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突出需求牵引、改革攻坚、科技赋能、开放合作,推动全市服务业扩能提质,力争到2028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突破4400亿元;到2030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突破5000亿元、占GDP比重达到56%左右,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达到50%以上,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一)强化科技服务支撑作用。
全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增加值,2028年达到100亿元以上,2030年达到115亿元以上。
1. 研发设计。推进台州高新区创建国家高新区。加快青创智谷、滨江总部创新港等科创载体建设。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开放共享。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建设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引育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全力突破“国字号”科创平台。到2030年,全市全社会R&D经费投入占GDP比重达到3.3%。(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各县<市、区>政府、台州湾新区管委会。除特别注明外,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台州湾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 成果转移转化。围绕全市“556”先进制造业集群,布局建设一批高能级概念验证中心与中试基地。深化与高校院所合作,建强技术经纪人队伍,引进培育一批科技服务机构。到2030年,建成市级概念验证中心15家以上、省级概念验证中心4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3. 孵化服务。打造一批省部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为初创企业提供办公场地、技术支撑、创业辅导、投融资对接、市场拓展等一站式服务。推动孵化载体从“空间提供”向“价值赋能”转变,加速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到2030年,市级以上孵化器企业达到10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金融发展中心、市教育局、市经信局)
4. 检验检测认证。创建一批国家和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和碳计量中心平台。打造“检验检测+科技创新”融合模式。支持检验检测机构参与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建设,探索新兴领域及未来产业相关检验检测技术标准、计量规程、检测装备攻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5. 知识产权。高标准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建设。全链条强化知识产权咨询、预审、保护等服务能力。推动“零散服务”向“系统集成”转变。到2030年,全市高价值专利占比达到33%,地理标志数量达到73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达到45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6. 工业设计。加快引进国内外一流创意设计企业与机构。高标准建设中国(黄岩)国际设计创造湾。完善“市级一省级一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梯度培育机制,推动工业设计向高端综合设计、数智化设计转变。加快工业设计赋能制造,推动特色产业集群向价值链高端攀升。到2030年,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达到1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二)提升现代金融专业服务能力。
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力争2028年达到720亿元以上,2030年达到800亿元以上。
7. 小微金融。完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推动普惠金融与科技金融、绿色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完善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和征信服务体系。探索建立科技金融风险补偿机制,打造“科创信贷+”等专属产品矩阵。争创省级绿色普惠金融融合发展试点。(责任单位:市金融发展中心、人行台州市分行、台州金融监管分局、市科技局、市科创集团)
8. 供应链金融。加大对制造业技术改造、数字化转型、绿色低碳转型的中长期信贷支持。支持银行机构探索大宗商品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布局未来产业金融赛道,探索建立适应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海洋经济等新质生产力特征的金融服务场景和风控模式。(责任单位:人行台州市分行、市金融发展中心、台州金融监管分局、市科技局、市科创集团)
9. 资本市场。深入实施“上市100行动”和“凤凰行动”计划3.0版,推动更多“专精特新”“小巨人”等科技型中小企业登陆资本市场。支持一批龙头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等工具,实现产业链整合升级。到2030年,全市上市公司达到100家以上,百亿市值上市公司达到3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金融发展中心、人行台州市分行、台州金融监管分局、市科技局)
(三)增强现代交通物流综合竞争力。
全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2028年达到190亿元以上,2030年达到210亿元以上。
10. 物流枢纽。高质量建设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和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打造台州南、临海东、头门港铁路货站三大综合货运枢纽。推动重大物流基础设施与生产力协同布局。争取“两重”“两新”超长期国债等政策性资金支持。融入国家“通道+枢纽+网络”物流运行体系。到2030年,全市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率降至12.5%左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市邮政管理局、市铁路办)
