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文昌)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文昌10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区拆除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11112,招标人为国华(文昌)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文昌)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国华文昌10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海南省文昌市境内,利用鱼塘水域进行建设,该电站建设项目总投资为58978万元,实际总装机容量为100.66826MWp,共设计安装153692块标准功率为655Wp的高效单晶硅双面组件,分柔性与固定两个区域,其中柔性区容量为46.05174MWp、固定支架约54.61652MWp,工程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将系统分成24个光伏发电单元,配套建设25MW/50MWh 的储能系统,于2023年2月完成升压站并网带电工作,10月完成光伏区全容量组件并网投运工作。
2024年9月6日16时20分,超强台风“摩羯”于海南省文昌市翁田镇与抱罗镇中间区域登陆,登陆时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7级以上(62米/秒),中心最低气压915hPa,对文昌项目造成极其严重破坏,光伏区组件及支架、升压站储能、接地变等输变电设备,光伏区围栏等附属设备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坏。为高效推进光伏区恢复工程建设,尽快完成光伏区各方阵并网带电,最大限度降低“摩羯”台风影响力度,现急需对直流线缆、直流汇流箱、支架、索系、撑杆、夹具、拉杆等进行拆除作业。
2.1.2招标范围:
标段一:国华文昌10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柔性光伏区拆除工程,包含拆除受台风影响产生不同损伤程度的655MWp单晶双玻光伏组件、柔性支架、电线、电缆、汇流箱、桥架等设备材料的拆除,包含道路修整,鱼塘决堤口及附属设施修复工作,拆除设备及材料要求堆放至材料堆场并分类摆放列明台账(还需根据保险公司提供残值清单样式列出台账明细),并且需采取一定的措施满足后续检测及安装的条件需求,配合保险公司、检测单位有关工作需求(不限于挖机、人员等),本区域原容量46.05174MWp(6#方阵、7#方阵、8#方阵、9#方阵、14#方阵、15#方阵、16#方阵、17#方阵、18#方阵、10#方阵局部、11#方阵局部、19#方阵局部、3#方阵局部),本标段要求合同签订后60日内施工完成。
标段二:国华文昌10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固定光伏区拆除工程,包含拆除受台风影响产生不同损伤程度的655MWp单晶双玻光伏组件、固定支架、电线、电缆、汇流箱、桥架等设备材料的拆除,包含道路修整,鱼塘决堤口及附属设施修复工作,拆除设备及材料要求堆放至材料堆场并分类摆放列明台账(还需根据保险公司提供残值清单样式列出台账明细),并且需采取一定的措施满足后续检测及安装的条件需求,配合保险公司、检测单位有关工作需求(不限于挖机、人员等)有关工作需求,本区域原容量为54.61652MWp,(涉及1#方阵、2#方阵、3#方阵局部、4#方阵、5#方阵、20#方阵、21#方阵、22#方阵、23#方阵、10#方阵局部、11#方阵局部、12#方阵、13#方阵、19#方阵局部、24#方阵),本标段要求合同签订后60日内施工完成。
2.1.3计划工期(施工):
计划开工时间: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竣工时间: 2025年1月25日。
2.1.4工程质量要求:
(1)要求工程质量满足鱼塘内仅剩余完好桩基础及钢梁(钢梁为柔性区),塘内及塘梗处材料、垃圾等全部清理完成,淤泥可堆放至塘梗边晒干按1.5以上坡比修坡,塘内无其他杂物,接地扁铁埋至塘底(扁铁长度不足可接长),2x240电缆盘放至埋地段附近并做好防护,未验收合格塘内不可注水,注水移交塘不可再进入施工,道路恢复至可正常通行的状态,无坑洼与积水处,塘梗按水土保持方案修复完成埋设管道,可正常通过管道倒水,施工中需严格控制水位,保证项目不因任何原因发生鱼塘决堤或对本项目及下游造成损失,施工需拆除的设施(如围栏,排水管道)均需按原状恢复,施工碾压造成的水土流失需恢复至原状。
(2)拆除材料均运输至材料堆放厂区,材料分类整齐,下垫上覆,厂区无积水,堆放区设置铭牌,列出明细,设置防护围栏,有人员看守,并需满足检测单位对场地的基本空间需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标段一业绩要求:2021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100MWp及以上光伏支架施工业绩1份及20MWp及以上柔性支架施工业绩1份或柔性光伏支架拆除施工业绩1份(如为光伏EPC或者PC或者施工总承包合同内容中须包含“光伏支架施工内容”则满足要求)。
标段二业绩要求:2021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100MWp及以上光伏支架施工业绩1份(如为光伏EPC或者PC或者施工总承包合同内容中包含“光伏支架施工内容”则满足要求)。
上述业绩均要求为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及以上机电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p及以上光伏支架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任命文件(后补无效)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06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11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第2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第2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如有系统操作或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58131370。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招标人电话或系统中提澄清,如需联系项目经理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项目经理在评标现场无法及时接听电话)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11-26 14: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自动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注:
1.本项目在开标阶段,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将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2.未进行公示的业绩(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华(文昌)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77号中环国际广场19层
邮 编:570000
联 系 人:国腾飞
电 话:15569308689
电子邮箱:56501150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杨辰
电 话:010-57337418
电子邮箱:20064753@chnenergy.com.cn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