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帅 寇栩铭 姜崇伟 中咨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刘谦奇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导读
我国实现“双碳”目标时间更紧、幅度更大、困难更多、任务异常艰巨。资本市场及企业在推动双碳战略朝向纵深发展的过程中仍然面临不少堵点、痛点和难点
●零碳金融的概念、意义及落地实施
●资本市场双碳领域面临的挑战
●资本市场的对策
●铁路运输行业的双碳对策实践
“碳达峰”是指碳排放在由升转降的过程中,碳排放的最高点,即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后不再增长;“碳中和”指通过新能源开发利用等形式抵消人类生产生活行为中产生的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相对“零排放”的过程 。
为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国陆续发布重点领域和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和一系列支撑保障措施,构建起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其中,“1”是中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指导思想和顶层设计,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与《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共同构成。“N”是重点领域和行业实施方案,包括能源绿色转型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循环经济降碳行动等,并涉及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领域和行业的碳达峰实施方案,以及科技支撑、能源保障、碳汇能力、财政金融价格政策、标准计量体系、督察考核等保障方案。
零碳金融的概念、意义及落地实施
金融帮助双碳发展的概念首先起源于绿色金融,绿色金融泛指可产生环境效益以支持可持续发展的投融资活动。但随着绿色金融体系的发展,鉴于其规模和覆盖面有限,“零碳金融”的概念应运而生。本文对零碳金融划分了绿色金融、碳金融和转型金融三个作用域。
(一)绿色金融
绿色金融指的是金融机构借助成熟的金融工具为绿色产业发展提供金融推动力的相关方式,目前国内产品以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为主。其中,绿色信贷是指金融机构重点投向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和生态经济等领域的金融信贷;绿色债券是指政府部门、金融机构或企业等向社会募集资金,专门用于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项目或者为这些项目进行再融资的债权债务凭证。此外,绿色保险也是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专门为解决因经济社会活动中的环境问题衍生的环境风险而提供的一种保险类别,用于分担环境风险导致的损害赔偿责任 。
在绿色金融的落地实施方面,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在推动低碳项目落地过程中有非常积极的作用和影响,为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等低碳行业转型,以及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企业能源结构转型等非低碳行业实施双碳战略和低碳举措提供资金支持,同时降低低碳项目融资成本和拓展多元化融资对象。而绿色保险逐步形成了围绕防范环境污染风险、保障绿色产业和项目发展、防范自然灾害与气候变化风险的作用体系,通过风险转嫁机制,有效提高了社会对环境风险的抵抗韧性。
(二)碳金融
碳金融主要指与碳排放权交易有关的金融业务。碳排放权交易主要包括“总量控制与交易制度”和“基线减排与信用制度”两种机制,对应碳配额、碳信用两大类交易标的 。基于碳配额的交易遵循“总量控制与交易制度”,是由政府设定碳排放配额的上限,并向成员企业分配碳排放权配额,成员企业可将减排后多余的配额卖出或购入配额进行履约,由此形成配额交易市场;基于碳信用的交易遵循“基线减排与信用制度”,是政府为基于减排或者吸收温室气体的特定项目设定减排基准线,项目落实后排放量低于基准线的部分可通过相关机构核证,产生碳信用标的,在市场中进行交易并用于履约,由此形成信用交易市场。
