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数据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福建省推进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推进我省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的实施意见》(发改数据〔2023〕1779号)、《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工信部联通信〔2023〕180号)等文件精神,我局起草了《福建省推进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从即日起截止至2024年12月25日17:30。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纸质文本请反馈省数据管理局数字科基处廖敏娜0591-87063279、0591-87063663(传真)。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8号福建省数据管理局数字科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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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福建省推进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附件2.《福建省推进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解读说明
附件1
福建省推进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我省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的实施意见》(发改数据〔2023〕1779号)、《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工信部联通信〔2023〕18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到2026年底,全省算力规模达到10EFlops以上,新建及改扩建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PUE)降至1.25以内,新增国产化算力占比达到50%,数据中心整体上架率不低于60%,打造不少于20个算力应用标杆。
到2030年底,全省一体化算力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与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实现互联互通,算力供给能力显著提升,有力支撑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统筹算力基础设施一体化布局
1.优化空间布局。加强各类算力统筹规划,推动形成“算力集群+城市数据中心+边缘计算节点”分类分级布局。按照国家“东数西算”战略部署,加强与宁夏等地区协作,引导省内非实时冷数据部署至西部算力枢纽节点。依托数字福建(长乐、安溪)产业园建设省级重点高性能数据中心集群,分别有效满足闽东北、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算力需求,并实现与国家算力枢纽节点资源高效匹配。支持莆田、宁德、漳州、平潭等具备绿电资源优势的地区,根据实际需求建设城市级数据中心。其余地区可按照市场化原则,以算力应用需求为导向规范建设边缘计算节点。
2.规范项目建设。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行动要求,严格数据中心节能审查,新建及改扩建数据中心项目单位应提供符合规定的产品能效水平检测报告。强化需求导向,将算力消纳作为数据中心建设指标性条件,避免出现算力空转,造成资源浪费。加快省级重点高性能数据中心集群建设,落实省级配套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强重大项目跟踪服务,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政策。市域内已有建成投用 1 年以上数据中心,且整体上架率低于60%的,原则上不再规划建设新的数据中心集群及大型和超大型数据中心项目。
3.深化数据和算力协同应用。构建全省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完善数据闭环治理机制,打造高质量行业数据集。进一步健全数据授权运营和流通交易规则,打造全省数据流通可信网。推动构建涵盖算力利用与数据开发的行业数据应用空间,服务行业大模型的基础实验及商业化应用。探索以数据换算力等方式,推动行业创新发展。
4.构建全省一体化算力网。升级省一体化算力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对全省数据中心能效、碳效等关键指标的监测评估,探索建立算力综合评价体系,打造集算力监测、算力供需对接、算力资源调度于一体的福建省算力服务“一张网”。推动算力服务市场化运营,提升算力资源利用率、打造特色算力产品与服务,推进我省算力产业生态发展。
(二)增强算力高效运载能力
1.提升算力网络传输效能。推动城域光传输设备向综合接入节点和用户侧部署,加快实现大带宽、低时延的全光接入网络广泛覆盖,省内城区重要算力基础设施间时延不高于1ms,城际间时延不高于5ms。加快推进光传送网(OTN)、400G/800G高速光传输网络研发部署,加快全光交叉、SRv6、智能无损网络等技术应用。到2026年,数据中心互联低时延达标率达到85%,重点应用场所光传送网(OTN)覆盖率达到80%,SRv6等创新技术使用占比达到50%。
2.推动云边端协同发展。推动以云服务方式整合算力资源,充分发挥云计算资源弹性调度优势。依托基础电信企业、第三方企业等推动边缘数据中心之间、边缘数据中心与新型数据中心间的网络互联交换,形成城市级分布式云计算能力,促进云计算、边缘计算协同发展。支持算力资源的并网协同,打造多层次算力调度架构体系,建设可满足各类创新主体开展多元异构算力调度、应用、研发、验证的平台环境。
(三)强化数据存储力保障
1.大力发展先进存储技术。持续推进数字福建(长乐、安溪)产业园存算一体新型数据中心建设。鼓励存储产品制造企业、高校及研究机构共同构建产学研合作机制,推动全闪存、蓝光存储、硬件高密等前沿技术的创新发展,促进技术创新成果的快速转化和应用。优化数据压缩、去重、加密等算法,有效降低存储空间占用,提升存储效率和安全性。到2026年,先进存储容量占比达到30%以上。
2.持续推动存算网均衡发展。开展数据中心存储能力成熟度研究及评价,提升全场景存储服务能力,促进存算网均衡发展。探索并实施冷热数据分离策略,结合在线与离线存储的互补优势,实现数据分层存储。推动计算与存储融合设计,促进存储、网络和计算协同发展,引导合理配置存算比例,实现数据高效流动。加快研究制定热温冷数据分类分级标准以及分级存储规范,优化数据异地存储保障体系。到2026年,新建数据中心国产化算力占比达到50%,国产化存储使用占比达到80%。
(四)深化算力赋能行业应用
1.提升公共算力服务水平。加强多元算力互联互通和统一服务,逐步建立随取随用、灵活配置、按需收费的算力服务新模式。加强市场供需对接,鼓励各地依托全省一体化算力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科研机构提供普惠算力资源,降低算力使用成本和门槛。持续推进算力对创新应用的支撑,推动算力在元宇宙、车联网、低空经济等新业态拓展应用。
