,持续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和节能降碳改造,到2030年力争建设2家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坚持“留改拆”并举,杜绝大拆大建。统筹城乡发展和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有序推进农村住房更新改造。到2030年,中心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5.5平方米,城市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5%。(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牵头负责)

2.全面提升绿色建筑建造品质。印发《常州市高品质住宅技术指南(试行)》,推进功能完善、绿色宜居、健康安全的高品质住宅建设。推动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建立建筑能效等级制度,推广应用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技术,鼓励建设零碳、近零能耗建筑与高星级绿色建筑,以武进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区为核心,全面建设全国绿色建筑推广示范先行区和长三角建筑科技创新中心。到2030年,累计建设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面积180万平方米。(市住建局牵头负责)

3.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以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为重点,实施建筑节能改造,推进热泵机组、冷水机组、外窗外墙保温、照明设备、电梯、老旧管网等更新升级。积极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有效提升宜居水平。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探索建立超能耗限额建筑“累进加价收费”和“强制节能改造”制度。(市住建局牵头负责)

4.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大力推广太阳能光伏、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在高铁新城、西太湖城乡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先导区等重点区域推动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因地制宜推进浅层地热能利用,积极推进常州高铁新城智慧能源站等水源热泵区域示范应用,促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提高建筑电气化水平,依托电制热(冷)技术推进公共建筑供热(冷)清洁化,重点在医院、酒店、商场、写字楼、商业综合体等大型公共建筑,推广热泵、冰蓄冷、蓄热电锅炉等技术。到2030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可用屋顶面积光伏覆盖率达到80%。(市住建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负责)

(五)促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

1.建设绿色高效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加快建设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网,全力推进干线铁路、高速公路、高等级航道等通道能力建设和城际交通网络体系建设,形成“四横三纵”高铁网络、“四纵四横多联”高速公路网络,基本实现省域设区市间2小时通达,苏锡常都市圈1小时通勤。畅通高等级航道网,加快未达标省干线航道整治建设,推进德胜河航道整治工程、苏南运河常州段“三改二”建设,优化市域通江达海高等级内河航道体系,并同步做好支线航道扩容升级工作。推进盐泰锡常宜铁路建设,启动常泰铁路常州段和连镇铁路南延规划建设,适时启动沪宁沿江高铁金坛站高铁物流中心建设。(市交通局、市发改委牵头负责)

2.加快推动交通运输工具低碳转型。大力实施“绿色车轮”计划,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规模。到2030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70%,新增和更新公务用车、轻型环卫车辆、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电动车辆占比达到80%以上,主城区新增公交车基本实现电动化。加快“交能融合”,推进枢纽场站、公路及服务区等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改造,加快构建充(换)电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网络。大力推广靠港船舶优先使用岸电,积极推进水上服务区、待闸锚地等岸电设施的建设与使用。(市交通局、市工信局牵头负责)

3.推动运输结构绿色化发展。推动以多式联运为主要方式的绿色物流体系建设,推进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加快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创建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深化与上海港、宁波港海铁联运合作,加密常州港—上海港班船,做大做强常州至上海芦潮港集装箱海铁联运,有效降低外贸运输成本。加强与上海港、太仓港间联系,推进常州港与马士基、达飞、中远等国内外知名航运公司合作,提升水水中转、海铁联运竞争力。探索建立常州港—上海港“陆改水”集装箱运输和常州—上海港“海铁班列”集装箱运输模式,打造上海港苏南(常州)集装箱集散中心。到2030年,铁路及水运货运量占比达45%以上。(市交通局、市发改委牵头负责)

4. 持续优化绿色出行体系。持续发挥国家绿色出行创建达标城市示范作用,以“轨道+公交+慢行”三网融合为重点,加快建设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地面公交为网络、出租汽车为补充、慢行交通为延伸的多层次、立体化的公共交通绿色出行体系。加快推进“我的常州”APP公交、地铁、公共自行车、智慧停车等出行服务事项全覆盖。到2030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70%左右,绿色出行比例达到80%。(市交通局牵头负责)