在碳金融的落地实施方面,碳金融市场可将碳排放内化为企业经营成本的一部分,而交易形成的碳排放价格则引导企业选择成本最优、利益最大的“打法”。具体而言,企业参与碳金融交易有三类“打法”(见图1) 。
首先,企业主体可通过碳金融交易创造额外价值。企业通过碳金融交易创造额外价值可选择两种渠道。一是基于碳配额标的出售的盈利渠道,当企业减排成本低于碳交易市场价时,控排企业可通过技术改造等方式降低自身碳排放,并出售富裕碳配额产生额外利润;二是基于碳信用标的出售的盈利渠道,如非控排企业、新能源科技企业通过打造节能减排改造、碳捕捉、绿电生产等自愿减排项目,将低于基准线并通过相关机构核证的碳信用标的出售产生盈利,该情况下多以企业自主意愿为驱动。
其次,企业主体可通过碳金融交易降低自身成本。高耗能企业在当前节能减排背景下将同时面临技术转型成本高、节能减排指标重等问题,当企业减排成本高于碳市场价时,可选择在碳金融市场上向拥有配额的政府、企业或其他市场主体进行碳配额、碳信用购买,以完成政府下达的减排量目标。碳配额、碳信用的交易为短期内无法实现自身碳减排的高耗能企业提供了低成本解决方案。
再次,企业主体可通过碳金融交易拓展多元服务。面对日益增长的碳金融交易需求,碳金融服务企业可通过开发预测、咨询、交易等多元化服务产生利润,同时极大推动碳金融交易市场的稳固、长远发展。
(三)转型金融
如果说绿色金融覆盖的对象必须要严格强调绿色、有明确的环境效益、符合国际分类标准,那么转型金融的服务支持对象则未必一定是绿色的,可以是棕色或灰色 。从世界范围看,转型金融可以说是一个新的命题,本文将转型金融的定义总结为:“金融市场针对气候变化问题提供的所有能够减少或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主动调整性质的金融行为”。目前国内对转型金融的探索仍较为初步,已有转型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务两种转型金融产品。
在转型金融的落地实施方面,转型金融对于绿色低碳转型的支持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转型金融产品可扩充“非绿”企业低碳转型融资渠道。电力、能源、制造、运输等高耗能产业在绿色金融标准和目录逐步收紧的背景下,融资难度不断上升,转型金融可以为上述“非绿”企业提供所需资金;二是转型金融产品可通过绩效指标设置倒逼企业低碳转型。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务工具相较其他绿色金融工具来说具有一定强制性,其贷款条款/票面利率会根据融资主体是否实现其预设的可持续发展绩效目标(SPT)而发生改变,若融资主体未达到预设SPT,则需以支付保证金或提高利息的方式作为补偿,“倒逼”融资企业进行主动转型并提升ESG实践 。
资本市场双碳领域面临的挑战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实现“双碳”目标时间更紧、幅度更大、困难更多、任务异常艰巨,从资本市场及企业运营角度来看,资本市场及企业在推动双碳战略朝向纵深发展的过程中仍然面临不少堵点、痛点和难点,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资本层面挑战
一是“绿色”金融标准仍需完善。首先,国内外绿色标准仍有较大差异,加大了绿色资本跨境流动的交易成本;其次,国内绿色信贷、绿色产业等标准设定与《绿色债券项目支持目录》(2021年版)中的绿色标准尚未同步,不同绿色产品的标准差异仍然较大;再次,“绿色”与“棕色”产业间缺乏明确界定,棕色产业向绿色转型的技术路径、准入门槛及转型金融标准尚待确立,以上因素极大限制了零碳金融在推动双碳进程中的作用 。
二是零碳金融市场化接轨程度不高。首先,对于可交易的绿色债券、碳金融产品而言,市场化定价机制尚未形成,政策激励、政治与声誉等因素在定价中发挥的作用更强,而绿色因子本身的作用尚不明显,导致相关金融工具没有发挥最大价值。其次,绿色债券、碳金融、绿色保险市场均存在参与主体行业范围较窄、专业机构参与能力较低等问题,同时自上而下的政策补贴和强制要求等仍是市场主体的主要参与因素,相关市场尚未形成足够商业动力。
三是信息披露制度较为宽松。与欧美强制与半强制披露监管要求相比,中国目前针对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采取“自愿+半强制”原则,只针对重点排污企业有排污信息的强制要求 。此外,ESG报告的标准尚未统一,没有强制要求上市公司对自身ESG信息进行第三方审核,不利于引导资金投向低碳转型相关经济活动。
四是零碳金融产品类型较为单一。现阶段,国内常见的绿色金融、碳金融、转型金融产品均存在产品类型较为单一的问题。具体来看,绿色保险起步迅速但产品类型尚较为单一,其它产品类型仍处于较处于萌芽或初期阶段;碳债券、碳基金、配额回购融资、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碳结构性存款、碳汇保险等碳金融产品多属于零星试点状态,目前尚未成为常态化交易;转型金融产品缺乏各类股权和混合型投资工具,特别是风险包容性较大的创新工具 。