11. 多式联运。统筹推进“四港联动”建设,有序推进“公转水”“公转铁”。推动集装箱“公转水”从政策引导向市场主动选择转变。深化与省“四港”联动智慧物流云平台的对接应用。推动航运服务提质升级。“十五五”期间,全市铁路运输和集装箱海铁联运货运量年均增长达到10%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市邮政管理局、市铁路办)
12. 绿色物流。以“双碳”目标引领物流绿色低碳发展,加快(近)零碳物流园区建设。大力推广新能源交通工具,加快推动老旧车船淘汰更新。到2030年,全市新能源中重型货车保有量占比达到12%。(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市邮政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推动数字信息产业建设。
全市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2028年达到120亿元以上,2030年达到130亿元以上。
13. 软件服务。加强软件产业培育服务,支持软件企业实施生产方式转型、首版次软件工程化攻关项目。引育一批总部型、功能型软件信息领域服务业领军企业。加强数字楼宇建设,推动软件产业集聚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14. 数据信息。统筹实施算力、数据、算法基础性工程,推进浙东南智算中心建设,打造一批行业可信数据空间和高质量数据集,支持企业应用行业模型和智能体。到2030年,全市累计建成行业数据集100个以上,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
15. 人工智能。加快建设浙里光谷、临海鹿芯园等产业平台,打造智能机器人、智能汽车等智能终端。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拓展制造业、农业和服务业等领域应用场景,培育一批省级未来工厂、数字农业工厂、智慧商圈。到2030年,全市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达到15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五)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服务。
16. 节能降碳。探索建立市级产品碳足迹服务管理体系,研制特色优势产业产品碳足迹因子。引导服务机构积极参与节能新产品、新装备、新技术推广。到2030年,力争全市各省级园区全部建成低碳园区,建成2家以上省级零碳园区、3家减污降碳协同园区,28家企业达到环保绩效A级,支持温岭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成国家级零碳园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17. 环境治理。鼓励发展新污染物监测与治理、地下水监测评估管控等新兴领域。持续发展海洋生态修复、海洋污染防治等环保服务。推进园区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工业固体废物治理,构建完善的源头替代、过程控制、末端治理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海洋经济发展局)
18. 循环利用。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构建线上线下协同、覆盖城乡的回收网络。健全“换新+回收”物流体系。积极推广“蓝色循环”经验。推动固废、余热等资源循环梯级利用,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集聚发展商务服务。
全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加值,2028年达到200亿元以上,2030年达到230亿元以上。
19. 大宗商品交易。加快建设台州大宗商品现货交易中心。打造全国首批五星级二手车出口基地、综合保税区国际汽车保税加工及出海基地。推动大宗固废利用示范基地通过国家验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20. 跨境电商。推进跨境电商园区、公共服务中心、品牌创新中心和人才项目孵化中心建设,对接落地一批优质平台和头部服务商。积极参加数贸会,承接好数贸会溢出效应。有序引导海外营销网络布局,到2030年,全市海外仓仓源储备达到70个。(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1. 专业市场。引导专业市场加强与周边商圈、景区、文体场馆等资源整合与业态联动。丰富工业品消费市场经营业态,推动农贸市场改造升级。积极打造平台型专业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2. 法律、财会、咨询、会展。积极引进商务咨询、会计审计、税务服务等高能级专业服务机构,推进上市培育、数字法务、数据合规认证等“一站式”服务。加强涉外法律、全过程咨询服务等建设。举办模具、日用品商品博览会等具有台州特色的产业展会。(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3. 人力资源。积极申报省服务业领军企业(人力资源服务)重点培育机构,打造本地人力资源服务业龙头企业。拓展猎头、测评、“人力资源+”等高端业态。鼓励发展数字化人力资源服务,推广应用人力资源大市场平台。(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24. 数字广告。推进省级数字广告产业园建设和传统广告产业数字化改造提升,大力培育数字广告“链主”企业。深度运营“台州塑品”区域公共品牌。到2030年,全市广告业总营收突破100亿元,建成3家省级数字广告产业园区,创建1家国家级广告产业园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二、促进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化、多样化、便利化发展
(一)增加居民服务优质供给。
1. 社区服务。加快“十分钟社区服务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全域扩围。盘活社区闲置空间,引进专业运营商,发展“一店多能”社区小店。完善家政等领域信用体系,拓展新型到家服务。培育家政行业龙头企业。强化涉宠服务行业规范引导。(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零售。持续深化“一街一圈一区”建设,推动现有商业街区提档升级。深入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和“千集万店”改造提升。积极发展即时零售等业态。争创省级高品质消费集聚区。“十五五”期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速力争高于省均0.5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3. 住房物业。有序推进“好房子”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推动物业服务智慧化升级。(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综合执法局)