2.深化行业算力应用场景。发挥我省数据基础好的优势条件,聚焦医疗、教育、文化、金融、制造、能源、交通等重点行业开展“数算一体”的算力应用创新,推动算力在多场景落地。面向养老、医疗、交通、教育、治安等民生行业需求及科研和技术创新需求,完善公共算力供给,提供低成本算力服务。加快人工智能大模型商业化落地,支持企业深耕垂直领域做精做强行业模型。探索建设数据标注基地,推动形成数据标注产业链与算力基础设施协同发展的格局。到2026年,积极开展算力应用优秀案例评选,打造不少于20个的算力应用标杆。
(五)促进绿色低碳算力发展
1.推广应用绿色节能技术。支持本地数据中心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支持液冷、蒸发冷却、近端制冷等新技术应用。支持数据中心探索应用工业余冷和液化天然气气化站余冷等资源节能降温,加强数据中心余热回收利用。鼓励数据中心采用源网荷储等技术,建设智能微电网和储能系统。探索数电联营模式,支持电厂为新建数据中心提供电力、蒸汽、水等资源服务。
2.推进节能降碳改造。加快推进低效数据中心节能降碳改造和“老旧小散”数据中心整合改造。鼓励中小型低效数据中心改造为高效边缘数据中心,降低数据中心PUE平均值。鼓励数据中心通过参与绿电绿证交易等方式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数据中心绿电直供等新模式,推动算力基础设施与可再生能源深度融合发展,稳步提升数据中心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到2026年,新建及改扩建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降至1.25以内。
(六)加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1.提升安全防护能力。加强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和智能运维体系建设,创新数据中心灾备建设,打造自主创新的技术供给和自主防护能力。防范通信核心机房、数据中心、传输干线等设施在运行中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加强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对重要和核心数据实行精准严格管理。推动智能化分析和决策在未知安全风险自主捕捉和防御环节的应用,持续提升算力安全保障能力。
2.健全安全保障机制。构建算力网风险预警体系和评价指标,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加强威胁闭环处置和协同联动,构筑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控措施。建立健全数据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制定数据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数据安全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三、保障措施
省直有关单位加强部门协同,分工做好重点任务组织实施。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的激励引导作用,创新多元化资金投入、多元化主体参与算力设施建设运营。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明确发展定位、实施路径和具体举措,鼓励沿海和山区“结对子”,探索开展“算力飞地”形式合作。加强算力人才供给,支持举办算力领域学术会议、论坛等活动,促进技术交流和供需对接。发挥福建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用,对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加快建立健全我省算力基础设施标准体系。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附件2
《福建省推进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解读说明
一、出台依据
根据《关于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的实施意见》(发改数据〔2023〕1779号)、《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发改环资〔2024〕970号)、《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工信部联通信〔2023〕180号)、《福建省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 推动数据中心和5G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闽发改数字〔2022〕15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福建省实际,研究起草了《福建省推进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二、出台必要性
当前,算力的战略性地位和支撑性作用已成为普遍共识,算力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核心生产力,正加速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提升算力综合供给能力,是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支撑,是做大做强做优数字经济的重要抓手。
本实施意见既是贯彻落实国家“东数西算”和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的决策部署,也是优化全省算力总体布局,加速构建全省一体化的算力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对加快推进全省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全面赋能数字经济发展,加速产业数字化与智能化转型进程具有积极意义。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
(一)工作目标。结合全国一体化算力网总体规划和我省算力基础设施发展实际,明确2026年、2030年主要阶段目标任务,包括总体算力规模、新建及改扩建数据中心项目电能利用效率、新增国产化算力占比、数据中心整体上架率等指标。
(二)重点任务。包括统筹算力基础设施一体化布局、增强算力高效运载能力、强化数据存储力保障、深化算力赋能行业应用、促进绿色低碳算力发展、加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六大重点任务。
一是统筹算力基础设施一体化布局。进一步优化算力空间布局,规范项目建设,深化数据和算力协同应用,构建一体化算力网。
二是增强算力高效运载能力。进一步提升网络传输效能,推动云边端协同发展,提出数据中心互联低时延达标率等指标。
三是强化数据存储力保障。提出大力发展先进存储技术,持续推动存算网均衡发展,提出先进存储容量占比达到30%以上。
四是深化算力赋能行业应用。提升公共算力服务水平,深化行业算力应用场景,提出打造算力应用标杆等指标。
五是促进绿色低碳算力发展。推广应用绿色节能技术,推进节能降碳改造,提出全省新建数据中心绿电占比等指标。
六是加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安全防护能力,健全安全保障机制。
(三)保障措施。包括加强部门协同,分工做好重点任务组织实施,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具体举措,创新算力设施建设运营合作模式,建立健全我省算力基础设施标准体系等。
四、实施期限
本实施意见明确了2026年、2030年主要阶段目标任务,有效期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至2030年12月31日。