(六)加强绿色低碳科技创新

1. 强化绿色技术创新策源。积极融入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和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建设,重点推动龙城实验室、长三角碳纤维及复合材料技术创新中心、南京大学未来技术创新研究院、光伏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等低碳领域重大创新载体建设。聚焦新能源、零碳负碳排放、生物制造等低碳领域,超前部署实施前沿基础研究项目,集中力量攻克一批绿色低碳关键核心技术。开展创新型绿色企业培育行动,培育壮大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到2030年,全市绿色低碳领域拥有高新技术企业达500家以上,建有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省产研院联合创新中心等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100家以上。(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培养绿色低碳创新人才。实施“青春留常”计划,积极引进培育一批能推动和引领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发展的绿色低碳技术领军人才和研发创新人才及团队。全面推进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加强与上海交大国家电投智慧能源创新学院、河海大学(常州校区)低碳经济研究院、常州大学新能源研究院等高校、科研机构的协同联动,加快新能源、储能、氢能、碳减排、碳汇、碳排放权交易等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构建绿色低碳技术应用推广机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制定绿色发展技术清单,建立绿色低碳技术成果库,组织高校和科研院所发布绿色低碳科技成果目录。鼓励和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独立或者联合建立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中间试验基地、工业性试验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各类科创载体。建设从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工程化研究到产业化的全链条、贯通式创新平台,以市场为纽带联结形成相互交融、收益共享、风险共担、螺旋前进的绿色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供需对接机制。(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牵头负责)

(七)巩固提升碳汇能力

1.加强生态空间管控和保护。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控,落实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加快构建并严格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完善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的相关政策。将碳达峰要求纳入“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体系,探索“三线一单”促进减污降碳协同管控的技术路径和管理模式。严格管控长江岸线开发利用,持续提高长江常州段生态岸线占比,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快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形成“一江三湖五山五廊”的市域生态空间格局。(市资规局牵头负责)

2. 强化污染源头治理。以稳定降低细颗粒物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高标准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深度治理,进一步压降化工生产过程中的VOCs排放,推动工业企业整体治理和排放水平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京杭大运河沿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持续开展美丽河湖建设,推进幸福河湖建设,优化沿线人居环境。扎实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加强在产企业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和化工等遗留地块风险管控,加强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治。严格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管理,强化地下水环境保护。(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3. 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突出森林在陆地生态系统碳汇中的主体作用,推进环金坛茅山、天目山等山体生态修复,加快低效林改造示范,加强长江、大运河、太湖、滆湖、长荡湖等重点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提升农业土壤固碳增汇潜力。以耕地土壤有机质提升为重点,推广有机肥施用、秸秆科学还田等技术,构建用地养地结合的培肥固碳模式,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优化湿地生态系统结构。持续开展湿地公园品质提升、湿地保护小区建设以及湿地修复,推进小微湿地建设,逐步完善以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为主体,其他形式为补充的湿地保护体系,发挥湿地的多种服务功能。到2030年,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26.94%,湿地保护率达到41%。(市资规局牵头负责)

(八)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1. 加强绿色低碳宣传教育。把践行绿色低碳行为纳入全民教育活动范围,开展形式多样的资源能源环境教育、绿色低碳实践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拓展生态文明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利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社交网络等新媒体,广泛宣传绿色低碳知识和政策,及时报道先进经验做法,营造绿色低碳新风尚。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推进三江口生态环境宣教基地等体现时代特点、反映常州特色的生态文化产品开发,弘扬绿色低碳文化。(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开展反过度包装、反食品浪费、反过度消费行动,加快普及共享交通、无纸化办公、垃圾分类回收等低碳模式,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示范表率作用,集聚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合力。深化公共机构碳普惠省级试点建设,实施大型活动碳中和,丰富拓展碳普惠应用场景,探索个人碳账户和碳积分激励机制,打造具有常州特色的碳普惠示范工程,引导全民践行低碳生活。(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引导全民绿色消费理念。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方式,系统推进吃、穿、住、行、用、游等各领域绿色转型,推广节能、可再生能源等新技术和节能低碳节水产品应用,全面提升绿色产品在全社会中的消费比例。落实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有序发放消费券和数字人民币红包,加速智能绿色的高质量耐用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探索推进绿色低碳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建设工作,构建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提升绿色标识产品市场认可度和质量效益。积极推行绿色办公,加快推进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的公物仓建设。(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强化干部教育培训。深化各级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为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内容,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加强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实现路径和工作要求的学习教育,做到真学、真懂、真会、真用,切实增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重点工程

结合碳达峰试点建设主要任务,为保障试点目标实现,排定重点项目53个。其中,以清洁高效支撑性电源、分布式光伏、新型储能为重点,谋划实施能源基础设施类项目11个;以工业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改造、用能设备更新改造为重点,谋划实施节能降碳改造类项目10个;以新能源高端技术研发生产、低碳技术示范应用为重点,谋划实施绿色低碳技术示范项目9个;以沿江污水处理厂网河湖一体化综合整治为重点,谋划实施环境基础设施类项目9个;以园区循环化改造、废弃物协同处置或资源化利用为重点,谋划实施循环经济发展类项目7个;以河道整治、水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谋划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类项目7个。后续将根据年度工作情况滚动更新。

