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运河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对《绿色价格认证研究合作协议(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北京城市副中心聚焦“绿色”这个最鲜明的特色,正在深入推进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成本和认证中心承担着全国重点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调查审核,研究提出中央定价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建议,对有关商品和有偿服务项目价格进行公正性认定等重要工作,其中,针对绿色价格的调查与研究是绿色转型时期新的重要工作。充分发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成本和认证中心在绿色价格方面的专业优势,依托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的绿色发展政策先发优势及地域资源,通过三方紧密合作,共同推动绿色价格认证体系的研究与实践,促进绿色价格认证机制的创新与应用,为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提供科学的绿色价格决策支持,并形成实践经验。
详情如下:
关于对《绿色价格认证研究合作协议(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顺应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充分发挥绿色价格作为连接绿色生产与绿色消费的桥梁作用,更好激励产业和企业绿色转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成本和认证中心、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拟共同开展绿色价格认证研究,并起草《绿色价格认证研究合作协议(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
二、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tongzhouliangquban@bjtzh.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城市会客厅大厦1920室
3.联系电话:010-89520299
4.登录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cn),在“政民互动”频道页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通州区运河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1
绿色价格认证研究合作协议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等指示精神,顺应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充分发挥绿色价格作为连接绿色生产与绿色消费的桥梁作用,更好激励产业和企业绿色转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成本和认证中心、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共同开展绿色价格认证相关研究合作,助力北京城市副中心高标准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提升绿色转型治理效能。协议如下。
一、合作目标
北京城市副中心聚焦“绿色”这个最鲜明的特色,正在深入推进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成本和认证中心承担着全国重点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调查审核,研究提出中央定价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建议,对有关商品和有偿服务项目价格进行公正性认定等重要工作,其中,针对绿色价格的调查与研究是绿色转型时期新的重要工作。充分发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成本和认证中心在绿色价格方面的专业优势,依托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的绿色发展政策先发优势及地域资源,通过三方紧密合作,共同推动绿色价格认证体系的研究与实践,促进绿色价格认证机制的创新与应用,为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提供科学的绿色价格决策支持,并形成实践经验。
二、合作机制
1.落地绿色价格认证研究中心项目(以下简称研究中心项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成本和认证中心、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共同对研究中心项目进行监督、指导、支持。研究中心项目依托北京绿投环境社会治理研究院(以下简称北京ESG研究院)推进,统筹研究中心项目具体工作及相关任务,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对接,定期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成本和认证中心、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请示汇报重要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可分行业设立各专业委员会开展专题研究工作。
2.建立定期会商机制。会商机制协调工作由北京市通州区运河商务区管理委员会承担。每年至少召集1次全体会商,研究议定全年工作推进情况及重要事项落实情况,研究讨论下一步工作安排及建议。根据需要可随时召集专题会商,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3.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根据研究中心项目的实际需要,每年提供必需的资金支持,确保研究中心项目正常运行和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北京ESG研究院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合法合规原则下,筹集必要的工作经费。
三、合作内容
1.绿色价格政策研究:根据新时代国家价格工作改革目标要求和政策理论研究前沿方向,研究重点改革领域绿色价格政策和标准,为促进可持续发展服务。
2.绿色价格认证标准研究:开展绿色价格认证标准研究,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价格认证标准体系。
3.绿色价格应用与实践:发挥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带动效应,为区域内企业、机构提供服务,探索拓展绿色价格应用场景。
4.绿色价格研究的合作与交流:打造国际化交流活动平台,提升我国绿色价格认证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四、其他事宜
1.研究中心项目的各项工作应遵守法律法规,未经许可不得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成本和认证中心、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的名义对外开展工作,不得利用三家单位名义进行非法活动、误导性宣传等。
2.研究中心项目在工作推进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机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三方约定处理。
3.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期满前,甲、乙、丙三方可协商续签事宜。
4.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2
关于《绿色价格认证研究合作协议(征求
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等指示精神,顺应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充分发挥绿色价格作为连接绿色生产与绿色消费的桥梁作用,更好激励产业和企业绿色转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成本和认证中心、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拟共同开展绿色价格认证相关研究合作并签署《绿色价格认证研究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一、合作目标
北京城市副中心聚焦“绿色”这个最鲜明的特色,正在深入推进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成本和认证中心承担着全国重点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调查审核,研究提出中央定价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建议,对有关商品和有偿服务项目价格进行公正性认定等重要工作,其中,针对绿色价格的调查与研究是绿色转型时期新的重要工作。充分发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成本和认证中心在绿色价格方面的专业优势,依托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的绿色发展政策先发优势及地域资源,通过三方紧密合作,共同推动绿色价格认证体系的研究与实践,促进绿色价格认证机制的创新与应用,为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提供科学的绿色价格决策支持,并形成实践经验。
二、合作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合作机制、合作内容、其他事宜三方面,具体情况如下:
1.合作机制:一是落地绿色价格认证研究中心项目。二是建立定期会商机制。三是建立资金保障机制。
2.合作内容:拟从四方面开展工作,一是绿色价格政策研究,二是绿色价格认证标准研究,三是绿色价格应用与实践,四是绿色价格研究的合作与交流。
3.其他事宜:明确研究中心项目的各项工作应遵守法律法规,在工作推进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机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三方约定处理,《协议》有效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