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权益交易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要求,锚定“立足湖北、服务中部地区和长江流域、面向全国”定位,按照线上“淘宝网”与线下“广交会”相结合的模式,高水平、规范化建设权责清晰、运行顺畅、协同高效的生态环境权益交易平台,制定本实施方案。到2027年底,建成制度完善、产品丰富、市场活跃、平台功能完备的生态环境权益交易平台;2030年底,全面建成制度更加健全、市场丰富多元、服务体系完善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权益交易中心。
一、建设生态环境权益交易平台
按照现代化大数据理念,基于智慧公共底座建设“一门户、一数据库、四大系统”生态环境权益交易平台。
(一)建设交易服务门户
构建包括生态环境权益要闻动态、市场主体信息、交易信息、数据统计、互动交流等板块的服务门户,实现“一码登录、一屏统览、一站办理”的集成式服务,形成线上供需匹配与服务撮合并行、“多方参与、多边撮合、实时成交”的交易场景。
(二)构建要素数据库
建设涵盖用户、碳交易、排污权、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固体废物产品、绿色金融产品、政策法规等信息的数据库。制定标准化的数据交互规范、统一数据格式和接口标准,实现生态环境权益全要素数据互联互通,标准化构建多因子生态环境权益“产品目录库”,服务用户针对额度、时效、价格等自主配置交易产品。
(三)搭建四大核心系统
打造管理、交易、融资和交互四大系统,实现生态环境权益交易的全流程电子化、公开化、公平化、公正化与信息共享。管理系统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监管,通过“统一登记、统一确权”建立“一企一人一档”综合档案,集成智能监测模块实时预警违规行为,确保交易流转全程溯源、监督留痕。交易系统推行产品标准化与规则规范化,支持用户全流程自助操作,采用“前端统一登录、后端智能路由”架构保障系统操作便捷稳定。融资系统联通“鄂绿通”“武碳通”“鄂融通”平台,打通生态环境权益与金融信用数据链,搭建产融智能撮合平台,提供全线上绿色融资服务。交互系统联通政府门户、审批监管平台、环保信用系统、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及税务平台,实时公开交易信息,优化审批流程,实现各类数据高效交互。
(四)实现五大核心功能
1.碳排放权交易。涵盖注册登记、名录管理、配额管理、有偿分配、配额清缴、履约抵销、交易结算及风险预警监管等功能,同时提供碳排放配额、碳普惠减排量等多种交易产品。
支持交易价格、数量等市场数据深度分析,链接其他试点碳市场行情。依托中碳登服务全国碳市场,对接全国碳市场交易系统、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
2.排污权交易。既覆盖现有交易标的物,又为新增标的物预留接口,涵盖排污权核定登记、有偿分配、储备出让、竞价交易、协议转让、抵押冻结、结算缴费、确权鉴证、价格指数等核心功能。
支持鄂、湘、赣三省通过平台实现排污权指标的跨省流转、信息登记与统一发布,构建全流程一体化的排污权交易管理体系。
3.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面向政府部门、企业、金融机构、个人等多元主体,提供物质供给类、调节服务类和文化服务类等生态产品,发布生态补偿、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碳汇、旅游、康养等)、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生态修复、生态质量指数(EQI)等信息,推进生态产品供需精准对接,实现优质生态产品市场化交易。
4.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支持产废企业、运输企业、处置利用企业高效对接,提供资质审核、信用评价、金融服务与物流跟踪功能,集成信息发布、智能匹配、在线交易及监管协同,构建固体废物资源化全链条服务体系。通过竞价、议价等方式,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磷石膏、废旧电池、城市矿产等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实现固体废物从产生、运输到处置利用的全流程闭环管理。
5.绿色金融服务。面向政府部门、企业、金融机构等多元主体,提供绿色融资企业(项目)评价、绿色信贷增信、绿色金融产品展示、融资需求发布、碳账户贷后风控等服务。发挥在线绿色企业(项目)评价功能,利用温室气体监测报告核查(MRV)、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碳排放和碳中和指标等多维度数据,构建绿色增信服务。
二、支撑平台运行的重点任务
(一)深化碳排放权市场建设
1.持续提升中碳登主体地位。夯实中碳登注册登记、清缴结算、名录管理等职能,做好全国碳市场统一账户管理、配额登记、资金清算、履约清缴等工作。持续优化注册登记系统,开发履约风险预警功能,支撑全国碳市场安全稳定运行。构建市场主体、业务链条、服务区域全覆盖,响应零延迟、业务零差错、服务零距离综合服务体系,强化注册、登记、配额清缴等工作机制,提高碳市场资金清结算流转效率,保障全国碳市场高效运行。不断健全市场化运营机制,夯实中碳登永续运营基础。
2.不断提升湖北碳市场能级。有序扩大碳市场覆盖范围,逐步将建筑、交通、数据等非工业领域行业纳入区域碳市场,适时扩展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种类。培育壮大交易主体,吸引更多优质的投资机构和个人入市。探索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配额分配方式,不断扩大湖北碳市场交易量和交易额,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
3.探索开展跨区域碳普惠合作。搭建跨省域的碳普惠综合服务平台,推动碳普惠规则共建、标准互认、信息共享、项目互认。鼓励相关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围绕绿色船舶、水道航运等一批服务长江流域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开发碳普惠方法学。拓展碳普惠减排量应用场景,打通大型会议活动碳中和、绿色供应链管理、绿色低碳生活等减排量跨省消纳通道。