四、创新举措

(一)探索建立“碳核算+碳预算”管控机制

1. 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强化碳排放统计核算基础能力,编制能源平衡表,明确基础数据统计责任。参照国家和省级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按照数据可得、方法可行、结果可比的原则,探索完善市级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探索开展碳预算管理。探索编制全市碳预算工作方案,按照“条块结合”原则,科学设定区域与重点行业碳排放预算总量及分解目标。加强年度预算方案进度监测和预警分析,探索财政、金融等领域配套制度,实现碳预算结果多元应用。(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3. 建立健全碳排放管控机制。基于碳排放统计核算及碳预算管理成果,按照“碳排放强度约束性管理+碳排放总量弹性管理”原则,以辖市区和重点行业领域为对象,研究建立碳排放管控机制,完善激励约束措施,促进碳要素精准有效配置。(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二)探索建立碳评价管理制度

1. 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评价。认真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1号令)和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相关要求,有序将碳排放评价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开展综合评价,将有关审查评价意见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建设以及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探索在政府投资项目中率先实施碳排放全过程管理,逐步推广至社会投资项目。(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牵头负责)

2. 完善重点碳排放单位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界定规范统一的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主体,结合产业发展政策、行业减排潜力、历史排放情况等,科学制定具体行业企业碳配额分配方法,合理下达年度碳排放配额,将企业碳排放配额纳入碳预算目标管理。加强对重点用能和排放单位的管理和指导,推动建立碳排放管理体系,强化节能降碳主体管理责任,完善落实碳排放量化报告制度,提升电力、水泥、钢铁等行业控排企业的全国碳市场交易和履约能力。支持企业开展碳资产管理,开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实施市场化减排。(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3. 建设能碳管理平台。以(近)零碳园区建设为抓手,推动各园区建设能碳管理平台,提升数智化管理水平。鼓励各地探索建设区级能碳管理平台,提高区域碳排放管理能力。加大电力、天然气等基础能耗数据归集,探索建设全市能碳管理平台。(市发改委、常州供电公司牵头负责)

(三)健全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

1. 建立健全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制定一批符合市场需求的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认证规则,重点推动《车用锂离子电池碳足迹量化和报告技术规范》省标发布,国标立项。到2030年,新增牵头和参与起草绿色发展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20项以上,发布地方标准、团体标准25项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2. 深化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建设。加快锂电池国家级碳标识认证试点和绿色建材省级碳标识认证创新试点建设,推动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认证,鼓励动力电池、光伏等头部企业建立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模型。到2030年,完成150个以上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完善常州市双碳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推动常州市双碳公共服务平台与江苏省碳足迹管理平台联动融合发展,联合建立符合IEC/ISO标准的核算方法和认证流程,推动建立重点行业碳足迹数据库。(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常州新能源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促进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体系建设

1. 提升企业践行ESG内生动力。支持上市企业、外资企业、国有企业率先开展ESG实践,引导各类企业主动披露ESG信息。鼓励企业将碳排放信息、碳市场交易、履约信息以及产品碳足迹信息纳入ESG披露内容。(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开展ESG工作试点。支持常州高新区建设长三角(常州)ESG国际产业创新园,构建“一核引领、三区联动、N园支撑”的“1+3+N”空间布局,积极推进以绿色智慧能源、低碳智能制造、ESG高端服务业为核心的“3+X”产业布局,定期发布区域ESG白皮书,出台ESG创新发展试点方案,招引ESG+产业标杆性项目,打造常州乃至长三角ESG产业集聚高地。(常州高新区管委会牵头负责)

3. 探索构建ESG服务体系。编制促进ESG体系建设行动方案,建立首席双碳官制度,到2027年力争实现全市上市企业ESG信息披露率达60%以上,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标准规范不低于30项,培育ESG评级A级以上企业不低于40家,引育ESG披露、鉴证、评级等专业服务机构不低于10家,每年招引ESG重点项目250个以上,每年引进ESG领域专业人才1万名以上,培育一批企业首席双碳官。(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建设国家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城市

1. 优化车网互动平台功能。升级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运行监测平台,完善有序充电、V2G放电、数据分析等功能,推动各充电运营平台与政府监测平台数据互通,智能有序充(换)电设施和场站做到应接尽接。鼓励充电设备生产商、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开发成套的有序充电解决方案。(市工信局牵头负责)