(二)提高养老托育服务适配水平。
4. 养老服务。实施养老服务设施提升、老年友好社会打造、银发经济发展壮大“三大行动”,打造“银龄花开”消费品牌。鼓励家庭适老化改造。探索盘活闲置商业空间,打造银发生活综合体。到2030年,全市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达到28人以上。(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5. 托育托幼。推进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深化托育教育一体化改革,促进医教融合、医育结合。鼓励有条件地区发放托育券,支持社区嵌入式托育和用人单位办托,促进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驿站及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支持发展乳儿班、托小班等业态。到2030年,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率达到18.8%。(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
(三)提升健康服务专业化水平。
6. 医疗卫生。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全面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完善分级诊疗机制。建立健全服务收费、医保支付支持政策。持续优化“台州利民保”等普惠性补充医疗保险。到2030年,全市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医师达到3.3名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7. 新型健康服务。构建以主动健康为引领的医防融合服务体系,打造台州“主动健康之城”。深化“AI+医疗健康”融合应用。培育个性化健康管理、生育友好服务、中医养生、网约康复等新业态,激发健康消费活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四)优化文旅商体融合服务供给。
8. 文化标识。弘扬“和合文化”,持续推进和合文化全球传播。推动下汤遗址等联合申遗,争取天台山入选世界遗产预备名录。拓展“府城文化”,擦亮宋韵标识,打造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样板。激扬“闯海文化”,打造浙江·台州1号公路滨海生态文旅廊道。(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9. 文旅融合。大力实施文旅深度融合工程,统筹国内旅游、入境旅游等市场。利用春秋假、职工疗休养等政策激活文旅市场新潜能。到2030年,全市旅游年收入达到900亿元以上,年接待国内过夜游客4000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总工会)
10. 体育赛事。深化“赛事+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做热“浙BA”“吴越杯”等赛事活动。加快山地、水上、海洋等户外运动发展,培育台州特色品牌赛事。争创国家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责任单位: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11. 住宿餐饮。加强住宿餐饮品牌体系建设,打造地方特色品牌。促进“美食+”“住宿+”业态融合创新,发展主题沉浸式、互动工坊式等餐饮新业态。深化“台州菜”美食产业发展,做强台州美食IP,全力争创“世界美食之都”。到2030年,全市住宿餐饮业增加值达到20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服务业数智化、品牌化、融合化、国际化发展
(一)加快推进服务业数智化发展。加快浙东南智算中心建设,实施“AI+智造”等重大场景项目,培育本土数智化服务商。依托国家物流枢纽和跨境电商优势,争取商贸、物流领域布局人工智能应用中心中试基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
(二)做好台州品牌建设。结合“台州菜”美食IP等本地特色,构建“质量+流量”多元化品牌推广矩阵。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和企业建设品牌培育、运营、保护和评价体系,鼓励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开展海外品牌推广。支持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和传播,培育品牌体验新场景。到2030年,争创国家、省服务业标准化试点1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三)提升服务业融合化发展水平。鼓励制造业企业向“产品+服务”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推进服务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强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发展“农业+文旅”“农业+康养”等农村新业态新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推动服务扩大开放合作。推进综合保税区扩量提能,加快建设国际再生金属交易中心及大麦屿农水产品集疏运港等贸易平台。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加强与宁波舟山港的合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四、健全政策保障体系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服务业重点领域信贷支持;清理服务业领域不合理标准和限制性措施;扩大服务业经营主体规模,壮大领军企业;加大引进高端领军人才,加快培养紧缺高技能人才。
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协同联动,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本意见自2026年8月18日起施行。
台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