(二)运营层面挑战
在企业的运营层面也存在诸多挑战。首先,企业双碳目标和战略亟待明确,多数企业仍缺乏明确的双碳实施时间表和实施路径。其次,为实现双碳目标,我国企业的业务模式和能源结构转型存在挑战。最后,双碳政策的实施将导致企业产品和服务成本的上升,使得双碳举措为企业带来较大的成本压力。
资本市场的对策
为实现中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要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调控作用,不断完善零碳金融工具运行框架,推动企业兼顾可持续发展中的中长期利益,把握零碳金融工具在企业低碳转型活动中的资金集聚、投资导向、信息传递及资源整合优势,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资本层面对策
第一,强化“绿色”金融标准建设。一是积极参与国际绿色标准规则制定,持续推进《G20可持续金融路线图》等国际倡议的落地,就界定绿色金融标准开展区域合作,推动各国(地区)考虑使用一致的经济活动分类法;二是修订完善我国绿色金融标准,在《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等标准性文件基础上继续推动国内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各项绿色金融标准趋于统一 ;三是加快推动棕色向绿色转型金融标准确立,在人民银行加大转型金融标准研究制定基础上,制定与国家、地方、行业政策相协调的基本原则,试点采取编制“转型目录”的方式来明确转型金融重点支持的活动 。
第二,建立零碳金融市场化调节机制。一是完善绿色债券、碳金融定价评估体系。对绿色债券来说,可建立专门针对绿色债券发行与监管的绿色银行或绿色监管局,逐步统一不同主体监管下绿色债券市场的发行、定价、交易等事宜;对碳金融市场来说,逐步建立碳金融市场调节机制,在配额初始分配阶段做好总量控制,在配额二次分配阶段,逐步建立短中期控制配额盈余的市场调节机制,通过明确政府控制配额盈余的规则,降低配额总量确定中决策偏差的影响。二是允许多元机构参与,鼓励市场扩容。增加可参与交易的行业主体范围,鼓励专业化投资机构、非法人机构投资者参与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碳金融市场。
第三,持续完善企业ESG信息披露制度。尽快制定一套国际通用且具有可比性和可靠性的信息披露框架,指导企业开展可持续相关信息披露,具体应包括转型路径、资金使用情况、转型目标的实现情况、产生的其他环境和社会效益、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其应对措施等。此外,还应鼓励ESG评级机构和其他数据提供商提高数据质量、实用性和透明度。
第四,积极发展多元化绿色金融产品。结合国际实践经验和国内发展现状,金融机构应不断深化零碳金融产品创新转型。绿色金融应从当前以现货产品为主转向现货、期货与衍生品并重,大力发展个人绿色消费贷款及绿色理财等业务,推动可持续范畴的绿色信托、绿色租赁、绿色指数等金融产品发行继续增长;碳金融市场应适时引入碳期货、碳期权等碳金融产品,为碳金融市场参与者提供多样化的交易工具;转型金融方面应大力发展转型基金(含并购基金)、转型贷款、转型债券、转型担保等各类融资工具,探索使用并购基金、债转股、夹层投资等风险包容性较大的手段来支持转型 。
(二)运营层面对策
针对企业在发展双碳进程中遇到的挑战,在运营层面也可采取潜在对策。第一,各行业企业应积极制定双碳发展目标、战略和实施路径,结合“1+N”政策的顶层设计及相关领域的实施方案,设计符合自身情况的短期和中长期目标;第二,积极开展碳排放等环境信息披露,开展企业自身碳资产管理,对碳足迹进行量化,进行碳排放边界确定、排放源鉴别、碳排放量化等工作;第三,梳理“双碳”背景下的业务转型机会,理清双碳目标下技术和设备转型、低碳工艺研发、能源结构转型、运营节能方案、产品和服务的低碳设计等转型措施;第四,充分利用零碳金融工具降低业务转型成本,利用绿色金融产品为企业的绿色转型项目进行相对低成本的融资,通过参与碳配额、碳信用交易平衡减排成本并赚取利润,利用转型金融产品提升对“非绿”企业低碳转型的融资支持作用。
铁路运输行业的双碳对策实践铁路作为国民经济的大动脉和交通强国的先行官,在助力交通运输业实现“双碳”目标,促进其它行业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双碳”目标背景下,铁路运输企业应持续发挥铁路大运量、高能效、低排放等比较优势,持续推动绿色发展理念,灵活运用零碳金融工具,在成功实现低碳转型的同时,继续努力当好实现全社会“双碳”目标的开路先锋。
(一)铁路运输行业双碳发展的落地实施
一是通过能源结构转型贡献自身力量。电气化铁路由于大范围采用电力牵引,因而不会直接产生二氧化碳排放,但受限于目前我国以火电为主的电力生产结构,铁路运输企业在业务经营过程中仍有间接碳排放的产生,因此铁路运输行业可通过增加可再生能源电力(通常称为“绿电”)的使用为社会整体的能源结构转型进行贡献。具体而言,铁路运输行业可通过以下方式提高可再生能源占比。
