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若干措施
近日,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江西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若干措施》,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现将若干措施予以公开发布。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不断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奋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制定如下若干措施。
一、加快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
1.发展绿色低碳产业。优化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布局,引导各地错位发展首位绿色低碳产业。加大绿色低碳企业培育力度,打造一批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培育机制,重点在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产业薄弱环节精准招引一批核心企业、关键项目,强化要素保障,建立对接服务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未来产业先导区,推动成为绿色制造业发展集聚地。
2.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调控要求,稳妥有序推进重点行业产能治理,依规依法适时上调部分行业领域项目行政审批事权。深入推进钢铁、有色、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强化标准提升引领和数字技术应用,推动企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改造升级,推广节能低碳和清洁生产技术装备,建设一批先进级智能工厂。完善区域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评价体系,实施绿色工厂分级评价,打造一批国家级绿色园区和绿色工厂。
3.完善绿色低碳服务体系。构建“一园区一机构”服务体系,推进“江西绿色制造服务行”。围绕节能降碳、检验检测、绿色认证等产业发展需求,建立健全第三方服务机构孵化与提升机制,引进培育一批咨询型、技术实施型、综合型绿色低碳服务提供商。加快构建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依托宜春锂电池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建设重点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搭建集核算、认证、供需对接等服务于一体的碳足迹综合管理平台,完善产品碳标识认证工作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健全数字化转型支撑机制,构建“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数字化诊所、数字专员”三级服务体系,推进工业企业和园区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建设。
二、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4.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制度化评价。纵深推进抚州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完善行政区域单元生态产品总值(GEP)和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评价体系,出台VEP核算规范,推动核算结果多场景应用。深入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设权赋能,推广多要素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完善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林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机制,加快林权登记发证。丰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金融服务模式。
5.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加大市场经营主体培育力度,推进生态产品多元化开发、多层次利用、多环节增值。发展生态赋能型产业,完善生态产业新业态培育机制与利益联结机制,进一步推动生态资源一二三产业融合利用,重点打造生态农业、生态文旅、林下经济等优势生态产业集群。加强生态产品公共品牌培育和保护,提升“江西绿色生态”“江西风景独好”等“赣字号”品牌价值。
6.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交易体系。深入推进生态产品综合交易平台建设,构建资源收储、价值评估、融资担保、市场交易“四位一体”的省市县三级协同生态资源储蓄运营体系。规范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管理,完善林权流转、湿地资源运营、碳汇交易等市场化交易机制。持续深化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建立碳排放配额跟踪评估机制,健全用水权初始分配制度,完善排污权交易基本规则,构建全省统一的排污权交易市场,持续推动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等市场化交易。
三、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
7.推进能源协同发展。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加快构建电网骨干网架,持续提升清洁电力受入能力。支持煤电、氢能、抽水蓄能等与新能源项目联营,推动各能源品种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在“赣鄱氢经济走廊”开展“新能源+氢能”专项试点。完善独立储能支持政策,探索容量电价和辅助服务收益机制。健全智慧化调度运行体系,探索多能源品种协同调度机制,试点建设分布式智能电网。
8.促进新能源供给与消纳。建立新能源利用率监测机制,持续优化集中式新能源项目管理流程,推动新能源项目有序开发。加快推进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入市、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零碳园区、零碳工厂。建立健全绿色电力消费促进机制,分地区、分行业实施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制度。完善绿电、绿证交易机制,稳步拓展绿证应用场景。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拓展新能源非电利用途径。
9.优化电力市场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的电力市场交易体系,完善新能源市场交易机制,探索分布式新能源就近交易、自发自用等模式,实现新能源利用效率提升与用电成本降低协同。优化完善分时电价机制,加强分时电价与电力市场协同,引导用电需求向新能源发电高渗透时段转移,探索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新模式。
四、构建绿色低碳基础设施体系
10.推进交通运输绿色转型。加快推进多式联运创新发展,推动铁路、水路、航空和大型道路运输企业等向多式联运经营人转型,探索依托网络货运平台开展多式联运业务。健全多式联运标准规范和规则体系,推广“一单制”“一箱制”。完善综合交通集疏运体系,推动铁路专用线进港口、园区和企业。加快交通运输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建设光储充放多功能综合一体站。发展充电桩、充(换)电站、加氢(气)站等基础设施网络,试点实施氢能车辆昌九高速差异化收费政策。完善重点行业清洁运输机制框架与配套措施,提升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
11.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出台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地方性法规。建立星级绿色建筑协同推进机制,在项目立项、土地出让、规划审批、项目设计与施工等阶段执行统一的绿色建筑等级要求。建立绿色建筑引导与激励机制,探索对高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给予容积率优惠等政策扶持。深化建筑节能专项体检和绿色化改造一体推进机制,探索建筑光伏一体化、空气源热泵技术等应用,支持建设超低能耗建筑。