4.开发碳市场增值服务。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碳资产管理、配额使用和消耗管理、碳中和证明、融资登记、碳价格指数、开发核证自愿减排项目等增值服务,为碳减排用户提供个性化定制、碳业务咨询等综合服务。推广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能源高效利用等绿色技术,加快构建“技术+碳要素”双轮驱动体系,推动中部地区、长江流域节能降碳产业发展和技术供需的高效对接。
5.加快培育生态环保产业。提升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效能,重点打造武汉绿色低碳、襄阳资源循环利用、宜昌新能源电池循环利用等八个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培育低碳环保产业,打造零碳园区和零碳负碳相关产业集群。加速武汉市武昌区环沙湖双碳经济带建设,培育万亿级低碳产业集群。
(二)深化排污权市场建设
1.全面推进排污权有偿分配。衔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建设初始、新增和富余排污权核定系统,依托排污许可证实现核定信息登记。制定涉水、涉气等领域重点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重金属等)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全面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
2.拓展排污权交易范围。丰富交易品种,适时将总磷、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和重点重金属等纳入交易范围,按照“谁投入、谁受益”原则拓展排污权交易主体,鼓励社会资本、技术参与污染减排,形成的减排量进入市场交易,激发市场活力。完善排污权跨区域交易调配审核机制,打破行政壁垒,推进排污权跨市州交易常态化。
3.健全排污权储备管理机制。构建排污权收储、回购、调配及市场调节机制,拓展污染减排挖潜、排污权回购收储等渠道,建立省、市两级排污权储备库,形成配置科学、运转高效、服务有力、一级与二级市场运行协调的排污权交易市场体系。
4.探索开展排污权跨省交易试点。争取国家支持鄂、湘、赣三省开展跨省域排污权交易试点,构建统一的交易规则、交易模式、交易市场,建立“组织、制度、市场、监管、保障”五位一体的协同机制,为全国同一流域排污权交易市场一体化提供示范。
5.健全排污权交易法制体系。制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办法,形成覆盖“确权分配、有偿使用、市场交易、金融创新、动态监管”的全链条制度体系,实现排污权从资源量化到市场配置再到环境治理的闭环管理。
(三)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1.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开展生态产品总值核算,为生态产品的价值量化和交易提供指导。
2.建立生态产品定价机制。探索建立体现市场供需关系的生态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为生态产品贴上“价格标签”,加快培育生态产品市场经营开发主体。
3.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交易模式。面向政府、集体、企业等交易主体,开展地方特色生态产品、生态开发、生态系统碳汇、生态旅游与康养、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及生态修复等产品交易。
(四)强化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1.健全平台管理体系。制定明确的入驻条件和流程。定期对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进行资质复查和实地核查,确保企业合规经营。
2.规范全流程交易机制。制定从信息发布到交易完成的全流程操作指南和规范,对交易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确保交易合法合规,保障交易双方权益。
3.推动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打造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磷石膏、废旧电池、城市矿产等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产业链,推动危废处置成果转化应用。
(五)推进绿色金融赋能
1.建设全国碳市场资金清算机构。推动组建武汉碳清算所,为全国碳市场参与主体提供清算服务,提升资金交收效率,加快形成全国碳市场的清算和结算优势。
2.构建绿色金融数据互通共享机制。制定绿色金融数据接口规范,基于智慧公共底座,推进与湖南省、江西省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数据对接,共享数据资源,形成绿色企业(项目)数据、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互认的协作机制。
3.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探索推出长江流域绿色金融创新产品,开发动态环境效益评估模型,为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产品提供标准化环境风险定价依据。
4.优化绿色金融衍生服务。深入推进林业及农业碳汇、碳排放权、排污权抵质押贷款等金融衍生品业务,探索生态环境权益资产租赁、入股、回购、保理、托管等服务,绿色贷款占各项贷款比重不低于20%,绿色债券年均新增发行规模不低于200亿元,绿色保险增速高于行业整体水平。
三、保障措施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加强配合协作,为平台建设提供基础数据和配套政策,并结合实际情况,统筹现有资金渠道给予资金支持。省生态环境厅加强工作统筹,湖北宏泰集团落实平台建设主体责任,各部门依据职责加强平台运行监督、数据核查及风险防控,加强宣传推广与品牌打造,提升知晓度与参与度,着力打造服务中部地区和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权益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