● 场内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铁路运输运营商可在具备条件的站点屋顶、铁路闲置土地及房屋、铁路边坡等区域进行分布式光伏开发。如京沪高铁上海虹桥站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利用枢纽站两侧雨篷安装太阳能板,探索高铁车站光伏发电体系,打造低碳智慧车站。
● 可再生能源电力中长期交易。铁路运输运营商可与发电领域龙头企业签订绿电购电合同,达成中长期绿电交易协议,根据线路功率预测及出力预测情况,对中长期交易曲线进行相应分解,以达成最优交易协议 。如京沪高铁公司与中国电力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绿电交易等绿色低碳能源供应等方面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
● 购买绿色电力证书。运输企业可以通过在中国绿证交易平台上认购、与发电企业签署购买协议的方式购买绿证。如吉利汽车采购国际电力绿证(I-REC),以满足符合RE100标准的企业社会责任提升。
二是通过科技创新提高能源使用效率。虽然我国铁路运输总体技术水平已迈入世界先进行列,但在“双碳”大背景下,铁路运输企业仍应保持较高的科技创新水平,研发降低铁路综合能耗、降低污染物排放等关键技术,打造更高水平的绿色生态铁路。具体来看,铁路运输运营商可聚焦车辆能源使用效率、场站设施能源使用效率两大方面开展科技创新。
● 提升车辆运行中的能源使用效率。铁路车辆可利用制动动能回收、先进的气动布局等技术提升铁路能源的利用效率。如JR东日本公司车辆开始应用对高效电机可控制的VVVF逆变器(将直流电转换为交流电的可变电压变频逆变器),将减速过程中的动能转换为电能,并尝试发明可以长途旅行的蓄能器轨道车。
● 提升场站设施能源使用效率。铁路运输运营商可通过站点基础设施的优化进行节能减碳 。例如,京沪高铁积极推动大型枢纽车站节能技术创新,在南京南站率先试点,陆续对车站大功率设备进行优化改造,并利用车站设备智能化管理平台,实现能耗数据汇总及末端设备实时控制,极大优化了节能策略,2021年全年,南京南站共节约用电508.79万千瓦时、减排二氧化碳7163.48吨,相当于节省标准煤2755.19吨。
三是搭建碳普惠制度,推广绿色低碳生活理念。铁路运输运营商可建立铁路旅客个人碳账户、构建碳普惠平台,打通与公共机构数据对接,以里程累计、客票电子化等指标对公众的低碳行为进行量化统计,给予其相应的碳积分,并允许在碳普惠平台上换取商业优惠、兑换公共服务等。同时尝试与本地城轨、公交、单车、社区等领域的低碳应用串联,融入沿线城市交通碳普惠体系。
四是通过与上游供应商的合作打造绿色供应链。铁路运输运营商可通过采购低碳运营商提供的软硬件产品,实现铁路运营整体碳核算降低。具体方式有构建企业内部绿色供应商生态,对供应商建立入库门槛,对合作伙伴进行环境表现评估及有效监测等;成立或加入低碳组织联盟,利用资源整合优势,推动铁路行业低碳产品的流通。如Railsponsible的可持续采购行业性计划吸引了阿尔斯通、庞巴迪、德国铁路、CAF等龙头企业参与,以共同改进会员企业ESG实践。
五是提升双碳路径下的数字化管理能力。首先,在能源管理精细化方面,以能源预测及优化调控等技术,配合削峰填谷等一系列能源管理概念,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其次,在碳排放控制方面,可通过数字化手段将碳排监控的多源数据进行综合汇入和分析,全面掌握碳排情况,及时发现排放异常并快速响应。再次,在碳资产管理方面,提前布局碳资产数字化管理手段,通过归因分析、碳排预测等,制定适合碳排单位的碳资产方案,优化碳资产结构。
(二)资本市场对铁路运输行业实现双碳目标的作用
资本市场可以通过引导行业内外部发挥研究优势,推动运输企业持续完善ESG信息披露,督促运输企业明确提出双碳发展战略和实施路径的同时,可利用零碳金融工具为铁路运输行业双碳转型提供综合性、创新性的金融解决方案。具体而言,铁路运输企业可通过三种潜在方式利用零碳金融工具。第一,铁路运输企业可充分利用绿色金融工具降低绿色成本,如寻找通过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为低碳转型项目进行低成本融资的机会。第二,企业可利用绿色保险的保障机制确保绿色站点、合同能源管理等相关绿色项目的顺利实施,为预设目标的实现形成保障。第三,企业可利用碳信用交易机会获得额外收益,未来可将绿色站点、可再生电力利用等绿色项目进行认证,形成可交易的碳信用,抵消碳配额企业指标,在获得收益的同时为双碳目标的达成产生贡献。
“绿色产业投资”专栏由中国低碳网发起成立的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碳中和促进基金与《中国投资》杂志社共同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