12.打造绿色低碳人居环境。稳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美丽村镇行动,建立更新改造与建筑绿色化协同机制。完善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机制,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扎实推进九江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建设。加强城市智慧化精细管理,打造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基础设施体系。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五、构建资源节约循环利用体系
13.大力推进节能降碳增效。修订《江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制度,完善落实节能验收机制。建立拟建“两高”项目联合评估论证机制,实施新上“两高”项目能耗替代和绿色电力消费承诺制度。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探索建立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健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制度,完善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名单,实施重点企业能源利用和碳排放报告制度。鼓励推行“能效论英雄”“碳效论英雄”机制,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差别化资源要素配置。完善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推广“能效诊断+节能降碳改造”模式。
14.加强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建立水资源管控目标责任体系。健全粮食和食物节约长效机制,完善粮食损失和食品浪费统计调查制度。深化实施“亩产论英雄”,持续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制度,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创新尾矿和冶炼渣资源化利用模式,探索尾矿、锂冶炼剩余物、钢渣在建材、路基填筑等领域的推广应用。
15.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完善废弃物分类处置和回收设施,提升再生利用规模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优化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布局,探索打造全省功能性资源回收再利用管理平台,推动建设跨区域专业化废旧物资拆解处置中心,培育一批加工利用骨干企业。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数据收集与分析测算机制,推动废钢铁、废瓷、废有色金属二次资源回收利用产业集聚化发展。建立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国际合作机制,稳慎推进再生有色金属资源进口。
六、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支撑保障体系
16.强化绿色低碳技术支撑。建立绿色低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问题清单和任务清单,深入实施高比能固态锂电池、铜基新材料、高端润滑液冷材料等省级科技重大专项“2030先锋工程”,启动实施“2030启航计划”。推行企业创新积分制,加大“科技副总”实施力度,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开展“订单式”“定制式”研发。健全创新平台动态调整管理制度,推动有条件的开发区、高校等研发机构建立并开放共享绿色技术转移、交易和中试基地等产业化服务平台,探索先使用后付费模式。动态发布省级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促进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与国家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对接,稳步推进本土化先进绿色低碳技术规模化商业应用。深化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江西绿色生态)建设,以团体标准为牵引,积极参与优势产业、优势领域国家标准研制。
17.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增强绿色产品供给,鼓励电商、商超等设立绿色低碳产品专区,展示产品碳标识。建立绿色低碳产品支持清单,鼓励预算单位采购新能源车船、绿色建材、环保家具、高等级能效电器设备等绿色低碳产品。推动省属出资监管企业完善绿色采购工作机制,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完善社会参与机制,鼓励行业协会、平台企业、制造企业、流通企业等共同发起绿色消费行动计划,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绿色低碳产品。广泛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推动碳普惠机制与商业运营模式有机融合,支持各类社会主体参与碳积分商城建设。
18.完善碳排放管理制度。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完善碳排放双控目标分解落实机制,探索实施碳排放快报制度。完善设区市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推进省级碳排放数据管理系统建设,建立碳排放数据采集、应用、共享规则,开展碳排放监测预警。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引导企业建立碳减排工作机制。实施省市碳预算管理制度,对碳排放增长较快的行业和地方视情采取新上项目从严把关、重点企业从严管控等措施。
19.丰富绿色低碳场景应用。建立前沿领域应用场景创造与支撑机制,围绕氢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生物制造等领域,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市场经营主体探索多领域融合创新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构筑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园区、智能制造等绿色化智能化应用场景,探索“工业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互联网+物流”等模式。依托国家碳达峰试点、零碳园区建设开展绿色低碳场景应用,打造合同能源管理、托管服务和多要素多目标协同综合服务等模式。
20.加强绿色财政金融服务。积极争取中央资金,用好省级碳达峰碳中和等资金,发挥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省现代产业引导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绿色转型,支持绿色低碳技术研发、产品碳足迹管理和绿色低碳导向的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金融机构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合理支持重点领域企业发展,探索建立转型金融政策框架。创新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金融产品,推动金融机构分领域、分行业建立绿色低碳项目融资操作指引,探索“绿色保险+融资”等模式,拓宽项目低成本融资渠道。
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各有关单位要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能源、循环经济、碳达峰碳中和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配套性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强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狠抓重点任务落实,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全面绿色转型典型经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