2. 积极引导有序充电。建设15个智能有序充电试点社区,推广3200个智能有序充电桩,完善社区充电管理体系;落实公共充电场站分时电价政策,强化价格引导,提升新能源汽车谷时充电比例;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内部充电桩对外开放共享,推动公交车、公务用车率先参与有序充电及V2G放电。(市住建局、市发改委牵头负责)

3. 规模化推动V2G放电。组织规模化V2G放电活动,引导用户积极参与;推动运营平台具备放电量计量和放电补贴发放功能,确保放电数据精准计量、放电补贴精准发放;加大车网互动知识普及和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本地化活动引导新能源车主形成“谷充峰放”习惯。(市发改委、常州供电公司牵头负责)

(六)深入开展零碳试点建设

1. 加快省级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认真落实《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方案》文件精神,推动溧阳市、武进高新区等5个省级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到2030年试点地区(单位)重点任务、重点工程、重要改革如期完成,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进展。(市发改委牵头负责)

2. 持续开展零碳试点建设。以绿色产业园区、外贸出口相对集中的园区、“危污乱散低”综合治理“绿岛”园区、科创产业园区等园区类型和市级及以上绿色工厂为重点,持续推进(近)零碳园区、(近)零碳工厂试点建设,到2030年,培育(近)零碳园区30个、(近)零碳工厂60家以上,积极争创国家、省级零碳园区(工厂)。(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牵头负责)

3. 发挥零碳试点引领作用。拓展零碳试点范围,打造一批零碳机关、零碳社区、零碳学校等典型场景,探索具有常州特色的“零碳”建设路径。深化溧阳市、新北区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健全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绿色转型支持政策

1. 实施与减污降碳成效挂钩的财政政策。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绿色转型。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清洁能源车船税收优惠。完善重点行业碳排放核查,探索促进碳减排的价格支持政策。动态调整农业水价,建立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落实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政策。(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城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丰富绿色转型投融资政策。用好绿色产业发展相关基金,引导发展绿色风险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和耐心资本。支持金融机构将碳足迹核算结果作为绿色金融产品的重要采信依据,大力推广“苏碳融”“环保贷”“节水贷”等特色绿色信贷产品,鼓励对“常绿分”等绿色评级较高的企业提供“常绿贷”信用贷款产品,推动各类碳减排支持工具有效落地。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发行公司债券或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产品。探索将企业绿色绩效作为贷款审批、额度测算、利率定价的重要参考。支持金融机构将ESG因素纳入信用管理。(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常州市分行、常州金融监管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 健全绿色转型市场化机制。完善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探索基于资源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建立动态跟踪机制,推动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配额分配、配额清缴、市场交易等工作顺利开展。统筹推动绿色电力、绿证、碳排放权、用水权等交易,鼓励绿电绿证交易。有序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创新。(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牵头负责)

(八)建立低碳交流合作机制

1. 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战略。深度融入长三角区域创新合作,加强在绿色发展、科技服务等领域的合作和政策协同,推动人才、技术、金融等创新要素跨区域开放、共享和流动。深入推进苏锡常一体化绿色产业协同,推进新能源产业互补,共同构建长三角新能源全产业链。推动建立区域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共同开展长江大保护、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京杭大运河沿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促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协同发展。(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2. 加强跨区域绿色低碳领域交流合作。持续完善央地低碳领域合作机制,加强与京津冀高校、科研院所、国家实验室等科创人才聚集单位的对接和交流合作。深化与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合作,推动各类碳交易产品和碳金融服务创新。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业务合作,共同开发绿色金融产品,推动绿色金融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人民银行常州市分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积极搭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政策对话和沟通平台,强化中以常州创新园、中欧(常州)绿色创新园、中德(常州)创新产业园等高能级对外开放平台作用,鼓励外商投资新能源、绿色低碳关键技术创新和示范应用项目。加快建立绿色贸易体系,促进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的绿色可持续发展。发挥全国新能源电池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作用,帮助新能源企业有效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鼓励本地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协调机制和相关行业国际标准的制定,推动企业更稳“走出去”。(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外事办、常州海关等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推动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相关工作机制,加强系统谋划,完善政策措施,推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年度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目标及工作任务,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调度,确保工作举措落地见效。强化监督考评,根据国家、省碳达峰工作部署,将试点城市建设推进情况纳入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评价结果的应用。加强经验总结,定期汇总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工作宣传,主动传播和分享低碳发展“常州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