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天水境内清水河发生污染事件,此前当地河长多次巡河并检查涉事工厂,却未发现疑点——
“四级河长”为何没堵住“三无工厂”?
“绵延约40公里的污染河面,要不是在下游的秦安县莲花镇得到成功拦截,后果不堪设想!”就在上周,甘肃省天水市境内的清水河发生污染事故,当地启动应急预案,紧急处置。目前,受污染的水面正在进行无害化处理,涉嫌非法生产、偷排废水的“工厂主”等3人已被当地公安机关控制,但事件所引发的追问仍在继续——“四级河长”为什么没堵住“三无工厂”?
据悉,发生污染事故的清水河泥沙含量小、流水清澈,是黄土高原上稀有的“清水之河”。这里孕育过距今8000年的“大地湾文明”,三国时期马谡失街亭的故事也在此发生。独特的地理、人文和历史渊源让当地百姓对清水河倍加呵护。
11月26日,天水市秦安县莲花镇的居民和正在郭河大桥上施工的工人,突然发现清水河被污染,不明污染物“染绿”半条河,立即拍照举报。
天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接到任务后,启动应急监测预案,对7个断面共12个点持续开展监测。截至11月30日下午,采样组和分析组共分析样品16批次,报送数据300多个。根据检测数据,张家川县和秦安县政府组织力量,修筑加固拦截坝11道,将污染水体拦截在秦安县莲花镇上河村近100亩的围堰内,并通过活性炭吸附、盐酸调节PH值、氯酸钠氧化等方式进行集中处置。经过处理,受污染的水体目前已基本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
据介绍,此次清水河的污染物来自上游一处“三无工厂”。据公安机关初步侦查,10月10日,来自陕西渭南的刘某、江苏盐城的汪某等人来到张家川县龙山镇冯塬村,以生产卫生纸为名租赁村民一处农家院,生产染料,于11月23日开始生产,至11月26日,已污染河面近40公里。
涉事的“三无工厂”就设在距离河道不足50米处,目前已被公安部门查封。而此前,这家没有取得任何手续、以纸品再加工为名生产化学染料的“三无工厂”,曾接受过两次环境检查。11月13日,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分局还对这家“三无工厂”进行过巡查,但没有留下任何有关可疑记录。
事发前,龙山镇和冯塬村的“两级河长”也曾多次到过这家“三无工厂”。除口头通知企业尽快办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外,没有引起任何警惕。河长的巡河记录显示,事发前,镇级有2次记录,村级有10次记录,但都是以清理河道垃圾为主,没有涉及生产和排污的任何相关警示性记录。
环境检查没有发现、河长巡查也没有发现,两方疏忽、层层失守,致使这家“三无工厂”偷埋管道,污水直接排入清水河。当地一位干部坦言,过去清水河非法采砂严重,共有11家非法砂场被取缔。近两年来,对清水河的防护治理也都集中在杜绝非法采砂和垃圾倾倒上,对企业的违法生产放松了警惕,“黑作坊主”正是瞅准了监管中的漏洞,才违法排污。
据了解,从2017年起天水市就全面建立了市、县区、乡镇、村社河长制,但“四级河长制”最终没能堵住“三无工厂”,其中诸多细节令人深思。
有关人士分析指出,此事暴露出目前“河长制”存在的一些短板,一些基层河长多为兼职,甚至原本就身兼数职,专业素质欠佳,责任观念不强,治理意识缺乏,检查、“巡河”往往又流于过程、走了形式,导致河长制“难如人意”。
“河长制必须走向河长治,避免类似事件发生!”有关专家建议,要从根本上赋予“河长”更严更实的职能,强化“河长”统筹协调能力,健全“河长”履职的保障机制,促使“河长”从兼职走向专职,从定期巡查变为长期日常性防护。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基层河长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